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曾说过,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种前兆:
(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
(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 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
(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
美国建国的宪政原则是:“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公民必须把他们的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但每个人的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即生命、财产、自由。在美国,政府是指联邦、州、县和地方城市的管理体系。
如果美国的民主和宪政走向崩溃,它必然是按着如下的路径、顺次进行:
(1)个人,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这就是正常的民主状态和宪政原则。
(2)个人,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政府,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开始对宪法对某些党派有利地进行修改,虽与时俱进、但宪法合理的精神逐步漂移,极左和极右开始泛滥,宪政原则慢慢失衡。
(3)个人,一切都禁止包括法律允许;政府,一切都允许包括法律禁止。宪法遭到大肆修改、或架空和无视宪法,各级政府架床叠屋、针对有利于部分人的利益立法,民主和宪政崩溃。
目前美国已经处在第(1)步到第(2)之间的混合模式。今后是继续到(2)、然后再到(3),还是往回走、回到(1),这取决于美国公民如何思考和如何选择。
最近推特和脸书封用户账号和屏蔽不利于拜顿言论一事,让很多人震惊,认为美国民主国家怎么也封用户账号和禁言。但推特和脸书他们并没有违法,而是1996年修改法律时的模糊不清的条款,让推特和脸书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1996年修改法令、但被高院否决掉的《通讯规范法案》仅保留的《第230条》规定: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无需为第三方使用者的言行负法律责任,同时也保护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出于善意考虑,而对志愿部分冒犯性的内容进行限制,或者赋予他人技术手段来限制冒犯性内容的行为。推特和脸书他们没有违背民主制度,而是民主制度因为修改法律而发生了漂移。如果不废除掉230条款,那么互联网公司封用户账号和禁言就会一直是合法的、和常态的。如果因为某些条件使得美国不断修改宪法、并与原来的宪法精神相悖,则会越来越多的反民主现象出现。
任何事物的存在、发展和崩溃都是具有一定条件的,民主和宪政原则的存在、发展和崩溃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实现民主或保持民主的条件主要有重要的3条:
(1)提高公民素质,使得大多数公民具有接近的、正确的价值观,并且要有一个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综合智力上乘的公民阶层。
(2)整个公民社会要有一个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中产阶级,不仅自己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富裕,更重要的是能有“共同富裕”的公民精神,带着全社会共同致富,减小贫富差别,才能实现和维系民主。
(3)克服困难、维护宪法的条款不要遭到轻易修改,“重复”是所以维持稳定不变的必要条件。
对于还不是民主的国家,上面的3条是必要和充分条件。而对于已经是民主的国家,这3条是崩溃的反向充分条件,即民主国家走向崩溃的充要条件:
(1)许多公民素质改变,价值观和传统价值对立、矛盾很难调和,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公民综合智力变差。
(2)贫富差别不断加大,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中产阶级不断消失、成为低产阶级(下层阶级),财富不断地集中到少数高产阶级(富豪)手里。
(3)遇到困难,就破坏宪法的条款、而轻易地修改法律。
下面详细解释这3个条件的重要性:
(一)提高公民的综合智力
