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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澳政策中的唐人街1901-19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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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梨唐人街雜錄 (36)

六. 淺析康有為及梁啟超與澳洲華人

1898年9月21日“維新”失敗,康有為早已逃離北京,在天津乘坐“重慶號”輪,並於英國駐上海代理總領事白利南的庇護下順利逃到香港。但香港離廣州太近,康有為等人轉赴日本,並住了半年。豈料日本新內閣又下逐客令,康有為只好轉赴加拿大,並在1899年4月抵達。隨後康有為在1899年5月31日到英國倫敦遊說英國政要卻不成功。7月康有為返回加拿大創建保皇會。

1899年10月康有為母親在香港患病,故康有為從加拿大經日本回香港,在香港期間清政府試圖行刺康有為而不果,是故康有為在香港並不安全;當時新加坡商人對康有為有所景仰,請何東爵士送給康有為1000元邀請康有為到新加坡作客。1900年1月26日康有為離開香港到新加坡。康有為依然擔心清政府的行刺,自7月26日起避居馬來西亞。

康有為在加拿大創建保皇會,隨即寫信給雪梨的梅光達,希望他能在澳洲成立保皇會(“信函照錄”:東華新報1899年10月11日第2頁)。按該信刊登日期,康有為給梅光達的信應在9月份。

梅光達收信後應處在兩難的處境,因為他有張之洞保奏的五等軍功章及後他的弟弟再捐成四品官職(虛銜),更被在雪梨的其他國家外交官默認的中國領事,所以他不適宜於出面。在這種情況下,他是找較為友好的聯益堂李益徽商議(註:沒有證據證實,但在後來一連串的事件中能推斷),似乎李益徽也沒有興趣實際參與,所以後來在保皇會成立後僅參與6次各總理、協理、值理的集會,到1900年3月30日是最後一次簽署(見“保光緒皇帝皇帝會總值理司理議事章程”)。 另外,梅光達的態度也很明顯,康有為的女婿是這樣寫的:“雪埠初時以爲梅黨可撫,乃以全力以圖之,終不能得一文”(羅昌在梁啟超的隨行報導,見蔡少卿:“梁啟超訪問澳洲述論”)。

雪梨保皇會的實際操作基本上落入劉汝興手上。

至於傳聞康有為來澳洲一事,見廣益華報1900年4月7日 第4页 “洋報照錄”所登:“康君洞悉利弊,忠心救主,保國保民。我等庶民無甚知識,不應將其談長論短。惟有聞必錄,故照譯之。據昨禮拜三日本雪梨埠爹力架罅洋報刻錄,云說中國康有爲已經得領鳥修威及本金山別省皇家批准;來遊雪梨,商量衆事。抵埠之日,可任其登岸,不用其輸納身稅。果矣則康君驪歌載道,自可指日駕臨矣”。

按報導的內容,雪梨保皇會應是在1900年3月前後向澳洲各省申請康有為來澳洲,而康有為並沒有應約而來。

1902年12月雪梨保皇會擬再次邀請康有為來澳洲,“保光緒皇帝皇帝會總值理司理議事章程”中是這樣記錄的:“本會同志齊集,為電康南海來遊本澳洲及籌集經費,預備供奉先生之用。經各同志極集意贊成此舉”(1902年12月18日)。此議是虛放的招數,原因是李益徽與東華新報的官司剛打完,尚還未了。保皇黨機關報的東華新報輸了官司,所有的財產都拍賣了,還在集股重辦東華報。雪梨保皇黨在盡失民心時擬請康有為重震聲望而已。到了1903年4月16日雪梨保皇會又再有一議,具體到“為康先生來遊事:一議 定貸大酒樓為居址。一議 到步日貸荷為大會。一議 先通本洲政府,以便來往。一議 到步日即設酒菜為洗塵之敘。一議 託議員向皇家將派綠衣為保護”,此事後來不了了之,因為到年底保皇會也沒有甚麼活動了。

康有為在第一次沒有來澳洲可以從他的行蹤看出。1900年1月26日康有為到新加坡及在7月26日起在馬來西亞,直到1901年12月7日又轉到印度北部的大吉嶺山城,他一直在避居的狀態。而康有為到澳洲只可能是短期,那就打亂了他的避居穩定性。另一方面,他並沒有渠道真正了解雪梨保皇會的實際情況;他敢到澳洲的話只能說是個冒險,從維新失敗就早已逃離北京的過去來看,他是不會在那個時候到澳洲的。還有的是,康有為在避居期間的費用,澳洲保皇會是有限的支持,“保光緒皇帝皇帝會總值理司理議事章程”中是這樣記錄的:“議 準明日由電滙返星架坡交邱菽園先生收金錢叁佰鎊。但計目下所收之會份,除日前滙了該存有限,今暫向各同志支借轉湊埋滙返”(1901年3月1日)。

作為保皇會的總頭目,康有為原寄望於梅光達,而梅光達又沒有回應,康有為只好派其弟子梁啟超探路。一來保皇會初創,世界各地華人的反應尚算熱烈;二來梁啟超是廣東人,且有姑丈梁烈成住在維多利亞省的孖辣埠。

