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牧师》这一篇,提到了“乡下牧师”和“城里牧师”,今天想说的经历和警察有关,大概也可以归为“乡下警察”和“城里警察”。
活雷锋:开锁、加油、推车
我们先后在1980年代的早期和中期来到美国,一来就扎到一个俄亥俄州的小城Athens。 那里的俄亥俄大学招收很多国际学生,小城离首府哥伦布有七十多英里,人口只有两万多,大部分都是学生和教职员工。
小城的人都非常和善,走在马路上都会互相打招呼,以至于我女儿最先学会的话是“Hey”,不管是我们抱着她,或者她自己站在家门口的路上,都会不断和所有人打招呼,人们都非常和善地回应她,包括警察在内。
我在小城很少看见警车警察,直到有一天,一位同学说他的车钥匙被锁在车里了,他拥有的是一部旧车,没有备用钥匙,于是邻居让他报警,他给警局打电话之后,有位警察赶到现场,用一根粉条那么粗的铁丝,从车窗上面的缝隙中插进去,帮他打开车门。他对警察表示感謝,警察非常和善地说“这是我應該做的,my pleasure”。后来我到加拿大之后,有一次我們也把车钥匙锁在车里,我说要给警局打电话求助,旁边的朋友大笑,说“妳开什么国际玩笑。”
还有一次,我们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车慢慢停下来不走了。
我们以为便宜的二手车报废了,用高速路旁的紧急电话叫警察。警察来了之后,帮我们检查车子,说是车子没油了。我们当时就那么土,居然不懂去看油表。我们感觉真是非常尴尬,连声说“对不起”。没想到警察说:“你们在这里等一下,千万注意安全,站在公路外面,我去附近加油站帮你们取一些油来。”过了大约二十分钟,警车回来,提着一大桶汽油(大约有四加仑)。他帮我们加上油,又告诉我们最近的加油站在哪里。耐心地看到我们完全明白了去那里加油,他才说“good luck”,上了警车离去。
后来有一次,我们的车真的在路上熄了火,也是警察赶到,帮我们推车到路旁,然后打电话帮我们叫拖车(我们当时还没有加入AAA)。
在中西部小城的感受是:美国警察都是活雷锋。
迷路、超速和爆胎
还有就是1980年代刚到美国时,不熟悉高速公路。
多年前的中国,车速很慢,而美国的车速太快,常常来不及看路牌,会走过或者走错出口。当时没有手机导航,所以我们常会迷路。尤其是在荒郊野外,如果又是晚上,还真的挺紧张。不过只要打电话给警局,或者停在路旁等警车过的时候招手,通常都会有警察停下。问明地址之后,警车会在前面闪着灯带路,直带到我们熟悉的路段或者家的附近,才挥手告别。
当时有车的中国学生并不多,我们是因为生了孩子,有车出行比较方便,所以买了辆旧车。不过我们的车常常要用于“公差”,接送有需要的中国学生,当然都是免费的(大家都穷)。有一次送一位同学去哥伦布机场上飞机,因为没有经验,留的时间不够多,上了高速之后发现时间紧迫,我先生就拼命加速。我在旁边害怕被警察抓,就拼命提醒他不可超速。
终于还是听到了警笛长鸣,只得停到路边。
警察见车上都是中国学生,就问我先生“你超速了,你知道吗?”我先生说“知道,为了赶飞机送人,我超速了。”警察问是几点的飞机,我先生回答X点X分,警察看了一下表说“你再超速一倍也赶不上飞机了,你知道吗?”我先生还有点犹豫,警察又说了一遍,他才说“知道了”我也赶紧说“sorry”。
警察说“超速开车很危险,有急事也不能超速。最多是等下一班飞机,要是出了车祸就可能是一辈子的遗憾,知道吗?”我在旁边赶紧说“谢谢您提醒,下次再不会超速了”。我怕他的罚单太重,又补了一句“我们都是学生,很穷。”警察说:“走吧,不可以再超速了”。居然没有开罚单,这位警察太善良了。
还有一次,我们开车从加拿大去美国中部,在加拿大境内车爆胎了。加拿大的公路比美国更荒凉,半天看不到一所房子。我们打电话报警之后,有一辆警车带着拖车过来。拖着我们走了差不多30多分钟,一直拖到一个修车站,才离开。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
好邻舍和警察
在Ohio读书的那段时间,常常会看到路上有车出状况,不管是坏在高速或者乡下的路上,通常总会有过路车辆自动停下,帮助修车或者报告警车。
记得那时候我先生买了一部意大利产的菲亚特二手车,我们为这部车真是吃尽了苦头,那车的发动机很容易熄火,又常有同学来借,熄了火就还怪车不好。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纽约领事馆的领事来学校探望大家,学生会就推荐我们来招待领事夫妻(我们自己单独租房,而且有车)。那时候大家都穷,领事太太看见我们从yard sale买的很多东西几乎是新的,就也想让我们开车带他们去转转买些东西。可惜我们的车不争气,一上坡就熄火,我抱着一岁的孩子,不能推车,于是领事夫妇没享受到私家汽车的“拉风”,倒是常常像纤夫一样,推拉熄火的汽车。还好有警察看见时,也会帮助一下。不过领事两口子第二天就不肯住我家了,说自打到美国,还没有这么辛苦过。
这部车后来送给了我们的babysitter,她儿子据说会修车。
中国有着“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美国也是一样,很注重“守望相助”。那时我家的邻居是一位单身母亲带着一个儿子George(大约5岁)。那个男孩很喜爱我女儿,常常带着他的两条狗一只猫与我女儿一起玩。
有一次这位母亲跑来通知我,房子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了蛇。没想到我母性大发,为了保护两个孩子,勇敢地追踪并打死了那条蛇(我以前是谈蛇色变的)。
1988年底学校开始放寒假的第一天,我们因为连着考试,又刚接回孩子,非常累,晚上睡得好死。早起时,远远看见我们停在路边的车,有点怪怪的。走近一看,才发现车子被撞了,车尾部分撞得很惨。我们心想,这下糟了,不但车子报废了,还得不到赔偿。
这时候邻居(George的母亲)走出门,问我们“昨天半夜那么大的撞车声,你们没听见吗?”我们都说没听见。她说昨天半夜一辆车超速撞进了我们停在路边的车,她吓得爬起来观看,发现是一个年轻学生,可能刚考完试,一狂欢喝了太多酒,车头撞进我们的车尾。
邻居不但打电话报警,还记下了肇事者的车牌和警察的电话号码。她说那位学生想逃走,可是他超速撞的太厉害,他的车头深陷入我们的车尾,怎么倒车也出不来。直到警车来了记录了状况,又把拖车叫来。
George的母亲替我们做了一切事,还说晚上警察可能来敲过门,可惜没人应,我们真是睡得太死了。还有一次旁边的一栋房子着火,火焰烧到路上,我们还在呼呼大睡。还是朋友和消防员来敲门,我们才知道危险近在咫尺。
回头再说车祸,我先生拿到警察的电话地址,急忙去警察局报备,还好对方车有保险,赔了几百元钱(我们车太老,所以赔偿很低)。我们这部70年代初美国产的大笨车,买的时候只花了200美金,这一撞还赚了两、三百。
上面说的都是乡村地区的好警察、好邻舍们。大城市的警察自然是不一样的。我下篇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