什么是综合智力?法国社会心理学家托利得总结出的托利得定理:“测验一个人的智力是否属于上乘,只看脑子里能否同时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而无碍于其处世行事”。这里的智力就是综合智力,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也包括多种不同的思想。如果脑子里能容纳这些相反的的思想或多种不同的思想且又无碍于此人处世行事,那这个人肯定是把这些思想都深刻的理解了,不是人格分裂症。很多人价值观和世界观单一,是因为他们无法深刻的理解不同的思想。他们接受了某一种思想就本能的排斥与其相冲突的其他一切思想。如果能把反对意见认真听完,并加以分析,说明你已经将问题的两个方面都考虑到了,如能够充分加以分析,会对决策起到积极的影响,这对民主是非常重要的。民主的前提是民众有足够的文明,理性程度和经济基础。民主制度对公民素质有较高的要求。例如再选举中,败选一方不但要认输服输,还要支持胜方执政。输赢难分时双方全力以赴,但竞选结束后双方捐弃前嫌、团结一致,胜选者及败选者都能抱着和解的精神,心平气和地接受结果。不能为了上台不择手段,输了就赖账。胜方要包容、大度,要遵守托利得定理,充分听取败方的意见。所以民主社会要有高比例的受教育人数,并且具备一定的综合智力即公民在社会及政治事业、候选人和党派的兴衰起落中能够做到合作与容忍。选举中的失败者将权力交给胜利者,以及当一些人看到在立法机构中赢得的胜利被法庭以违背宪法为由推翻时,他们能够接受政府权力受宪法约束的原则,确保司法独立,用对国家的热爱来取代自己的失望。
提高综合智力并不难,只有能客观地对待任何事物,实事求是,不要务虚。包容大度,提高逻辑和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独立思考能力,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和任何新闻。
综合智力高的人,在投票选举时,就会包容别人的不同,客观地对待候选人。有些人的综合智力不高,对赞同的候选人或议题要么100%赞同,要么100%反对,长期将自己处在一个极端的环境,久而久之,就形成极左或极右。极左或极右的人,对一些自己看不惯的事情,或者不同意见的事,很不淡定,动辄诉诸仇视的露骨戾气,搞得自己也不快乐、甚至很不快乐。如果能包容和客观,就应该是>51%赞成或<49%的反对,或者>51%反对或<49%的赞成。有时可能是90%赞同候选人甲,75%赞同候选人乙,90%>75%,所以选候选人甲。有了这种包容和客观的态度,就是综合智力上乘的,人也容易喜乐。
综合智力不高的人,不能客观地认清世界、不能独立思考,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需求,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会被错误的媒体进行道德和精神绑架,才能正确地运用公民权利和权力,成为事实上的被少数人的金钱政治剥夺了民主权利。只有提高综合智力,才能客观地认清世界和独立思考,才不会被错误的媒体进行道德和精神绑架,才能正确地运用公民权利和权力,才能正确地选择政治代言人,才能有助于保持民主制度的健康成长。
(二)保持一个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中产阶级
亚里士多德关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冲突的思想,是他对古希腊城邦社会历史演变观察和思考的结晶。亚里士多德说,在古希腊社会里,有权有势的富人建立的政府形式必然是寡头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拥有大笔财富的人才拥有投票权或者有机会担任公职,排除了大多数人参政的可能性,这在中产阶级和下层阶级参政欲望日益扩张的时代里必然导致激烈的斗争。如果穷人为数众多并且组织良好,穷人就会建立“极端民主制”的政府形式,没有教养的穷人倾向于“暴民统治”(农民起义就是“暴民统治”),他们常常践踏法律,以多数人的暴政取代法治,经常因为盲从魅力型民众领袖的领导而使极端民主制向专制制度蜕化。亚里士多德还说:“中产阶级不发达是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当中产阶级弱小无力并且组织很差时,国家就会分裂为穷人和富人,由于二者是天然的敌人,在政治上往往互相排斥,很难妥协,就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而如果中产阶级强大,足以抗衡富人群体和穷人群体而有余,或至少要比其他单独一个群体强大,那么中产阶级就会在国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而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产阶级的适量的财富使他们具有中庸的品德,保守稳定的阶级性格,这种阶级性格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如果中产阶层比较富裕,其中间位置促使中产阶层倾向于有限的再分配政策,这不仅可以保证再分配政策不会过于背离富裕阶层的利益,也可以保障贫穷阶层改善自己收益的需求,因此庞大且富裕的中产阶层充当了富裕阶层与贫穷阶层之间的缓冲阶层,既阻止了富裕阶层镇压贫穷阶层的企图,又阻止了贫穷阶层发动革命以剥夺富裕阶层的冲动。二战以来,现代民主国家里中产阶级人数不断上升已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如果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体,那么位于社会上层的富裕阶层和位于社会下层的贫困阶层的比重都会变得很小。只有在中产阶级占据主导地位时,民主才有效。贫穷人口过多不可能实现优秀的民主,拉美,印度,菲律宾都是如此。二战前的德国民主崩溃也是经济危机,中产阶级变贫穷了而引起的导火索。