然而康有為並不完全放心梁啟超,所以梁啟超的隨行書記是康有為的女婿羅昌,原因是1900年唐才常的自立軍事件。

唐才常本為張之洞門生,年輕時與譚嗣同為同學。1900年7月在上海成立自立軍,原訂於在武漢安徽江西湖南等同時起事,名義是營救光緒及建議君主立憲國家。自立軍事件是亂成一窩粥的事,既有孫中山興中會及祕密會社的哥老會參與,也有康有為的保皇會在海外負責募捐軍餉,更有英國放棄支持,故事敗而導致唐才常等12人在漢口被張之洞斬首。

唐才常的自立軍並沒有得到保皇會在海外負責募捐軍餉,是各方面沒有協調好的事。在雪梨是這樣的:“因接總會來電已起義師勤王,故各同志踴躍加捐,即有一千貳百份矣”(見“保光緒皇帝皇帝會總值理司理議事章程”1900年7月26日)。記錄中是“加捐”,換言之前是有捐款的,但世界各地的籌款是否能足夠及及時是另外一回事。

康有為與梁啟超產生矛盾起於康有為在1899年2月離開日本後,梁啟超與孫中山交往密切,到6月份乾脆與其他13人聯署勸康有為退隱,氣得康有為勒令梁啟超速到檀香山辦理保皇會事務。這也是梁啟超1900年10月在檀香山起程來澳洲的原因。

至於英國建議澳洲康有為拒絕進入澳洲是1908年的事。英國對康有為的態度分被同情、被驅逐及被限制入境三個階段,在英國及澳洲的國家檔案館都有收藏相關電函及史料,澳門學者費約翰John Fitzgerald及郭美芬所引用的是1908年的資料。英國方面建議用聽寫測試來拒絕康有為入境,這與英國對華策略固然有關係,但與康有為在保皇黨內的一系列矛盾及行為更為重要。假如說他是英國的“棄子”,倒不如說他是自己堵自己的路。

該說梁啟超了。

按康有為的女婿羅昌在梁啟超的隨行報導中稱在澳洲籌捐“初來時睹外貌情形,以為最少亦當得五萬左右”,“不意美利伴自弟子行後,即以風流雲散”,大失所望,“雪埠初時以爲梅黨可撫,乃以全力以圖之,終不能得一文,僅原有值理加捐一次,得千鎊而已。嘎特列一埠書捐者四十餘鎊,至今一文不交,屢信往催,置若罔聞。孖辣一埠書捐得八十餘鎊,僅交十余鎊,餘皆無著。鳥修威省埠系三處,得三百餘鎊,現收者二百餘。計彙島處,一次系美利伴款七百鎊,一次系雪梨款一千鎊,其西粵(疑爲“澳”)款度三百鎊左右,計二千鎊。因接尊電後,勉籌三百鎊還紫珊,亦雪值理所加捐也。續得孝入桂之電,再行加捐,僅得二百鎊矣。而雪梨已加捐至五六次,人心倦極矣。而此外車費、電費、供養費、歸國船費,因弟子來而用者,亦不下千鎊以外,雪梨人之熱力而耐久不衰,真可敬也,然亦已到極點矣” (羅昌在梁啟超的隨行報導,見蔡少卿:“梁啟超訪問澳洲述論”)。

羅昌提到“歸國船費”也就是在1901年5月乘船離開雪梨到日本。

雪梨保皇會的核心人物自己都捐怕了,不是他們已經完全捐空,而是知道是個無底洞,要不然不會將目標放到打算把聯益堂的家底完全清乾淨的地步。

“1901年4月在左治街168號維記店內30餘人赴會。其時李補未到場,獨委  代事。在場者將電信宣讀,電信云李補往鳥卡士埠,不能到場聚集,大為可惜。此時議事者要公舉七十磅送于梁啟超轉回日本,啟超師爺之費用亦在七十磅內。各人舉皆歡悅,獨有葉和一人在場不允。及至保皇會人討取七十磅,廣茂安店何廣則說李補不肯支銀七十磅,獨肯支五十磅。因聯益堂獨有銀七十磅,必遵會內規條,要存會底銀二十磅。但我曾向李補討取七十磅,他說要公眾聚集後方可施”( “東華輸案”:廣益華報1902年6月7日第5頁)。

聯益堂規是在任何時候都要留20英鎊作備用的,僅得70英鎊而肯支付50英鎊,只按堂規留20英鎊是說到天邊也能說得過去的事,保皇黨非得要完全清空才行拜年罷休,夠狠的了。不算陳壽這個“急先鋒打手”是客居,且按保皇黨內幾個核心人物(包括劉汝興、歐陽慶、冼俊豪、鄭蕃昌)將20英鎊均分,每人亦僅4英鎊而已。

這段故事,閱者可參考過去的文章。

故而無論梁啟超初到澳洲時每到各處是如何受歡迎,最後駐足在雪梨時的經濟情況是可想而知的。

參考資料:

1. 蔡少卿:“梁啟超訪問澳洲述論”

2. “東華輸案”:廣益華報1902年6月7日第5頁

3. 赵 昌 张秋生: “梁啓超與澳洲保皇會”

4. 裴钰: “保皇黨與革命黨互挖牆腳:孫中山與梁啓超爲爭會員撕破臉皮”, 摘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出版《走向共和:你所不知道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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