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時讀莎士比亞,雖然是看了個熱鬧,卻有一句臺詞至今還記得:“這就像是用火攻取得一座城池,得到的全是灰燼”。 早已記不起來它是出自哪一部戲了,而幾十年了也無法忘掉,乃是因為相同的戲碼不斷的上演,總有人表演使用“極端主義Extremism”的手段,或兇殘的手段去達成目標或願望,而換來“一片灰烬”。 打了近二年的“俄烏戰爭”如此,不久前發生的“哈以戰爭”如此,曾經被“極端意識形態Extreme Ideological”毀掉的中國依然如此。
中國人花了30多年的時間去挽救被極端意識形態燒成一片灰燼的經濟,想著可以過上安居樂業的日子了,卻又面臨被“底線思維”,“絕對領導”,“準備打仗”和“內循環為主”的極端意識形態回潮,及其極端政策再次催毀的危險。 又一次的上演了上述的那個因果戲碼:即“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The means ought to be proportioned to the end)。 美好的目的需要美好的手段去達成,而兇殘的手段,或極端做法的後果只會是“一片灰燼”。
然而,儘管歷史和實現一直在證明極端主義和極端意識形態必定會帶來“一片灰燼”式的結局,會摧毀人類社會的文明及秩序,使生靈塗炭而不會有好的結果。 但卻依然有人崇尚極端主義,也依然有人信仰極端意識形態,或對極端主義者產生同情和支援,為極端手段辯護,甚至成為一個極端分子。這其中的原因究竟為何呢?
一個明顯的原因是,極端意識形態和極端主義都有一個誘人的“極端目標”,或稱之為“最高道德”,“神聖價值”,或是“人類的幸福”和“歷史的必然”。 這些高大上的極端目標是非常振奮人心的。 曾幾何時,我也被振奮著同意了左派的主張“要不惜一切手段,實現最高道德”。 就像許多知識份子被進步理念所鼓舞,而站在“政治正確”或“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那樣。 遺憾之處在於,也許是被“最高道德”或“歷史必然”的威嚴震暈了,而失去了對於因果作用的正常感知:難道,只要目標是“人類的幸福”,則一切手段,甚至是兇殘的手段都會自動的轉變為是“正義”的嗎? 難道“極端目標”可以超越因果關係,使“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失效嗎? 若如此,也就難怪馬克思主義者會宣稱,只要目標是實現“人類最最美好的共產主義社會”,則消滅掉幾億“剝削階級”,再犧牲掉幾億“無產階級”是“最最正義的事業“了。 也難怪“中國特色的極端主義”會同樣“理直氣壯”的號令國民:只有“不惜一戰”才會達成“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只有“絕不放棄武力”才能最終統一臺灣,以及要中國人再次的發揮出“吃三年草”的極端能耐。
其實,只要我們清醒的感知一下“手段與目的”之間的因果關係,則我們不僅應該看到“目的決定了手段”,也必須同時看到“手段彰顯了目的”。 如此,我們就可以從極端意識形態,及其極端主義者所推崇的兇殘手段上,看出他們的真實目的無非就是殺人搶奪和嗜血成性。 也就是說,一切極端主義,或極端意識形態的真實意圖,都可以從他們所推崇的兇殘手段或極端做法上看到,而不必去合理化,神聖化,人性化的去篡改哈馬斯之流,或普京之流殺人搶奪,謀財害命和嗜血的真實目的,以及充滿了嫉妒,仇恨,恐懼而惶惶不可終日的糟糕情緒。 因此,就像種瓜得瓜一樣,其結果只會是“一片灰燼”。 時髦的說法叫“一地雞毛”。
然而,問題並不會因為看清了極端主義的真實面目而得到解決。 如果那些“極端目標”是真實的,或是一個真命題,則極端意識形態及其極端主義為了“最高道德”和“根本利益”而一次又一次捲土從來的破環力量就具有了“真理” 的基礎。 我們內心嚮往“神聖價值”和“人類進步”的“極端主義衝動”也會轉化為使用極端手段去達成目標的決絕。 則現代社會就無法擺脫被極端主義一次又一次的摧毀,被老百姓一次又一次的重建,再被一次又一次摧毀的“輪迴”狀態。
所以,問題在哲學。 就像我們在上一講中所指出的,我們的主流哲學和主流教育是主張有“極端”的,主張這個世界及生命有真實存在的“起點”和“終點”,以及有“人類的起源”和“歷史的終結”。 也就理所當然的有了人類的“必然使命”和人生的“最高價值”。 如此,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走向“極端”和“最高”呢? 怎麼可能不使用極端手段? 或拒絕成為一個“正義的極端分子”呢?
