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颂今
警察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惩治违法犯罪分子。我白天与恶势力较量,晚上写作不可避免地会把白天的经历写出来,以至于我的作品写坏人坏事的多。这绝不是我故意为之,实在是我的职业使然。
《留美色戒》就是一例。前文写的挂羊头卖狗肉,这一挂一卖写的就是本书的主角罗为。他曾是留学生,在旧金山社区大学读了三年的预科。期间,他办了一家专拍三级片的电影公司。期间,他阴谋拆散了一位选美皇后和男朋友之间的关系,诱骗这位涉世未深的留学生成为他的情人和三级片演员。期间,他恶意搞垮一家中国餐馆,就为了把相貌像香港某个艳星的老板娘掳来当三级片的演员和了却他中学时代的夙愿。期间,他强奸了他的继母,用他继母的美色当诱饵,诈骗中国逃美一个贪官的巨款。期间,他在社区大学从最初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后来既不打鱼也不晒网,学业完全荒废,最终被社区大学开除。期间,他做尽坏事,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被旧金山移民官押返回国。整篇小说就是围绕着罗为三年的“期间”写的。我曾把写好的部分章节给我的粉丝们试读,他们读过后义愤填膺地问我,在旧金山难道真有这样道德败坏的留学生吗?我回答“有”。所有这些破事和烂事都曾发生过,都有案可查,绝对真实。但,做这些坏事的人不仅是罗为一个人,而是多个留学生中的害群之马。因为这是一部小说,它需要情节,需要引人入胜,我不得不把所有这些烂事全摁在罗为一个人身上。把罗为当成垃圾桶,把这些坏事都串了起来,倒了进去。这些坏事一桩接一桩,互相牵连,互有瓜葛,互为因果,我只是用词组,用句子,用略带文学的语言把它们连在一块儿,写成了这本六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
我的粉丝说我是黑暗的无情揭露者,我说,是,但不全是。黑暗被揭开了,光明不就随之而来了吗?《留美色戒》里也有一长列的正面人物如社区大学老师安妮,如留学生中的翘楚殷大可,如正直的移民官查理李等。诚然,我在罗为及其与他沆瀣一气的人身上化了大量的笔墨,但,我更用如火的热情,似海的深情赞美那些给黑暗带来光明的人物。从这个角度说,我乐意称自己是光明的执着倡导人。
《留美色戒》从头到尾出现了笔者和朋友这两个人物,他们不是故事情节中的人物,却对故事内容的拓展和故事内涵的挖掘,起了关键的作用。这篇小说有名有姓的人物共五十个,他们中的四十八个是虚拟的,唯有笔者和朋友这两位人物是真实的。笔者就是写这本小说的我,笔者在写作过程中的所思所想,述诸笔端都是真实的,即使笔者介绍自己,也没有半点虚假。而朋友是读这本小说的读者,他们捧着此文本在读,他们的嬉笑怒骂当然也不会有假。这笔者和朋友之间的问和答,感和慨,把笔者和读者联系了起来,由此产生了思想上的共鸣,就像舞台上的歌星和歌迷们的同唱营造出轰动的演出氛围一样。这是《留美色戒》的一大特色。读过此书部分章节的粉丝们高度赞扬了这个在当今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特色。他们认为,笔者准确地把握了读者的心态,他们读起来,不觉得笔者在讲一个遥远的故事,只觉得这故事就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甚至觉得自己就是故事里的某一位人物,或者最起码是一位旁观者。他们说,笔者在写作时心中有读者,想读者之所想,写出来的东西,眼光准文字辣,读起来像在洗文字浴,爽心爽肺么么哒。
我听罢此言,有点受宠若惊。(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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