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本博客也持续不辍的写了十周,希望各看官得到了一些启发或消遣。本来为了推广本博客,每周一我都会同步发到文学城的“创业天地”看板上,希望广大对创业有兴趣的华人朋友会看到这些篇幅,进而产生脑力激荡,很可惜的,居然有用心不良的人士检举,说这洋洋洒洒的过万字篇幅是在打广告,所以本人也被列入了“创业天地”看板的拒绝往来户。在这样的情形下回顾“创业天地”看板里的标题“置顶: 团队需要有能力,心胸开阔的人才”无疑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没有了“创业天地”看板,我只能靠各位朋友,希望各位有能力,心胸开阔的人才能把此博客介绍给别的有能力,心胸开阔的人才。在此先谢过。
以下附上我对文学城“城管”(一笑)指责的回复,博君一璨,与再次reaffirm本博客的mission,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恶意中伤而终止或稍懈。
我是本着一个为华人创业家教育与鼓励为首要宗旨的心态来写这专栏。我并不认为这专栏是广告(或光是广告),因为它有丰富的内容(我每周平均花两个小时来写一篇文章),而这些内容(在未来进入了融资方面的文章,我想会比现在更吸引人)是大多数创业家需要花每小时几百元的谈话费才能从律师那学到的,而先决的条件是创业家已经在创业上付诸行动,要不然大多数的律师更本不会take the meeting,导致很多华人在处于心有余而(暂时)力不足的阶段,就因为没有information或有太多的misinformation而裹足不前。我身处硅谷,看到别的族群在创业上比华人有更亮眼的表现,深感痛心,而希望尽我绵薄之力,鼓励华人创业。
不可否认的,如果这系列得到广大的回响而成为一个destination,那本人也会受惠,但我想这也是对贵论坛/网站来说是个互惠双赢的结果。我已经介绍了很多我的华人startup clients来看这些篇幅,如果需要转到别的网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不必要的麻烦。我了解贵公司有其商业与经济上的考量,但我认为“创业天地”有更多的潜能可以发展,而我的专栏可以作为提升“创业天地”的读者群/讨论层次的一个契机。
我作为全球顶尖的startup law firm合伙人,客户包括[omitted]等VC与[omitted]等知名公司,“打广告”说真的是一个对我们来说满foreign的概念,所以真心是因为我个人喜爱贵网站与本着服务的心态,在文学城发表专栏,鼓励华人创业(而不是光问一些在eBay上设个“商店”的问题)。
希望经过此事件,我们可以更进一步的提升我们自身的层次,把本博客变成各位对人生有大志向的朋友可以交流与互惠的乐园。在此我与诸君共勉。
● ● ● ● ●
Jerry Ku为高锐律师事务所(Gunderson Dettmer)的合伙人。此专栏所表达的意见为Jerry的个人看法而不代表Gunderson Dettmer的立场。
Gunderson Dettmer是一家在新兴的成长型科技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方面领先业界的国际商业律师事务所。在硅谷(Redwood City),旧金山,纽约,波士顿,圣地亚哥,北京都有办事处。
LEGAL DISCLAIMER
These materials are for information purposes only and are not legal advice. Neither Jerry Ku nor Gunderson Dettmer Stough Villeneuve Franklin & Hachigian LLP intends to create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with you, and you should not assume such a relationship or act on any material from these pages without seeking professional counsel.
DISCLAIMER UNDER IRS CIRCULAR 230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imposed by the IRS, we inform you that any U.S. federal tax advice contained in this communication (including any attachments) is not intended or written to be used, and cannot be used, for the purpose of (a) avoiding penalties under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or (b) promoting, marketing or recommending to another party any transaction or matter addressed herein.
Attorney Advertising: The enclosed materials have been prepared for general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are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These pages may contain attorney advertising as defined by laws of various states.
我也有很多的中国客户,在各自的领域活跃。中华民族需要的,是有更多的杰出团队,勇于定下长远,宏大的目标,迈开步伐。
最近的统计表明,第一代移民创办的高科技公司中,印度人占30%以上,华人只占10%左右。
不过,华人回大陆和台湾创办高科技公司的就太多了。再说日本,日本的高科技公司又多又好,可是我就不知道在美国有出生在日本的日本人创办的高科技公司。是不是等到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进一步发展以后,所有想办高科技公司的华人都会毫不犹豫地离开美国回大中华地区发展呢?
凡事皆有可能,尽管这种可能大家十分不愿意看到。
博主的一系列文章对我的帮助是巨大的,虽然在融资等具体问题上我发了一系列的帖子跟博主唱对台戏,其他网友也发帖说博主发起的一系列讨论是“创业天地”论坛上最有价值的讨论。
如果博主不知道文学城各个论坛的特色,本人斗胆说两句,失真之处请大家指正。
“投资理财”是一帮华人地主发起的,着重地主租户关系,互助气氛很浓。“摄影沙龙”是LA附近一帮摄影爱好者发起的,很多人在一起旅游拍照,朋友气氛很浓。本人在这两个论坛都受益匪浅。
“创业天地”论坛的基本读者可能对高科技创业不是那么感兴趣,或者是现在已经不想再从事高科技了。当然,本人也得以了解整个社会各行各业创业的艰辛和窍门。
不过,他们可能过分看重博主宣传自己专业知识的一面,而对博主非常专业的发帖对高科技创业人的指导意义了解不够,所以得出令人诧异的结论。
退一万步,就是广告成分重一点,也是可以让大家一起商量的,不需要做得这么极端。
希望博主不要被这种常见的分歧困扰,继续采用各种方式服务华人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