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闲心又有耐心,且不在乎随时睡去,你便可以开始仔细地读王安忆的《长恨歌》了。
小说开始在一九四六年的上海。一个叫王琦瑶的十六岁女中学生参加了〝上海小姐〞的选美,得中第三名,随即为一国民党高官金屋藏娇地包养。此高官不久又因飞机失事而身亡,留给王小姐一处房产和一盒金条。共产党掌权后,王小姐变卖房产搬进了一个里弄的小居,靠给人打针和在街道厂拆纱头为生。三十岁时与一牌友私生一女儿。八六年女儿嫁人后随夫去美,王则开始进入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社交活动圈。后来,王与一位二十六岁中学教师有染,又被一个二十多骗子因那盒金条而杀。
王安忆一直在说女主角多有品位,多懂时尚,多见世面,多精明,而实际是王琦瑶中学毕业后,除一年多独住在那国民党高官给买的高级公寓外并无别的见世面的经历,最后还为一江湖小骗子所杀。王安忆写王琦瑶会做饭穿衣却写不出做法和样式,写经历社会却不写社会在王琦瑶身上的痕迹,连杀他的小骗子都奇怪,若不是那高官留给王琦瑶一大笔钱,〝你这些年都怎么过的?〞王安忆不能回答,因为这本是她写的一本奇幻。
作者是以俯视的姿态在写,但写出来却是仰视的心态,因此字里行间是犹豫不定的。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单调的〝…的,…的,…的,…〞 句式很有催眠效果。
这是一本不伦不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