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图中文书友会

大西雅图地区喜爱中国文化的朋友们的网上家园。我们每逢双月的第一个周六上午10-12时有中文书讨论,在Seattle Central Library四楼, 五号房间,欢迎参加!
正文

《西雅图酋长的谶语》 鹤峰

(2007-12-04 09:32:17) 下一个


书名:西雅图酋长的谶语

作者:黄鹤峰










那绵绵岁月里
对我们祖先挥洒慈悲之泪的天空
在我们看似永恒,但转眼之间可以改变。
看它碧空如洗
瞬间可能尽成阴霾。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大规模的、与美洲土著人的战争基本结束,欧洲人向着北美西部全面扩张。美国西北部也已住着不少的白人。美国政府向当时统领浦砄海湾六个部落的印第安酋长 ---- 西雅图买地设州,并要求所有印第安人,像其他地方的部族一样,搬到为他们划出的保留区去居住。

我的人民问我
白人所要买的究竟是什么?
那是我们难以理解的。
你们怎么能够买卖天空
土地的温情和羚羊的奔驰?
如果清新的空气和水面的漣漪
并不属于我们
我们如何卖给你们?
当野牛死尽
你们还能再把他们买回来吗?

        当然,西雅图酋长深知,那“买”的意义:

复仇者已经向印第安人走来
无论他转向何方
都会听到残酷的毁灭者坚定的脚步声。
他也做好了准备,接受难逃的劫数
犹如受伤的母鹿听到猎人渐近的足音。

        高大威武的西雅图,在当时华盛顿州的准州长史帝文斯,向汇聚而来的印第安人宣布,要买他们的土地后,站立起来,手指苍天,用高亢的声音,发表了一篇震耳发聩的悲壮演说:

丛林哪里去了?砍完了!
老鹰哪里去了?消失了!
看不见奔驰的野马,向狩猎的日子说再见
那还叫生活吗?不!
那是人生的结束,偷生的开始。

        他阐述了人与人、人与地球、与天地万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希望人们把自然界看作是神圣的,不要贪婪和为所欲为。他的话语如谶语一般,当时并没有让白人们引以为然。

        四处掘金取宝的欧洲人,在“发现”广袤富饶的美洲新大陆后,欣喜若狂: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里,千年的参天大树,遍地的野生动物,使他们眼里闪出蓝莹莹的光。所到之处,谁先插上旗帜,土地就属于谁!他们滥砍乱捕,以为这里的财富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甚至为了娱乐而去射杀动物。酋长告诫道:

如果兽类尽失,人类亦将寂寞而死
发生在兽类身上的,必将发生在人类身上
因为万物都属于同一呼吸。
白人若继续污染自己的床
有一夜将会在自己的秽物中窒息。
我的话,像天上的星辰永不坠落!

        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地球的环境终于恶化到了使人无法回避的地步,保护自然的呼声喧嚣尘上之时,重新聆听萦绕于耳的西雅图酋长的声音,不禁令人汗颜,认识到了他在一百多年前,已经就有那样的真知灼见。 在大自然的惩罚面前,人们惊异地发现,曾被认为“未开化”民族的印第安人,他们的生活习惯和传统文化、信仰、禁忌或行为,对自然生态的平衡,其实是极具智慧的。他们与大自然是鱼与水的关系。所谓现代的环境生态理念,印第安人也早已在身体力行。沉寂了几个世纪的印第安人,他们的价值和贡献,重被世人所关注 ……


第一章

        尼尔和卡第斯坐在崖顶的一块巨石上,面对着一望无际的太平洋。这里是美国本土的西北角,再往北就是近在咫尺的加拿大温哥华岛,海湾的水域中间,是两国的分界线。
        在这个冬日的下午,他们望着细雨刚过,从黑云奔走的间隙,太阳利剑一样,向大海散射下万道金黄色的光芒。他们长时间默默地听着风过山林,浪击礁石发出的老朋友般亲切的声音。呼呼的强劲松涛,伴着惊滔拍岸在空谷里的回响,间或夹杂着海鸥尖细的叫声和海豹粗重的嗓音,组成了一曲大自然雄浑壮阔的乐章。
        尼尔在遇到重大事情时,喜欢坐在这个被称做海角的地方,用心地倾听。风给他以抚慰,浪使他的心宁静。置身于这片曾养育过无数祖先的海天山林中,他的大脑好使的似有神助。

