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有点烹饪常识的人都知道,饺子、馄饨、韭菜盒,这三样美食是不能一锅煮的,它们虽然都是面皮夹馅,但在吃货们眼中、口中和心中的地位、风味及趣味还是有所区别的。同样,偷性、偷情、偷人三种婚外不轨行为,也不能都以偷香窃玉、红杏出墙笼而统之;它们既有层次与境界的差异,又有身份和地位的不同,甚至男女都不一样。
一般来说,“偷性”的行为大多发生在乡村民间。城市里的花街柳巷、青楼妓院,那是买春卖春,不是“偷性”,尽管“偷性”有时也有金钱的成份掺杂其间。“偷性”通常以男人为主动,女人为被动。花心的男人先用钱引,继以物诱,最后是乘“性”而来,败“性”而归。因为“偷性”目的简单、低级而又赤裸,所以也叫“偷腥”、“偷欢”。
本人懵懂少年之时,有天中午游荡到一个僻静处,见年长的大表哥正站在一堵墙下。他招手示意我过去,然后指着墙壁对我说:“这是某某风流婆娘家的院墙,你看那墙头上的豁口处让人爬得多光滑!”我当时未知男女,想象不出爬墙之人进到院里的情景,却对那段围墙十分着迷,不知何人,穿着何样的衣服,才能把土墙磨得如此滑溜。
参加工作后的头半年,图书馆古籍部来了一位领导级读者,省委党校教马列的。我见他与女主任相谈甚欢,就特意走到他背后,仔细打量他身上穿的皮夹克,还有那“苍蝇拄拐棍都趴不住”的油光头发。我断定那段光滑的围墙,一定是这样的男人,穿着这样的衣服爬出来的。于是,当他和女主任高谈阔论婚外情的时候,我冷不丁地插了一句:“通奸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他惊讶地转过头来,看着我说:“小兄弟这话出自何处啊?”“恩格斯说的,《马恩全集》第21卷。”我撂给他这么一句。后来这家伙真的查到了,还带着糖果来感谢我。
偷情,当然是有情致的人才能为之,懂感情的人才够资格配叫。偷情特指婚外男女的暗通款曲,它与当婚、当嫁男女的私定终身“情况”有所不同。海南儋州黎族人的试婚,云南泸沽湖摩梭人的走婚,古代汉人桑间濮上后的私奔,虽然也有暗箱操作,但那只是定情,而不是偷情。
皇帝老儿搁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不去幸,偏要学贩夫走卒、布衣黔首,微服私访去找民女厮混。这显然是最名符其实的偷情。因为他从来不缺“性”,但也难得享受“情”,所以,难免“犯贱”去偷情。达官贵人、富商大贾,还有文人雅士,纵然家中妻妾成群,还是喜欢金屋藏娇,贪婪成性肯定是理由,但更主要的可能还是虚荣攀比所致。
《红楼梦》问世以前的很多情史、艳话,包括《肉蒲团》、《九尾鱼》之类的禁书,作者打着“以淫止淫”的旗号,塑造了众多西门庆和未央生式的“情种”。他们表面看是风雅人,实际上不过是滥行匹夫。这些人偷鸡摸狗的故事,名为偷香,实则偷腥。即便《西厢记》这样的绕梁佳曲绝妙好辞,最后也还是以崔莺莺对张生“以身相许”结尾。难怪季羡林老先生都不禁要发出“值得深思”的感叹!