贫穷滋生独裁,富裕孕育民主,这种观点长期以来几乎成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共识。经济发展对民主有着明显的促进效应,在特定的经济水平区间内,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民主发生的可能性越大。经济发展对民主的正向效应是通过政治文化和社会结构来传递的:
(1)首先经济发展提高了教育水平,教育利于形成倾向民主的政治态度,
(2)其次经济发展扩大了支持民主的中产阶级的规模,减少了易受反民主的政党和意识形态影响的贫穷阶级的规模,而这又将缓和阶级冲突的强度,
(3)最后中产阶级的职业对教育的要求反过来强化了中产阶级温和的、倾向于民主的政治态度。
著名政治学家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教授和李曼基提供了一份贫穷与民主之间关系的数据图,他们收集了100多个国家从1950年到1990年的人均国民收入的数据,并测量其与民主崩溃和持续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下降,民主崩溃的可能性趋于增强,民主持续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参见下表的39个民主崩溃的案例中:
序号 |
人均国民收入(美元) |
民主崩溃的案例 |
1 |
超过7000 |
0个 |
2 |
4001-7000 |
4个 |
3 |
3001-4000 |
4个 |
4 |
低于3000 |
31个 |
从民主持续时间来看,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降低,民主持续的时间越短:
序号 |
人均国民收入 GDP(美元) |
民主的期望寿命 |
1 |
超过6055 |
民主将稳定的持续下去 |
2 |
5001-6055 |
111年 |
3 |
4001-5000 |
54年 |
4 |
3001-4000 |
36年 |
5 |
2001-3000 |
27年 |
6 |
1001-2000 |
18年 |
7 |
低于1001 |
8年 |
统计分析的结果似乎揭示出了贫穷与民主之间的敌对关系:穷国无法建立和维系民主,穷国有着更多的穷人,穷人参与民主引发了富人的恐慌,富人转而寻求威权政治的保护,从而导致了民主政治的崩溃。穷人对民主的支持不仅是因为他们对政治权利有着价值上的肯定,而且是因为民主确实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准。穷人在选票上的优势决定了民选政府要推行再分配政策,这意味着要对富裕阶层的财产进行征收,并以各种形式对穷人进行补贴,因此如果再分配政策超出了富裕阶层的承受程度,他们将会要求将穷人排斥出政治领域,这就是推翻民主转而建立威权政治。由此可见,只有当民主在满足穷人要求的同时又不至于引起富人的恐惧之时,民主才能维持下去。
如果美国还是像以前那样全球化的策略,制造业外包到世界其他各地,只有少数富豪获取越来越多的利益,使得美国的中产阶层越来越穷,最后都成了低产阶级,壮大了穷人队伍,那广大的穷人就会用手中的选票把少数的富人的财富分掉。而少数富人必然会采取反抗措施,不管他们成功还是失败,战斗的结果就是催生出独裁、民主和宪政的崩溃。如果美国民主和宪政的崩溃了,必然也会影响到中国和其他国家,就和1929年美国的经济危机导致了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导致德国有许多企业倒闭,产销萧条。
只有民主国家的政策和策略能保持公民绝大多数中产阶级,才能让民主看持续下去。
(三)不合理的改变是危险的,维护宪法的条款不要遭到轻易修改
维持民主制度有许多困难,就像各种设备的维护一样,遇到问题不能凑合或降低标准或漂移,不能走捷径,不能贪小便宜,不能轻易改变法规,这样才能持续保持民主。我们公司是做半导体设备的,我们有有一个原则:“改变是危险的(change is dangerous)”,因为我们发现很多设备问题都是我们考虑不周的所谓“改进”造成的。当然我们公司的这个原则在2008年初,受到一些年前工程师的诟病:“难道科技就不要进步了吗?美国总统的治国口号就是改变(change)”!有人也幽默的举着纸条:“Yes, we can change! We want change!”说实在的那一年很尴尬,但却巧我们整理出来的当时过去一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不是所有的改进都出问题,但出问题的却巧都是“改变或改进”引起的。之后我们规定凡是proven(经过一段时间使用没有问题的)的东西,原则上不许改!
