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一眼看上去他就是个农民,是个乡下小子。我刚跑到多伦多来的那功夫,看着赤橙黄绿蓝青紫各色人种,除了辨别公母,实在也分不清谁是城里的谁是乡下的,或者是因为我们都挤在城里头谋生活,本也没见过这加拿大的乡下人。不过,当我第一眼看见提姆,我就坚信那是个农民。而且,事实上他也就是个农民。这是我在加拿大第一次仅凭一眼的直觉就准确判定的一个农民。
提姆的本名叫铁木西,姓戈登,提姆按规定就是他的昵称,就像美国总统克林顿,比尔只是他的昵称,大号却必然是威廉姆斯。关于这些英语区的人把大号和昵称搞成这样的固定搭配,我一直觉得很无趣。
认识提姆,是在赫伯特太太家作客的时候,于我算是不期而遇,在他,却是有备而来。他坐在椅子上,身材瘦削,细软而卷曲的栗色头发汇合了细软而卷曲的栗色连鬓胡子,覆盖得脸上惟有下眼帘连同鼻子处尚留些青白,并无血色。倒是一双耳朵红得惹人关注。他穿一件暗红格子棉布衬衫,不太白的棉袜子,深灰色的裤腿上带了些泥的印迹。唯一让我觉得有些奇怪的是,他坐的那张旧木头椅子过于靠近屋子的中央,使他显得和这个屋里其他任何人都不是一伙的。他腼腆地微笑着。赫伯特太太介绍说,这是提姆,他正在学中文。提姆赶紧站起来伸出手,轻轻地说声你好,听着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男孩子的声音。这天正好是母亲节(Mother’s Day),我问他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说,知道,妈妈的天。
提姆居然大学毕业了。他在大学里学的是欧洲历史,为什么要学中文,他没说,我也不问。毕业以后,他不去找工作,只一心学中文,并由他父母为他筹钱,准备去中国。他已能说一些中文句子,普通话搀和着广东话,可见师从甚杂。我也好为人师,坐在赫伯特太太的小客厅里,举手投足处给他一些点拨。当我们从赫伯特太太家告辞出来时,他说,我去看你,说中文。我纠正他,是学中文。他说,不,说中文,不说英文。我明白了,他是要一个中文会话环境,只学艺,不拜师。
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提姆每过十天半月便来看我,我们说英文的时候远远多于说中文。一句中文竟或需要十句英文来解释,还须辅之以手舞足蹈。不过他的进步也是明显的。他每次来都开着一台引擎声音巨大旧的红色小卡车。站在窗前看着提姆小心翼翼地把他的小卡车停在我的车道上,我就无法不想起小学时某篇课文里的那句话:马达轰鸣,机器欢唱……
一天,正当我为找工作的事独自在家纳闷的时候,提姆忽然来电话说,我,不去看你了,你来看我。我严肃地纠正他说,你应该说请你到我家里来作客。他认真地重复了一遍,我便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
初秋的一个下午,我开车从南边沿华顿大道跨过斯蒂尔大街出了多伦多,向北去赴我的约。路边绵延不绝的农田泛着作物成熟时所特有的黄绿色,着实让人心旷神怡。小镇斯多夫维尔在这片广袤农田的簇拥下,一条主街自西而东穿镇而过,宁静而安祥。我曾来过这个小镇,她以一个大型的农贸市场闻名于周边。在那里你可以发现不少有趣的手工艺品,旧式家具器皿,新鲜蔬菜和让我辗转不愿离去的活鸡活鸭活兔甚至鸽子。提姆的家就在小镇的外边,向东两三公里的地方。路旁绿树婆娑,一座平房远远地退在树荫的深处。房子边上有一个浅浅的池塘,后面透过一小片高大的枫树林子,可以看见漫坡起伏大约四、五十英亩的农地。
提姆独自在家候着我,还有他的小卡车。尚未进门,他便领着我绕到屋后,视察了他们的土地和牲口棚。他们的父亲是个木匠,退休后买下这个小农庄,除了些许玉米之类以外,主要种的是牧草,木草也算是加拿大出口的一大宗农产品。另外还顺带养了两匹马和六头牛,马不像是好品种,不过牛却是能产些奶的。让我最感兴趣的是一台习锈迹斑斑大机器,可以毫不费力地把上百公斤的干草扎成方方的大草砖。可惜他家一林子的枫树,竟不能割出枫糖。
进得屋来,抬头就能看见走廊和客厅的墙上挂了许多照片,有些已经泛黄,可见是有年头了。提姆见我对照片感兴趣,一下子来了精神。原来他的祖父辈从苏格兰来到加拿大,他们家是苏格兰一个著名家族的一条小小的分支。有一张照片是提姆前几年回苏格兰寻根时照的,四百余人五世同堂,男人们都穿着印着方格子的短裙,极是有趣。这个时候,提姆因为肚子里的历史教科书纷纷翻动起来,已经忘了说中文的事,轮到我的英文和欧洲历史知识捉襟见肘了。一阵子窜上跳下之后,提姆不知从哪里端出一堆影集几盒幻灯片,支起幻灯机拉上窗帘,昏暗的光线中我相信他的小鼻子都红了。不能不承认,我所知道的仅仅是欧洲文明史中的那些粒煌煌巨星,有眼便能共识,而提姆呈现给我的却是细小而璀璨的文明之珠所组成的灿烂星海。我被重重地震击着,诧异于眼前这颗毛球般头颅中究竟有多少人类文明的沉积,竟不觉夜幕已经重重地垂下来了。
该回去了。提姆送我到门前,我无语,他也无语。就在我伸手拉开车门的时候,提姆开口了:
“今天请你来看我,是要对你说,以后我不能去看你了。”
“为什么?”
“我要去中国了。”
“什么地方?”
“天津。”
“干什么?”
“学中文。”
“还有呢?”
“不知道。”
我很为他高兴,他就要如愿以偿了。
不过提姆还是来看我,不是十天半月,而是一年一次了。每年暑假他都在中国各地游历,寒假便回加拿大看望父母。至今他已经来看我六次,每次不过二十分钟。虽然平时我们不通信,不打电话,不发电子邮件,但是我知道,提姆去过许多地方。提姆不仅学中文,还教英文。提姆看见贵州的少数民族生活还很艰难,想为他们做些事情,虽然我知道的并不详细。我曾问他,在中国还有什么愿望,他不好意思地说,娶一个中国太太。我问他有女朋友了吗,他说好像还没有。除了提姆每年来一次,我还从赫伯特太太那里知到一些他的行踪。有几次赫伯特太太拿出当地小报,上面登载了提姆寄回来的中国通讯。提姆在小镇上已经是一个闻人了,赫伯特太太挺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