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希米记》之后,基督教圣经和天主教圣经开始出现分歧。有三篇未纳入基督教圣经正典之列,但天主教圣经收录了。它们就是Tobit, Judith, 以及在《以斯贴记》之后的 Maccabees 1 & 2《马卡比传》(上、下),前两篇是两个故事,《马卡比传》应当是历史史实,当然有出入。
Tobit, 思高本译作多俾亚传,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张久宣翻译的《圣经后典》中,译为《多比传》。
其实讲的是信主之人获得奇异帮助的小故事,训诲人应虔诚信赖天主,因为天主对这样的人绝不会弃之不顾、所有的麻烦痛苦必得解决。
此书虽然涉及到一些历史事件,但时间线与真实的历史不相符 ,所以不如将它视为了一个传奇故事,类似于十日谈或365夜这种故事。
本书以名叫Tobit 的人的第一人称口吻讲述。Tobit 是犹太十二支派中Naphtali支派的,他的父亲叫托比亚Tobiel,他的妻子叫Anna, 亚拿。他的儿子也叫托比亚Tobias。他们是被亚述王掳掠到尼尼微去的。
Tobit幼年时生活在北国以色列国。那时候他就是一个十分虔诚的人,当时别人都去敬拜耶罗波安立的金牛,但他坚持去耶路撒冷祭祀。他周济穷人。
被掳至亚述尼尼微Nineveh,他的亲戚朋友都吃异族的食物,但他坚持不吃,只吃本民族的食物,kosher? 。关于忌食的禁令,参见《利未记》11: 1-34, 41-42 ; 《申命记》14:1-21 。
他受亚述国王Shalmaneser 的信任,成为政府的采办。他在玛代地方的拉格斯城,有将近三万块钱的银币放在甘比斯的兄弟甘比尔那里。(伏笔先埋在这里了)
亚述王Esar-haddon继任后,他因埋葬犹太死人获罪,潜逃,失去工作。但是,他的侄子Ahikar受宠,总理他全国的财务,有权掌管一切事务。因为他在先王时做过酒正,又掌过指玺,当过家宰和财政等职,over all the accounts of his kingdom, and he had authority over the entire administration. Ahikar was chief cupbearer, keeper of the signet, and in charge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accounts under King Sennacherib of Assyria。
因他的照顾,托比特得以回家。
Tobit的德行(2:1-6)
festival of Pentecost,五旬节,是天主教的节日,源自犹太教的即七七节,基督教也过,但认为是在新约《使徒行传》的第二章中,圣灵倾注在使徒的身上。。。
埋葬死人后,回家就沐浴,这是为了取洁吗?《民数记》里只说七日内,并未要求一回来就立即洗手沐浴。他睡在外面,而不是屋里,是因为觉得自己接触过死人不洁吗?存疑。
双目失明(2:7-10)
这么虔诚的人,为什么会失明?这失明,上帝当然逃脱不了干系,因为一切都是他的旨意。难道只是为了再让他复明吗?
完全靠妻子养活,但仍不忘清廉行善,不听妻子的解释,坚持要妻子把别人送的小羊送走,以为是妻子偷的,妻子不是没有不满,便讽刺说:“Where are your acts of charity? Where are your righteous deeds? These things are known about you!”
Sarah 一连嫁了七任丈夫,每一位尚未同房,就被恶魔 the wicked demon Asmodeus 害死了。当然,七字在这里也许是虚指,仅表示数量很多。「一個姓氏都沒有得到」,即沒有留下后嗣。是不是因为新婚之夜,合房之前,新郎都死了,所以,她甚至都不能姓丈夫的姓。
3:16 那时,二人的祈祷在荣耀的天主前都获得垂允。
3:17 所以天主打发辣法耳来医治他们二人:给托彼特除去了他眼中的白膜,使他再亲眼见到天主的光芒;将辣古耳的女儿撒辣嫁给托彼特的儿子多俾亚为妻,把恶魔阿斯摩太从她身上赶出去,因为多俾亚比那一切愿意娶她的人,更有权利占有她。那时托彼特正从庭院回到屋里,而辣古耳的女儿撒辣也正从楼台上下来。
《多比传》写得真像本小说啊,尤其是这一句:“那时Tobit正从庭院回到屋里,而Raguel的女儿Sarah也正从楼台上下来。”不但是真正的小说,而且是具有现代小说的性质,故事有两条线。3:17这一节既是对前三章的总结,又是后面九章的开始,非常文艺的写法。赞!