只有当民主能够唤起主要政治力量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主动的遵从民主制度时,民主才能够长久存在。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纵使有千万条理由要“改变”法律,也将会使得民主和宪政走向崩溃。下面让我们看看二战前的德国是如何从一些看似微小的“改变”而失去自由开始让民主变质为专制(参见张悲啖《什么是民主!》):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了。协约国为了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就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德国于1918年11月成立了民主政府,并在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部宪法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民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
1929年10月末从华尔街开始的经济恐慌迅速蔓延,导致了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德国有许多企业倒闭,产销萧条,失业人数直线上升。这给希特勒提供了机会,他声称经济危机是“政府无能”,是政府接受《凡尔赛和约》和战争赔款及奉行“社会主义”政策的结果。由于经济萧条,国家税收下降,相反失业救济的支出却迅速增加。1930年3月,魏玛共和国的最后一届政府终因入阁各党在如何平衡国库亏空问题上意见分歧而垮台。
从1930—1933年期间,政府不得不由“总统内阁”来治理,经济危机更使社会各阶层的矛盾不断激化,人民对政府极为不满,强烈要求建立一个拯救德意志民族、给社会带来安定,给人民带来幸福的新政府。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希特勒一方面为国家社会主义展开强大的宣传,对各阶层人民不断做出符合其愿望的慷慨许诺。一方面又通过纳粹党的宣传机器,宣称该党不是一个阶级政党,而是“大众党”,并重点向中下层的中产阶级发动讨好攻势,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这种宣传打动了处在绝望之中的德国人民,他们相信希特勒的诺言能够兑现,因而纷纷聚集在纳粹的旗帜下。经济危机前,纳粹党只有10.8万人,到了1932年,人数超过了100万。从1930年开始,纳粹党在国会选举中不断获得胜利,1932年4月10日举行总统第二轮选举,希特勒竟然获得了36.8%的选票。1932年7月31日举行国会选举,纳粹党获得了37.3%的选票,获得230个议席,一跃成为国会中最大的党派。对希特勒的得势,被推翻的霍亨索伦王室的支持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1933年1月22日,皇太子就曾致函总统兴登堡(一战的老英雄,曾受到德皇多次授予的荣誉),敦促其授权希特勒组阁,威廉二世还给纳粹党提供了200万马克的援助。就这样,希特勒终于在1933年1月30日通过“后门”交易登上了总理的宝座。
1933年2月27日晚9时30分,德国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宣传部长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国会大厦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一到现场,希特勒就宣布火是共产党人放的,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其实那个纵火犯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爱国青年”,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他不知道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希特勒和戈林早就知道他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加点柴”,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爱国青年”那区区50公斤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共产主义忘我之心不死”。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 “保护德国人民和国家”(后来称为“国会纵火法”)。所谓的“某种措施”,是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自由可是民主的最基本的保障,这些议员就这么情商低下,在经济不景气和共产主义运动的恐吓,让希特勒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希特勒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2/3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2/3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德国宪法第48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紧急状态”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总统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年事已高的总统兴登堡虽然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但他很清楚,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就签字同意了。希特勒就这样狡猾地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社会上总有一些会溜须拍马,厚颜无耻的无赖,希特勒就用这些无赖,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只获得1700万张选票,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有一段距离。希特勒为了修改宪法,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除了社会民主党领袖奥托·威尔斯议员外,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情商变低,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奥托·威尔斯议员没有被希特勒所蛊惑,昂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但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国会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周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