          赤脚的我们
          更能感觉到有情泥土的触摸
          因为这泥土富含着我们族人的生命。
        
        晴朗,又没有雾霭的日子,那里还能看到远处大洋中的一座小小的,不起眼的岛屿。那是尼尔心中的圣地!在那里,他的生命在无意中,发生了一次重大的蜕变,被注入了一股神秘的力量。那一瞬间,似在火石电光的作用下,他成一个崭新的自己。
       卡第斯在华盛顿大学读书,马上就要拿到历史系的硕士学位。是部落里出资让他去读书的,他也将成为他们部落里拥有最高学历的人。
       尼尔是部落里有实权的首领,也是他的好朋友。这次,卡第斯带回来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他们部落争取恢复捕鲸的请求被批准了!
       这是被禁七十年后的第一次。他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打电话回去有失庄重,马上开车往回赶。从西雅图市回奥林匹克半岛的家,直接坐轮渡到半岛北部,路途要短的多,也快些,不要往南边绕个大圈子。那一天,在等轮渡时,他巴不得自己长一对大翅膀,好快一点飞到家,把这一特大喜讯告诉尼尔。
       这是他们族里的一桩大事,它将给了无生气的部落注入一股生机。也将找回曾经辉煌过的祖先,残存于他们血液之中的激情的记忆。而他在促成这件事中,无疑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他欣慰自己可以出这份力,为部族生存环境的彻底改善,为自己心有所系和报答尼尔的知遇之恩,他都应当为此竭尽全力。
      “你的消息可靠吗?不要让我们又空欢喜一场。”尼尔还是有点不放心。
       只有卡第斯看的出来尼尔很兴奋,因为尼尔的眼睛在闪闪发亮。他是个意志坚定而内敛的人,平常他的喜怒哀乐从不溢于言表。这次是个例外,毕竟几代人的梦想就要实现了。使人不得不产生亦梦亦幻的不真实感。这难道怪得了他吗? 多少次了,他们一个又一个的希望,像彩霞一样的美丽,但都转瞬即逝。
       “这次肯定没问题!是金娜直接从一个议员那里打听到的。一个月之内,就会得到书面通知。”
       卡第斯充满了自信,因为金娜是他的同学,又对印第安文化非常有兴趣,为他们捕鲸议案的通过,出了不少的力。她是人类学系的学生,曾经写过有关印第安部落活动的报道,并几次通过卡第斯表示希望采访尼尔。可尼尔觉得她不过是猎奇好玩,哗众取宠罢了。不是想要了解他,或根本不能够真正了解他。他要保持自己的尊严,不能让人随便耍弄。
       卡第斯担心的是另外的问题:
       “离开春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做准备,你想够了吗?这可是你的第一次……”
        尼尔有些激动地打断了卡第斯:“在我的心里,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我不信,先辈做到的,我们会做不到!”
        尼尔把双手指关节捏压的“叭叭”作响,以此释放积攒在体内、冲撞着他的过多的能量。像一个养精蓄锐后的将军,随时可以去冲锋陷阵。
        “我相信你!”
        卡第斯从身边摸起一块小石头,奋力掷向大海。这么高的崖顶,几乎看不见石头激起的水花,就被海浪吞噬了。
        卡第斯脑子好用,却不象尼尔那么刚毅壮实有力。几年的读书生涯,使他有了几分温室里的白净。特别是最近以来,他跟城里人学,用发胶把黑黑的头发梳的一丝不乱。这让从小一起长大的尼尔看不入眼。今天,尼尔见到他,先是一愣,马上伸手擂他一拳,接着在他的头上捋了捋,骂道:
       “像什么呀你,假人似的。呸!”
        卡第斯不好意思地“呵呵”干笑了两声,用手理了理弄乱了的头发。
        他们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这不但不妨碍他们成为好朋友,粗线条的尼尔,恰恰需要聪明精细的卡第斯做他的军师。他们之间互相理解,言语不多却配合默契。
       “金娜想知道什么时候捕鲸,她好来这里看捕鲸队的英雄们,怎样把那大鲸鱼弄上岸。”
       “明年捕鲸,要做好保密工作,越少人知道越好。包括族里也一样,更别提外人了。事后,随他们怎么说。”
        卡第斯知道尼尔做的决定有道理,他是怕节外生枝,捕鲸的事又要泡汤。什么绿色环保组织,动物保护组织,海洋什么组织,如果出来干涉,很难说又会有什么变故。
        嗨!当欧洲人肆意滥捕的时候,怎么就没个组织出来制止?要知道欧洲人以谋利为目的,继续用坚船火枪贪婪无度地捕鲸时,美洲的印第安人已被禁捕了几十年。尽管他们用的只是原始的独木舟和长矛,每年捕有限的几只鲸鱼,作为他们传统的食粮。适当的捕猎,是自然生态平衡中的一个环节,而过度的行为,将导致物种的灭绝。
 