由于中国古代文人惯于融情于性,情性不分,把“情”和“性”混为一谈,以“情”掩盖“性”,以“性”假冒“情”,从而导致历代统治者“情性”一并查禁,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祸延所及,国人至今不知道情为何物,既羞于启齿也不善表达,从古到今,朝野上下只讲浩然正气,不言枉法私“情”,更鄙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偷情也主要是男人居多,女人居少。现代女性可能也敢跳出圈外,但古代还是男“盗”为主,女“娼”为次。都说有“红杏出墙”的景观小品,可实际上查遍全国也不见实例。显然这只是诗词的意境而已,或纯粹是文化人意淫的幻景。现在人们都把杏树栽在水边,绝少似香椿那样植于墙脚。不知是为了避嫌?还是为了防盗?偷杏(性)人若泅水而来,捉奸者刚好可以乘其半渡而击杀之。
偷人,正典一般少见,只在俚语俗话中常用,但要论普及率和明白度,偷腥、偷香、偷欢和偷情,全不如“偷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记得上高中时,数学老师语文表达很差,说话喜欢省略。有次他把同学中测验不演示过程,只偷看别人答案的行为说成了“偷人”,引得全场哄堂大笑,可见“偷人”的概念何等深入人心。
从层次顺序上讲,由“偷性”演变成“偷情”,所谓日久生情;再由“偷情”发展至“偷人”。从调情到身陷,最后抱得美人归,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文艺青年、风骚中年,先是“情”发而不可收,后至“性趣”盎然不可止,一如小偷进屋,本为面包,却意外地发现了钱包。如果你艳福高照,不小心一下子偷到了性情中人,“福禄寿”外“性、情、人”,那就算是大获全胜,满载而归了。
偷性、偷情和偷人,妙在一个“偷”字上。《说文》:“偷,苟且也。”说明“偷”字的愿意就跟狗男女有关。“亻”字旁加一个“俞”——空心的榆树干做成的小舟。所以,“偷”字的意思,就是把(女)人藏在独木舟里悄悄地运走。大兵在成名以前曾有一个精彩的相声段子: 企业家,就是半夜起来去别人家;优秀企业家,就是一夜起好几次,去好几家。他把“企业”巧妙地谐音为“起夜”,暗喻偷情。
尽管婚姻中人吃里扒外的悲喜剧,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东方西方,概莫能免,而且随时随地不停上演,但东、西方对待男女私情的态度却大不一样。从文艺复兴开始,西方的文艺作品就很少宣扬夺妻之恨,什么绿帽子、乌龟头之类的羞辱词,男人捉奸在床后的你死我活拼斗场景,至少在名著中很少见到。
在意大利著名导演帕索里尼的电影《十日谈》里,地主发现自己女儿和一个小男生幽会,表面上很生气而心里却很高兴,因为此男的父亲是一个更大的地主。他“捉奸”后的愤怒,就是要把女儿嫁给此男。女儿手中抓着男生的小夜莺,而他的手将会抓到更多的钱。至于那个一边偷情,一边卖水缸的女人,丈夫因为老婆比自己多卖了两块钱而高兴得差一点笑死在水缸里。神父在帮妻子“变马”时露出了“尾巴”,可怜的老彼得也只是喊着说“不要,不要装尾巴”而已。
中国人因为相信“万恶淫为首”,所以,历来都把桃色事件视为伤风败俗、洪水猛兽,不但政府千方百计打压消除,民间也动员所有舆论力量来进行“抗战”。你听听,什么“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什么“隔墙有耳”。李瓶儿甚至吓唬人说,桌子上放着的茶壶茶杯都有耳朵(把手)。通奸男女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还可能招致难以预料的后遗症。李渔在《肉蒲团》中描述过,即便色胆包天的人,做起事情来却总是惊魂若鼠;虽无人见,似有人来;风流汗少,恐惧汗多。所以他奉劝世人,偷情切不可舍近求远,厌旧求新。
西方人把绯闻看作私隐(private)、小节,中国人却喜欢把个人的“勾当”当成大众新闻,在暗中看到的事,非要在明处宣扬不可。过去时代,淫妇奸夫被捉,男人大多要承担“奸生杀”的后果;女人在执行死刑之前,通常还要骑“木驴”游街示众。一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屁话,不知害死了多少有情有义的好女人。
所以,偷情的女人比偷情的男人情况复杂得多,绝对不可“一竹竿打死整船人”。我有两个小堂弟,平时就爱当卫道士,谁跟谁上床,谁是谁的种,他们手上都有一本帐。有次他们告诉我说,邻家少妇作风不正派,暗中与多人有染。而实际情况却是,她独自一人供养自费读研究生的儿子念书。于是,我把他俩叫到跟前,吹胡子瞪眼教训一番后,警告他们:管人闲事,一则秽气,二则伤人,三则“损”阴德;对偷情自娱是假,偷钱养家是真的女人,上帝都不会惩罚她们,你们算什么东西!
至于目前国内的情场乱象,可不可以归纳说,权贵们属偷情,富商们是偷性,官二代、富二代们则是“偷性且偷情”;身为独生子女父母一代的中年男女,则可能“偷情也偷人”,为的是空巢后有伴,养老院有侣;贫贱的女人们是拿青春换钱财,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地位与命运;官场男女,不过是用姿色兑换权力,日后好谋取更大的利益,虽有“偷”名,却无“情”实,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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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老酒啊,不过还是好喝。 今年有没有回去腐败啊?咋也不提些农产品到五一来了,我现在正在搞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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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因为缺少,或因为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