我们再来看看在同德国同一个经济危机时期的美国人民是如何对自由权利的维护,来维护民主的:1933年,在罗斯福刚刚当政时,因为还处在风雨飘摇的经济风暴中,大家都在齐心协力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所以他的各项法案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得到国会多数票及最高法院的支持,可是经过百日新政,美国经济有了较明显的起色,大家也都回过劲来缓了口气,矛盾就来了。罗斯福的民主党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是少数党,凭借1929年的经济危机罗斯福才入主白宫,对手共和党把持的最高法院,当然不肯给他面子,加之最高法院的几位法官,基本都是林肯时代的人,也就是一群“马车时代”的人,保守是他们共同的特点,面对罗斯福左一个新政又一个新政,被搞得眼花缭乱,委实接受不了,起先因为经济危机而不得不授予罗斯福各项权力,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到了该收回权力的时候了。
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从此拉开了法院与政府的权力斗争。紧接着最高法院又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0多项。不难想象,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要说这帮人可真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如《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绝对优势当选第33任美国总统,这下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认为自己有实力回应最高法院的挑战了,他要改变最高法院的敌对态度,把最高法院控制在自己的势力之内。可是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的前提,也是美国立国的基石,想打破传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高法院,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法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多数支持自己修改宪法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因此他企图走个捷径,由自己任命比较听话的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做到,因为美国法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开始秘密酝酿一项前所未有的政治改革方案,那就是改组最高法院的组成机构,这一计划提出:凡是年满70岁的法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这样就可以利用增补多数的办法来控制最高法院。
罗斯福这一方案刚一宣布,立刻引起美国舆论大哗,不仅是对手共和党,就连民主党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几乎等于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拱手让给了联邦政府,失去了最珍贵的司法独立性,各家媒体难得一致地抨击罗斯福实际是想搞独裁,就连一向支持新政的国会也充满了一片反对讨伐声,狂风暴雨般的抗议信更是接连不断寄往白宫,那些在新政中获得收益的人,无论大资本家还是平民百姓,很多都站到罗斯福对立面去了,罗斯福实在没有想到,这次可真是捅了个马蜂窝,但他不为所动,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那时没有Twitter和脸书等自媒体,但有广播,他在3月9日的“炉边谈话”广播中,把矛头直接对准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试图说明自己不是针对最高法院这一机构,而是那些保守派,想澄清他不要独裁仅仅是要维护新政的观点,并希望能够通过公众压力来制服对手。
就在美国政治出现严重危机,很有可能倒向独裁的关键时刻,有个叫“帕里什”的女工,把投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法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风口浪尖上。以休斯为首的法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最高法院理智地选择了妥协,判帕里什胜诉,法官们考虑到,如果宣布《最低工资法》违宪,那么罗斯福很有可能以维护新政为借口,积极寻求改革最高法院,不管怎么说,百日新政毕竟拯救了美国,罗斯福在美国不乏支持者,要是很多人不能看到独裁的危害性,一个劲跟着罗斯福跑,那美国的民主制度就彻底完蛋了。于是最高法院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挫败了罗斯福改组最高法院的企图。判帕里什胜诉,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给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驳斥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即没有《最低工资法》也不会影响判案),使罗斯福的有关最高法院的政治改革方案胎死腹中,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美国人尽管有点“过河拆桥”的味道,却得到了实惠,既拿到了面包,又保住了自由。历史老人并没有特别厚待美国人,在那个混乱、恐怖的时代,他们遇到了与德国人同样的问题:如何维持一个脆弱的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
在这个社会里,总有万般不如意,这种万般不如意总会激发人们离开地平线的理想。这种理想,听起来诱人,看起来伟大,真正要实施起来,远不是那么回事。在海市蜃楼的边上,就是人类的万丈深渊,进入海市蜃楼,就进入了地狱之门。德国人面对“面包”的诱惑,表现得情商不高(占小便宜),轻易相信了希特勒的承诺,忘记或有意忘记了还有“我干嘛要听你的”这个选择,不相信也不愿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只是期待“英明之主,青天官员,救星或明君”来解救他们,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从而失去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失去一个可选举弹劾当权者的制度,应了那句:“贫穷滋生独裁”。
但美国人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他们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也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总统通过紧急时期国会所赋予他的权力任意影响司法独立性,甚至是违背《权利法案》的立法初衷,那么无论这位总统是否出于善意,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更何况,独裁制度最大的缺点是缺乏制约机制,即便罗斯福真的是想“为人民服务”,也不能肯定他能一直可持续保持是个“明君”(凯撒儿子就是生了一场病后由明君变成暴君的),更不能肯定他的后任也是个“明君”。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权利的人,恰恰没有看到独裁的长远危害,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非制度上,指望某个人的“英明和恩赐”过活,这可不是美国人想要的,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国家里出现个希特勒。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终于没有像德国一样走向独裁。