           对我们来说
           野兽是我们的兄弟
           我们只是为了生存才猎杀他们。

        直到鲸鱼要被捕尽了,人们才抛出法律,全球禁捕。世世代代居住在海边的印第安玛喀人,成了禁止捕鲸的直接受害者。他们以鱼为主食,鲸鱼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被他们充分利用,做到了物尽其用。
       “但是,金娜也不能例外?”
       “又是那个金娜!你是怎么回事,看上她了吗?可人家会看的上你吗?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我们说好了的,读完书,你可得给我回来!再说了,西西还在等着你呢!”尼尔的感觉敏锐,有点生气地提醒着自己的朋友。
       “我知道!你想到那儿去了。”
       “你起誓,不告诉她!”
       “好吧,我对太阳光起誓,我不告诉金娜捕鲸的日子。如果违背诺言,就让我死在这里!”
        卡第斯并不是成心要背叛自己的朋友和恋人。他仰起头,手指太阳,带有几分赌气意味而发了毒誓。
       “山海草木土石可都听见了,它们都可以作证!神灵们是有威力的。”尼尔严肃地加重了语气。
        卡第斯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心慌乱地悸动着,隐隐地掠过一丝不安。继而神智恍惚,他混沌中的某一点被触动了,人也虚空了似的。
        他想,自己真的有点爱上金娜了?他不确定。在都市里,他老觉得混混噩噩的。那是城市里的噪音和混浊的空气造成的。他切身感到了:

            白人城市没有一个地方
            安静的可以让人听到
            春叶的舒展
            和昆虫振翅的动人声响。

        只有回到村里,他才同从前一样,大脑清晰管用。如果尼尔不提,他倒没往那方面想过。能肯定的是,他们现在是好朋友,他喜欢金娜,金娜对他也很有兴趣。但他们才认识不久,感情会有多深?抑或仅仅是自己的自作多情?
        仔细想想,不知不觉中,金娜真在改变着自己:包括习惯于早上冲澡,用发胶等,都在迎合她的好恶。开头还别扭了一阵,很快觉得自然了,还不时对着镜子看一看,梳理一下头发。
        在家乡,对一个人的看法和好感,与城里人是不同的。村里人互相知根知底的,评价一个人,主要看品质,外表是其次,过的去就行。如果哪一个男人,像女人那样过于注重梳妆打扮,定招人耻笑,说他有病。
        莫非自己真的在不知不觉中,让不该发生的一份感情迷了心窍?不管怎样,看来真该悬崖勒马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向东 回复 悄悄话 很不错的选题,昭示不同类型文化、思想的对撞,一定会有深刻的感染力。希望作者能够坚持写下去!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