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澳夢子

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那些年 抗拒華人居住的地區

(2024-10-30 06:10:49) 下一个

这些资料整理很久了,一直考虑是否上传。

华人自移民到澳洲开始,毁誉皆有。文化差异及生活习惯所造成的偏见及歧视,是正常的社会现象,也给整个社会带来压力及困扰,几乎每个种族的移民都深有体会。

作为后来者,大可不必为前人“背锅”。至于“反思”则视乎从那个角度去看了,假如从华人的整个种族而言,反思是有必要的;而以个人而言,则是借镜历史,为自己及后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大多学者都有研究华人被限制行业或职业之类的,各个省份都有出现过。即使是家俱制作,窝打鲁的华人一如上世纪香港无线电视的宣传是“日日夜夜陪住你”被坊间改作“日日夜夜嘈住你,无线望你快的死”的境地也没有被抗拒居住,这说明华洋之间的忍耐及相处情况而定。

“个人行为不代表华人”,这是当代许多人的说法或想法。那一些广场舞大妈的恶劣行为,也并不能代表跳广场舞大爷大妈们这个群体。

下列四个地区所出现抗拒华人居住的例子,俱来自不同时期的雪梨中文报纸的报导。抗拒的理由不一,结局也不一样。随着时间的转移,乌路庇Willoughby的例子依然有效,其它三个就不会出现了。

所引用的原文,按原繁体字一字不改,也可以看到当年华人是如何看待这些事的。

1. 打令頓 Darlington (1896年)

“大凡生意之盛衰,視乎其司事之美惡。其人系春風可掬者,則貨客不必招之來;而自來其人系戾氣不堪者,則貨客不必麾之去而自去。何必彼此憎惡?謂無滋他族寔逼處,此夫亦不近情理之甚也。即如八月廿九號禮拜六洋報云及,本埠打令頓地方即是火車頭透至烏當口之地。該處有華人,做番人雜貨店數家。洋人謂華人平價相頂,則起妒忌之心。故晚夜在該地方亞碧哥朗被街,酒店名英倫之內共有六百餘人聚議,其會挂銜名爲打令頓工人聚集會。從此以後專要忤逆華人到該處地方或作生意﹑或爲居住。其會中爲頭人者,名奇露士。此洋人對衆言曰,凡華人在左右鄰近作生意者,俱要設法下逐客之令。此党聚會四圍傳信,招請尊長生意家到場。其鄰近列墳之尊長俱不欲到場,惟付信回答,請祈寬量等語。又有一洋人名巴利所發一議論,云及在此聚會,我等衆人決意聯絡凡居列墳地方,不論軍民人等務須一德一心,將華人到我屬地兼僭生意﹑凡上街賣小販﹑或來此處安居,我等寔意托囑妻子﹑親屬﹑朋友,決不與此華人交易。斯時有打令頓地方之尊長,一名活,言此人說得有理,故活將他言語批准。以後其屋內衆口一詞,務須將此事早日舉行。又有一洋人名多文,有發一議論:我等務須早日設一方法,嚴禁我同會之人居此地方者,不與華人交易﹑或入華人店中﹑或華人小販者,買貨俱應受罰。及後洋人名的列罷,稱說多文講得有理,眾公則將此事立即舉行。照此論之,何必紛紛多事乎” (“同行如敵國”:廣華益報1896年9月4日 第3页)。

2.  岩石區The Rocks (1908年)

“洋人仇視華人之惡劇,多存勢不共立之心。本雪梨埠舊太古洋行碼頭鄰近之地,洋人呼為洛士,即岩石也。蓋該地前是海邊山岩,今受屋宇遮蔽,此地有羅馬教堂。昨禮拜一晚,洋人群眾咸集。有紳衿姓腰士說,洛士地方自受皇家取回,華人漸多來居。本會各員决意會同往見本省丞相,阻攔此事。以上數言,俱已登於紳衿議事部內矣。腰士又說,華人到此地土居寓,斷不合本處人民之心;何華人不遷至海邊,凉爽之地。斯時聽講者,各發一笑。雖有云說華人品質美妙,但我曾到美國舊金山及別處各埠,見華人之行為真令人嫌。同為街坊者,皆受其虧。近聞國家理此事者說,從洛士地土所得之利,尤覺豐肥。但我不願將地,租與黃人。白人遷徙到別處,而黃人來居;日多雖得其利,亦為不美也。我前在英京亦將黃人不雅之事對眾直陳,受聽講者指罵;雖然如此,亦難遏我之心憎厭也。該時眾人鼓掌,讚其智勇兼全。後有政局議員馬氏,讚腰士紳衿之言合理。八年前我在政局,欲將雪梨洛士地土更改,裱成地圖,置於政局檯上。自該時後國家不理其地,局內紳士亦欠小心防範。我亦知十四處之屋宇被黃人賄服屋主之心,趕去白人,後招黃人居寓。該白人亦是本土降生者。照我之心須效舊金山之法,將黃人趕逐一隅,不准散居別處,可免遊客從別國而至者,偶見海邊華人污穢屋宇與乎票店烟館等,則擬雪梨之人一律相同。且我白人兒女,有受他教曉吸烟及別等無恥之所為。羅倫士及別位紳者皆讚所言是道,遂定期往見首相,求准禁止華人來居。論白人之惡黃如此,既惡之而不宜與之交遊矣。何事白人屢逼中國開埠通商,何不以遠避華人為高也。且命教師到中國勸人行善,其實名是而心非。當今之世殺人奪地,除去白人不為,則無人為之也” (“誓不共立”:廣益華報1908年3月7日第3页)。

3.  衣士活 Eastwood (1923年)

“雪梨埠外衣士活埠某西人函告市政局﹐謂近日漸漸有華人遷來衣士活居住﹐請市政局如何應付之。市政局接函後﹐俟下日會議可定辦法云”(“衣士活埠之華人”:民國報1923年8月25日第6页)。

4.  烏路庇Willoughby (1934年)

“上星期一日本埠太陽報載﹐稱本埠對海烏路庇地方近有居民十六家投訴自治局﹐言荷士厘路之華人菜園﹐所用肥料﹐招惹蚊蠅﹐殊為討厭。是地民房稠密﹐於衞生上殊屬不合云云。局員允於本年歲底勒令菜園遷徙云”(“華人裁撤勒令遷徙”:東華報1934年9月29日第8页)。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