孝敬母亲,友爱兄弟,周济穷人,不得娶异族人的女子为妻,喝酒不要喝醉。
4:15 And what you hate, do not do to anyone. 这一句,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5:15 I will pay you a drachma a day as wages
Drachma又是一个金钱计量单位
Do not heap money upon money, but let it be a ransom for our child。钱上加钱有什么用?宁愿不要那笔钱,也要我的儿子。
一个有意思的故事,特别像十日谈或365夜那种风格,特抄录如下:
少年人出门以后,天使陪伴着他,他的狗也随着出去,与他们同行;他们二人取道前行,第一夜宿在底格里斯河畔。当少年人下到底格里斯河边去洗脚时,忽然从水里跳出一条大鱼,要吞噬少年人的脚,他便喊叫起来。
天使对少年人说:「用力捉住这条鱼罢!」少年人就用力捉住了那条鱼,拖到岸上。
天使对他说:剖开这条鱼挖出它的胆、心和肝来,保存着,把脏腑等都抛掉,因为胆、心和肝能作良好的药材。
少年人便把鱼剖开、取出胆心和肝来;然后烤了几块鱼肉吃了,又腌起几块存着。
二人又一起向前行,直到来近玛待。
少年人问天使说「阿匝黎雅兄!鱼的心肝和胆可作什么药材?」
他回答说:「鱼的心肝若在魔鬼或恶神缠身的男女面前焚化成烟,一切恶魔都要从他身上逃走,永不再住在他内;至于鱼胆,若敷在患白膜的人的眼上,再向眼上的白膜一吹,眼便会痊愈。」
6:13 他又说:「老弟!你听我的话罢!娶她是你的权利;今夜我要向她父亲提及这女孩,使他们将她许配与你为妻;我们从辣杰斯回来时,你就娶她为妻。我深知辣古耳决不能拒绝你,而许配与别人,因为他知道你比任何人更有权利娶她的女儿;不然按梅瑟的规定,他应受死刑。
“You have every right to take her in marriage. ……For I know that Raguel can by no means keep her from you or promise her to another man without incurring the penalty of death according to the decree of the book of Moses. Indeed he knows that you, rather than any other man, are entitled to marry his daughter. ……”
我感觉此处指的是寡妇内嫁的规定,即levirate marriage, 见《申命记》25:5-10。那么说,这就是把Sarah当作寡妇看待了,虽然她并未用任何夫姓。
不过,也许是另一个原因,因为按《民数记》36:5~13 的规定,凡承受家产的女子,不能嫁与別的支派,只能嫁给本支派的人,免得本支派的家产(尤其是土地)转移到别的支派里去。現今Sarah是家中独女,嫁给本支派的Tobias,Sarah所继承的父家的家产当然归于丈夫Tobias了。
只杀了一头公羊来迎接他们
托比亚傻傻地对岳父说,不答应把女儿嫁给我,我就不吃不喝。须不知,Raguel不知有多高兴呢,要知道,前面已死了七个女婿了,正发愁没人再敢娶他女儿了,这时来了个嫩小子。
Raguel called his wife Edna and said to her, “Sister。。。
奇怪,那时候,丈夫都管自己的妻子叫sister么?Tobit叫Anna也说sister…
成婚前并没有吃吃喝喝。
这一段很好玩:
he took the fish’s liver and heart out of the bag where he had them and put them on the embers of the incense. 3 The odor of the fish so repelled the demon that he fled to the remotest parts[a] of Egypt. But Raphael followed him, and at once bound him there hand and foot.
那时多俾亚想起辣法耳的话,便从袋中拿出所存的鱼肝和鱼心,放在香炉的火炭上。鱼的气味制伏了恶魔,使他逃往埃及的内陆去。辣法耳也追去,把他捆在那里,倏忽间就回来了。
这下可是大摆筵席,“他又吩咐他的妻子预备很多食物;他自己走到家畜群里,牵出两头牛和四只羊来,命人宰杀了,开始准备一连十四天的婚筵。”
都是守信用的人。
可见流放到亚述的以色列人也不是个个为奴,有些十分富有,奴仆成群。比如前面的尼希米,此文中的Tobit 和 Raguel,都这样。
拉斐尔告诉Tobias 如何用鱼胆治好父亲的失明症。“你要把鱼胆敷在他的眼睛上;这药要把白翳聚在一起,使白翳从他眼中脱落,这样你父亲便得复明,重见天日。”感觉像是白内障。
Tobias向他走去,手中拿着鱼胆,向他的眼睛吹了一吹,随后抱住他说:「父亲,放心罢!」接着把药给他涂上,给他敷上。随后Tobias双手把白翳从眼角里剥了出来。
这简直是jb jh r白内障手术。
又是七天庆祝
拉斐尔的工资,慷慨的主人,要给他一半的报酬。
做好事不留名?这不是上帝的风格,他是一定要让人知道他的奖惩的。
拉斐尔的真正身份: I am Raphael, one of the seven angels who stand ready and enter before the glory of the Lord.
上帝又在玩这种试探人的游戏,真讨厌。
他112岁时去世,62岁时双目已经失明。
Tobit 死在尼尼微,一心只想重回耶路撒冷,重建耶路撒冷。叮嘱儿子Tobias,等他妻子,即Tobias的母亲死后,一定要离开尼尼微,因为“城中充满了不义,人任意欺诈而不以为耻。”
Tobias谨尊父命,在母亲死后,即离开尼尼微,搬到岳父母家所在地玛代居住,有身之年目睹了尼尼微的毁灭,“为尼尼微的毁灭而喜乐”,因为他觉得这是天主所为,虽然我觉得这样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