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澳洲第六任总领事宋发祥 (五续)
1930年10月到11月间宋发祥的新闻频频出现在澳洲各地的报纸上,控告新闻联合会有限公司(Associated Newspapers Ltd)涉嫌诽谤(Alleged Libel)﹑要求赔偿1万磅名誉损失,宋发祥因不服从命令(Insubordination)而被南京政府解雇(dismissal)等等。
上述两件事实际缘于一件事:有人向新闻联合会有限公司属下的一份报纸(名为“加殿报”)(1)(2)发了些资料(或投稿),宋发祥认为“加殿报”恶意中伤,故控告要求赔偿。
由于“加殿报”的报导没法查核,所以难以置评。但李明炎肯定将事情报告外交部,并导致外交部在10月11日电令宋发祥“调部任用”(3)。宋发祥原拟按部令移交临时代理的副领事李明炎,但李明炎以账目不清为由,除拒绝接收并在11月22日登报说明“华侨遗产存款卸任宋领事未经交出”,“声明不负责任”。 李明炎的声明又引致纽省中华总商会对宋发祥责难。
11月22日宋发祥被迫在东华报刊登“宋发祥紧要启事”,解释回国护照收费侨民注册收费医生注册收费的前因后果,并说明是“债务繁多”,且是因外交部积欠拨款达570余英镑,是故在“一时青黄不接,故暂时垫用(华侨遗产存款)”,这样做法“有前例可沿”。
注意李明炎与宋发祥所登启事的日子是相同的!换言之两人是在1个多月内协商无效而诉之于公众。
宋发祥既被卸任,向外交部电催欠款及回国川资。李明炎随即发电外交部,外交部马上任新总领事桂植快速上任,宋发祥的账目待其回国后“查明办理”。
宋发祥此时进退两难,官司方面要说明则非得回国后“查明”才有清白,李明炎的做法则令他本人在“不清不白”的离开澳洲,所以只有静候桂植到后说个清楚才会走人,而他本人暂住在悉尼。宋发祥的做法可以理解,在某些人或南京外交部的眼里就变成“不服从命令”而直接撤职。宋发祥希望落空 - 1931年1月14日新总领事桂植到悉尼并即日接任(4),宋发祥在同日乘船回国(5),官司也不了了之。
宋发祥在离开悉尼前在船上对英文报纸的采访是这样说的:“Possibly the season of my reason of my recall was that I uttered a few home truths here, which may not have been palatable, but I consider that I was acting in the best interest of my countrymen”(6)。
回顾历史的纪录,宋发祥在澳洲有点艰难,内有同事的倾轧,外有强势的纽省中华总商会一味的责难,再加上外交部汇来的经费严重不足留下的口实,即使他的夫人留下也帮不了太多(他的夫人在1929年10月到悉尼,1930年7月回国)。
我在“中国官员在澳洲的往事 (24)”已对上述事情详细地说过,那就更容易理解宋发祥在澳的处境。他所挪用的华侨遗产款项共298磅10司令8便士由外交部付还并登报声明(7)。
至于李明炎,在新总领事桂植到任后即电外交部准李明炎回国服务。故李明炎在2月26日亦乘船离开澳洲(8),至于他日后的去向,目前没法查证。
民国报在1930年10月11日第6页声称宋发祥“到任以来热心侨务,视华侨所受苛例待遇,不啻切肤之痛,屡和澳洲政府提出严重交涉。虽得不少良好效果,然因此遭人嫉视”。但另一方面亦得罪一些华人,例如历次登报对华人不卫生行为声明“碍难袒护”;对争取更多的华人入境方面,他曾对悉尼报纸说“我国政府无意向澳大利亚引进廉价劳动力”(9)。然而,华侨在澳洲人口逐年下降,没有新侨民来澳则华商的经营面越来越窄,宋发祥的论调自然而言成了“逆耳忠言”。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