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工作收入也要报税
一个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去年大部份时间在海外工作,有缴交当地收入税,并且长期住在海外,甚至可能是为外国公司工作,他是否需要报税呢?
美国的税例规定,每一个美国纳税人都要为从世界各地赚取的收入报税,只要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都是美国纳税人,所以即使不住在美国,而是在外国居住、做工、做生意和赚钱,都一样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限期是六月十五日。
大多数这类人海外的收入,都可以得到「海外收入免税额」,目前每年每人$85700元,即海外收入不超过$85,700,是免付联邦入息税。不过一定要报税,填写2555号表格,才能够取得这个免税金额,所以有人以为海外收入在$85700下便不需要报联邦税,这是不正确的。
在海外居住和做工要不要付社会安全税呢?假如是为外国公司做事,便不用付社会安全税,其实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能付社会安全税,因为即使自愿要缴交社会安全税,也是做不到的。可是,假如工作的机构是美国公司或美国总部属下的分公司,那便要由雇主扣起社会安全税了。
海外收入豁免金额
税例上有一个优惠,称为「海外收入豁免金额」(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可能由于其名称,令不少人误会,以为每一个美国纳税人的海外收入都有一个免税金额。其实,美国税例要求纳税人申报全世界的收入,并没有什麽国外收入免税金额,这个豁免金额,是为长期居住在海外,而在海外做工或做生意赚取的收入而设的,零七年每一个人豁免金额是$85,700, 零八年增加为$87,600,即居住在海外的夫妇每年有十七万元收入免缴联邦税。
要符合这个税务优惠,要通过两项测试中的一项。第一项,称为「真正居所」Bona Fide Residence) 测试(,主要是要看您在国外居住的时间,和在国外居住的目的,和与当地的关系的密切程度。第二项,称为「人身所在」(Physical Presence)测试,需要您连续在12个月内身住海外起码330天。
另一个常见的误会,就是符合以上资格的纳税人,只要收入不超过$85,700,便不需要报税。其实他们一样要报税,只不过要在报税时填写2555号税表去取得这项税务优惠。
住在海外的人士,报税期限比一般人迟两个月,即在6月15日前寄交报税表便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