也正是由於我們的“主流哲學”是一種主張有極端的哲學,極端主義和極端意識形態才有了誕生和生存的基礎。 因此,對抗極端主義也成為了一件對抗主流哲學,主流教育和主流文化的“不可能的任務”。 因為,首當其衝的就是,我們要如何對抗“主流”的主張,否定這個世界及生命有真實存在的“起點”和“終點”,以及否定有真實存在的“人類起源”或“歷史的終結”呢? 注意:這裏強調的是“真實的存在”,而不是習慣上所稱的“存在”。 存在“與”真實存在“的差別或定義將在下一個討論中繼續。
所以,我們今天討論的是我們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和“極端主義情緒”。 也就是來自“文化”或“敘事”的約束。 因為很顯然,在長達二千多年的時間里形成的對於“極端”的虔誠信仰,以及被信仰所形塑的“極端主義習性”是難以撼動的。 當啟蒙運動動搖了“造物主”的極端地位之後,人們崇尚“極端”的習性和情感並沒有絲毫的動搖,而是習慣性的,並虔誠的賦予了“自然”或“物質” 以極端的地位。 我們是如此的習慣於“有極端”,以至於科學家也習慣性的堅信,一定有一個“起源”,或“上帝粒子”隱蔽在宇宙的某處,而科學已經非常的接近它,科學早晚會找到它(科學實在論)。 換句話說,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使極端主義在科學中也得到了延續,極端主義被科學化了!
同樣的,具有“極端主義習性”的哲學家也習慣性的相信有一個“最高”,“向上”,“進步”或“歷史的必然” 。 因此,當他們看到歷史被極端主義反覆的摧毀,又被反復重建的“輪迴”現象時,竟然將之解釋為“螺旋式上升”。 我們僅僅從“上升”一詞就可以感受到這些哲學家對於“高高在上的極端”所具有的“頑固的形而上學信仰”(Quine)。 而最為不幸的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使某些哲學家將極端手段,甚至是兇殘的手段讚美為是達成“螺旋式上升”的必然選項,甚至是唯一的選項,且是應該主動出擊和反覆為之的事情。 也就是將極端主義,及其極端手段的反覆使用提升到了“真理”的地位。
也正因為得到了科學和真理的加持,現代人和現代社會確保了自己被極端主義及其極端手段反覆摧毀的命運。 在短短一個世紀的時間里,經歷了二次世界大戰,以及兇殘的消滅“一切剝削階級”的共產主義革命,以及籠罩在“確保相互毀滅”之下的冷戰與新冷戰,以及延綿不絕的極端主義仇恨和恐怖主義攻擊,也確保了具有“進步主義“色彩的現代社會體驗著遠比”愚昧落後“的古代更加精密和更加科學的人類痛苦。
那麼,在這樣一種已經被真理化和科學化,並冠以進步主義,民族主義的,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面前,我們還能做點什麼呢? 就像某種習慣和行為不是自動產生的那樣。 極端主義或恐怖主義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受到某種哲學或信仰“洗腦”後的結果,所以,問題在哲學,或我們先談哲學。 然而,哲學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建立在對於“真與假”的判斷之上的。 那麼,“真與假”就是天生的嗎? 或“真與假”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在最初的討論里我們指出,“主流”傾向於把看到,聽到,感知到的經驗事實及其因果作用定義為“真”。 然而,“假”也有因果作用,也可以看到,聽到或感知到。 否則,假資訊,認知戰以及戰略誤判,甚至小說,繪畫和所謂的“假貨”都無從產生。 所以,主流關於“真”的定義很可能觸犯了“定義太過寬泛”的錯誤。
然後我們談到科學家傾向於把“自證(Self-Evident)”作為“真”的定義。 譬如,作為科學學科起點的公理(Axiom),或公設(Postulate)是“自證”的。 而「自證」的特徵就是沒有任何依賴關係的「自己證明自己」或「自己依賴自己」。
但是,當我們指出“這個是真”,“這個是起點”,或“它是自證”的時候,悖論就出現了。 因為,被我們所指出的那個「自證」,“起點”或「真」恰恰正在依賴于我們的指出,是有依賴關係的,而並無法滿足「自證」或「真」之無所依賴而「自己證明自己」或「自己依賴自己」的定義。 同理,任何關於「這個是極端,是絕對,是起,是終點」的命題也統統都是我們在指出,也統統都要依賴於我們的指出,或依賴於我們的定義,而無法滿足我們對於“起點”,“極端”,“絕對”,“真”之沒有依賴關係而自己證明自己的“自證”的定義,而同樣處在了悖論之中。
這使得二十世紀的哲學轉向了對於“定義”的研究,也就是轉向了對概念或語詞展開研究的“語言哲學”或“分析哲學”。 而佛法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就進行了相關的討論。 我們來看《五燈會元》對此的介紹:
