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儿
地主生成(长篇小说)
——在美国南部小镇
三十
地下室修好了,房子里的洗澡热水也有了,他们一字不提交这个月房租的事情,他们的脸皮可真厚啊,这个月打算一分钱都不付吗?我支付了修理费用七百多美元,我还支付了律师和法庭的费用五百美元,我还要让他们就这样免费住着一直住到上法庭吗?既然律师已将他们送了法庭,就要打官司了,就要走法律程序了,房租的事我也只能一字不提。
这是一个本地区的小额法庭,受理民事案,几百几千美元的官司一般都是在这里由法官裁决,通常都是原告和被告双方在法庭上陈词,最后由法官决断。被告和原告可以有律师也可以没有律师。
上法庭的这一天,我按照开庭时间早早就来到了这个小额法庭,我没有看到律师也没有看到律师的助理。我站在法庭外面等着,我的心里正七上八下的,我却看到了被告租客男来到法庭!他居然厚脸皮地看到我像没看到一样!他居然大模大样地就进入了法庭里面!根本就是一个习惯了上法庭的样子啊!
我的律师还没有到来,而上庭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我的心开始不安,我都感觉自己开始慌乱了,如果律师不来的话,我怎么办?被告都来了,可是我的律师还不来?
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律师终于出现了!
我简直就像是看到了大救星一样快快迎了上去,我说谢谢你律师先生!他看起来很是严肃的表情,只是向我挥挥手,然后他却坐在法庭外面的椅子上拿出文件袋,开始翻阅我这个案子的文档。难道律师没有看过这个案子的案情吗?不是吧?也许他只是为了在进入法庭前进一步加深一下印象?我猜想。可是,可是,没时间了呀?
他也就是翻了几页纸而已,他站起来看了我一眼,我立刻就跟在他后面进入法庭。法庭里面黑压压的坐满了人,黑人,白人,没有亚洲人。法庭上坐着一个年纪稍长的女法官,说话慢条斯理,声音很轻,她的身后是二面不同的旗子,一面是国旗,一面是州旗,简单,壮严,肃静,这就是法庭啊?是啊,国法,州法,民事法庭。在美国,虽有国法,但也有州法,每个州的法律都是不同的,本州的法律才是最终执行的法律。旁边坐着另外一个年青的女法官助理,她还染了一头红色的头发,穿戴时尚。在法官旁边站着一位法警,全副武装,睁着眼睛非常严肃地看着法庭下面所有的人,看着所有的原告们和被告们。
法官看看时间,说了被告和原告的名字,那是我的案子。律师带着我坐到了原告的位子上,那个租客男坐到了被告的位子上。
法官说:“请将你们的左手放在圣经书上,请举起你们的右手,你要忠诚地保证你所说的全部是事实。”
我和律师的左手都放在了我们面前的一本圣经书上,并且举起右手,说Yes。
租客男也将左手放在他面前的圣经书上,并且举起右手,说Yes。
法官开始询问案情······律师一事一事回答后,租客也一事一事开始狡辩 ,他说他的孩子住在我的房子里生病了,他有看医生的收据和病历,他说他们两天没有热水洗澡,他说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地下室怎么会积水,他说他们现在没有钱搬家,他说他失业了······律师拿出所有政府部门拍的照片复印件,还有我签名的政府部门的文件,拿出修理地下室所支付的帐单,呈送法官。
法官只是一页一页看过后,直接就宣判道:“租客所欠本月房租需在十天内支付,或者在十天内搬走。完毕。”
Finish?Five Minutes Finish?五分钟时间就结束了本案。
这就完事了?我还发蒙呐,我原以为需要多么复杂的程序,我还以为需要律师花费多少口舌哪,五分钟完事了?五分钟我要支付五百美元?
出了法庭,租客男经直就走了,什么也没说,即没说要付房租也没说要搬走。律师对我说,如果你希望这个坏房客搬走,就不要接受他的房租,也不要和他有任何接触。不算周日,不算假日,十个工作日后,我们再看他们是否搬走。
如果他们不搬走呢?我没明白地问律师。
如果不搬走,我们再来法院需要申请法警驱赶。还要看看他们是不是继续纠缠上诉。等吧。律师说。然后律师就走了。
我一个人孤伶伶地站在法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我看着大街上穿流不息的车辆,我看着从法院里一个个先后出来的原告和被告们,我怎么就感觉自己空落落的虚弱······我这个案子到底算是结束了?还是刚开始呢?我已经花了那么多的钱,我还要等着租客不搬走?我还要等着租客上诉?有完没完啊?
房东是什么东西?房东为什么要被所有人收拾和欺负?美国房东为什么要向方方面面付钱?房东要给修理公司付钱,房东要给律师和法庭付钱,房东要给政府做出承诺,房东连租金都拿不到还让他们白住到什么时候啊?
至此,我的头脑中突然就窜出一个让自己产生疑问的念头:这个官司到底是应该打还是不应该打啊?我请律师送法庭是不是做错了我?我看到法庭上的那么多原告和被告都没有一个人请律师?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