韩诗外传9.2:田子为相
原文: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所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诗》曰:“宜尔子孙绳绳兮。”
译文:
田子做三年卿相退休还乡,得金一百镒,奉献给母亲。母亲问:“你怎么得到这些黄金的?”田子回答说:“所受到的俸禄啊。”母亲说:“做了三年的卿相,不吃不喝吗?你这样做官,不是我所期望的。孝子侍奉双亲,一定要绝对诚实,不义之财,不往家里拿。作为孩子不能不孝顺啊。你把这些黄金拿走处理了。”田子觉得很惭愧,出来到朝廷把黄金还给了国王,请求蹲监。国王觉得田子的母亲很贤良,喜欢她的道德修养,于是免除了田子的罪,又重新用他做卿相,并把黄金赏赐给了他母亲。《诗经》说:“教育子孙,谨慎小心。“
侠客心得:
这就是美德如何福泽后代的例子。田子母亲的美德,把儿子从贪污腐败中挽救了出来。我相信田子会吸取这次教训,培养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并把它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