世尊因有外道問:不問有言,不問無言。 世尊良久。 外道讚歎曰:世尊大慈大悲,開我迷雲,令我得入。 乃作禮而去。
圍繞這個著名的“外道問佛”有相當繁雜的討論,我們也只能在後面逐步展開了。但是,被譽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恰巧說了一段很相似的話:
凡我們能說的(有言),都能說清楚。 而那些不能說的(無言),要保持沉默。
所以,我們先來看維特根斯坦接下來的解釋:
整個現代世界觀建立在一種幻覺之上的,即所謂的自然法則是自然現象的解釋。 因此,今天的人們停留在自然法則上,把它們看作是不可侵犯的東西,就像過去的時代對待上帝和命運一樣。 實際上,兩者都對也都錯。
我更傾向於把上面這段話看作是維特根斯坦指出了現代人所延續的,根深蒂固“極端主義習性”。 很明顯,就像維特根斯坦指出的,當“上帝”的極端地位被啟蒙運動動搖之後,現代人習慣性的把“極端”從“上帝”挪到“自然”身上。 並同時把“命運”或“宿命”也改了個名字叫“自然法則”。 然後,再次的把這些要依賴於定義和假設的,並非是獨立存在,或並非是“自證”的東西看作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極端”或“最高法則”。 維特根斯坦諷刺道:“實際上,兩者都對也都錯”,不過是“建立在一種幻覺之上”。 (相同的說法我們也可以在愛因斯坦的口中聽到,譬如“時間是一個頑固的幻覺”。 )
我們在前面已經反覆介紹過了,我們不應該把“幻覺illusion”理解為“假”或“不存在”。 而是應該把它理解為“悖論Paradox”。 表現為:真與假是同時存在的,或是即存在又不存在的。 或“真與假”,“存在與不存在”都同時為真亦為假。 也就是“兩者都對也都錯”。 原因是,這些東西統統都是來自於我們的定義,並取決於我們定義。 換句話說,我們不過是在玩著一場迴圈論證(Circular reasoning)的悖論遊戲,用一個假設(定義)來論證另一個假設(定義),用一個想像(大爆炸)來推翻另一個想像(造物主)。 但我們根深蒂固的“習性”或“頑固的極端主義習性”卻會促使我們把這些東西“當真”,認為它們是“真實的存在”。
那麼,我們要如果擺脫這樣一種“頑固的極端主義習性”呢? 按照佛法,從“無明”到“智慧”,從痛苦到解脫,從充滿了嫉妒,仇恨,恐懼而惶惶不可終日的極端主義者,到“大樂”之間的轉變其實是習性或習慣的轉變。 而兩者之間的轉變之所以是可行的,則是因為習性或習慣也是依賴於概念或語詞,也是依賴於定義的。 或者說,是依賴於哲學,教育,文化而產生,而存在,而變化,而有所不同的。 因此,在佛法的“修行”中,也就是“手段”當中包括了兩個部分,一個叫“見地”,也就是哲學思想,或世界觀,或定義上的轉變,而另一個就是“技巧”。 因此,我們可以把這個“外道”所問的問題理解為:我們要如何去除我們的“極端主義習性”呢? 以及,有什麼“技巧”嗎?
“世尊良久”。 “良久”就是沉默。 在佛陀“沉默”的回答里也包含了上述“修行”的兩個部分。 首先是哲學,或定義。 我們在前面介紹過佛陀對於“自證”的定義,即“心”是自證的,或“心即自證”。 禪宗表述為“即心即佛”。 這是一個不會引發悖論的定義。 因為,當我們說“心是自證”的時候,我們毫無疑問的滿足了“心”可以“自己證明自己,自己知道自己”的“自證”的特性。 而“沉默”的另一個意思是“不理它”。 這就是“技巧”。 因為,當各種概念或定義或語詞在我們頭腦中來來往往,並激起情緒,衝動,意圖和行動的時候。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理它”或“看著它不說話”。 你只要一搭理它,或分析它,或與它辯論,那就是在激起更多的概念或定義或語詞,激起更多的情緒,衝動,意圖和行動,也就是繼續處在悖論的陷阱之中。
最後,回到我們開頭所指出的“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當我們講,我們的目的是摧毀極端意識形態和極端主義的“真理”基礎,以及去除我們的“極端主義習性”時,其中一個部分是要改變我們習慣了的對於“真”,“絕對”,“極端”,乃至“快樂”和“成功”的定義。也就是改變主導我們行為的哲學思想,或世界觀。 所以,實現的手段無非是用一個定義來替換掉另一個定義,這就是所謂“聞與思的修行”。 而另一方面,由於“見地”或稱“定義”上的改變,必然會帶來態度和行為上的相應的改變,表現為一個新的習慣逐漸的替換掉了一個老的習慣。這就是所謂的“修”。 因此,任何傷害他人,摧毀眾生,獲取絕對權力,或發動戰爭的極端手段都無法達成這樣的目的,而只會陷入到“極端主義的陷阱”里去,為自己和眾生帶來“一片灰燼”的輪迴。 然而,雖然佛法的修行手段呈現出非極端主義的,非暴力的特徵。 但是,非暴力和非極端卻又並非是佛法的目的。 我們將下回接著聊。
美國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