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3宪问篇第十三: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
原文: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译文:
夫子问公明贾怎样看公叔文子,说:“他真的不说、不笑、不拿吗?”公明贾回答说:“说的有点过了。他呀,该说的时候才说,没人厌烦他说话;该乐时候才笑,没人厌烦他的笑;该取的才取,没人厌烦他的得。” 夫子说:“是这样啊?真的是这样啊?”
短评:
公叔文子有如此美德,孔子简直不敢相信啊!不说、不笑、不取当然是过分了。公叔文子的美就在于,该说的时候才说,该笑的时候才笑,该是自己的才取。这就是中庸之道。
中庸就是一个“该”字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就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