今年2020年10月19日,美国最高法院允许宾夕法尼亚州对11月3日总统大选后三天内收到的邮寄选票进行清点,并驳回了共和党的反对请求。值得一提的是,在高院裁决中,四名法官反对,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与三位自由派大法官投了赞成票。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后,目前的联邦最高法院只有8名大法官。在这种情况下,若一项裁决产生4:4的平局,最高法院可以选择维持下级法院,即宾州最高法院的裁决成立。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通常被认为是保守派法官,但他这次裁决中与自由派法官站在一起。他是否同1936年的首席大法官休斯一样的考虑:因为民主党对川普提名新的大法官不满,扬言如果民主党总统上台,要将高院大法官增补4名,以达到“右左比例”6:7。为了不要让民主党担心高院的“右左比例”现在的5:3和将来的6:3,会对民主党严重不利,他选择与自由派法官站在一起,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表现了高院会公正行事,不受党派左右。
民主和宪政的崩溃,如果不是爆发革命性战争,就是法律的逐步改变引起的社会财富的生成不合理和分配不均造成的。修改法律一定要慎重,要本着有问题就解决具体的根本问题,不要用一个或多个新问题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尤其是那些经过多年的验证没有太大问题的法律,不要轻易更改。230条款就是当年考虑不周的修改造成今天在民主国家封文章、封用户账号的诧异现象。1996年互联网刚刚兴起之时,美国克林顿政府曾经制定《通讯规范法案》(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试图监管网络世界的低俗内容和色情内容。然而,由于这一法案中的反低俗条款与美国宪法的言论自由修正案相抵触,第二年就被美国最高法院全票通过判处违宪。但是,尽管美国最高法院废除了《通讯规范法案》的核心内容,而为了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却保留了其中的第230条。这个230“避风港”条款,成为了护航新兴互联网行业高速增长的一把保护伞:互联网平台无需为第三方使用者的言论负法律责任。如果网络内容不当,政府也只会追究发布者的责任,而不会提告发布平台的互联网公司。另一方面,处于当初对互联网公司的信任,230条款也授予了互联网平台出于“善意原因封锁和屏蔽冒犯性内容”的权利。糟糕的是这种条款没有加上期限,如果不修改法律,它将无限期的有效下去。
这一次推特和脸书等互联网公司的出手非常很,封了很多共和党高管和白宫的助理的账号,至今他们的账号仍然被封,理由是纽约邮报对拜顿不利的报道还没有撤除。2020年10月20日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出传票给推特首席执行官多西(Jack Dorsey)和脸书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要求他们出席目前定于10月23日的听证会听证会,Google的主管缺席。推特和脸书承认他们有偏袒,但根据他们的算法,被封的账号恢复的必要条件是纽约邮报撤除对拜顿不利的报道。这让我们吃瓜群众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太有持无恐了,但这就是正常的宪政原则,这些互联网公司都有一个很强的的法务部门,其实很多大公司都有一个副总裁是律师出身的、主管法务部门,他们对美国宪法了如指掌,最根本的原则是“个人,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即使美国民主制度开始衰败到第(2)阶段:“个人,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230条款的松散和模糊的说法,给他们限制言论自由提供了保护,即使别人看起来厚颜无耻、有持无恐、不道德,那他们也无所谓,因为他们在大选前干这一票对他们偏袒的民主党非常有利,即使要废除230条款,那也是大选之后的事了。在被废之前,他们并没有犯法。
YouTube第一次总统辩论评论区和往常一样是开着的,因为绝大部分评论是支持川普而反对拜顿的,很少有支持拜顿的。于是副总统辩论和第二场总统辩论时,YouTube就把评论区关闭了,同样给不利于民主党的言论禁言。这让我想起了2016年大选开票的那天晚上,Google在看到川普刚获得270张选举人票时,就关掉了选举开票报道,像个不成熟的孩子,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我那天我很好奇:加州到底有多蓝,有多少人投川普,等了很长时间才发现Google的服务器跟死了一样,害得我只好去转看CNN。还好那天CNN的主持开票结果的2个人,虽然很诧异和尴尬,但还是有涵养地坚持在主持,最后终于看到加州有61.6%的人投希拉里,32.9%的人投川普。
1996年时,互联网公司都很小,相当于一条小蛇,没有任何攻击性,可以让他们出于善意原因封锁和屏蔽冒犯性内容。但如今一些科技公司已经成为美国市值最高的公司,成了巨大的蟒蛇。且不说当初就不应该修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法律条款,目前的互联网服务行业已经和1996年出台230条款时的状况完全不同,早就该修改互联网公司免责的230条款。
其实之前在2020年5月29日,总统特朗普在Twitter上这样写道:“废除230条款(Revoke 230)!”。那天他正式签署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对社交媒体的免责条款作出修改和限制。在那个星期,Twitter连续给他的推文打上了“需要事实核查”以及“颂扬暴力内容”的标签,特朗普气愤地直接威胁要关了Twitter。但按照美国三权分立体制,总统的行政命令并不能代替正式法律,也不能成为法庭的判罚依据,只能对行政部门的执法提出指导意见。特朗普的命令只能影响到美国司法部和联邦通讯委员会等监管部门,促使他们对互联网公司制定监管规定。修改法律则是国会参众两院的职责,行政部门只能提出建议。
早在2019年底,一位Twitter员工因为政治立场的差别、私下删除过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账号,迫使Twitter总裁多西公开道歉。在2020年4月的扎克伯格听证会上,得克萨斯州共和党参议员克鲁兹(Ted Cruz)就问到了Facebook平台压制保守派团体言论的话题。扎克伯格当时坦率地承认,Facebook处在硅谷这个政治立场极端左倾的地方,而自己在努力保持着平台的政治立场公平。但他也不得不承认Facebook的确存在刻意压制保守派和特朗普支持者的行为,并为此公开道歉。
在经过了那么长时间和那么多案例,直到这次封了很多共和党高管的账号,最近才逼得五位共和党参议员共同起草提出了新议案《限制第230免责条款法案》(Limiting Section 230 Immunity to Good Samaritans Act),提议取消大型互联网公司在第230条款下的免责待遇,除非他们保持“善意”运营。
到了这个时候还这么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为什么不直接废除230条款?它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精神是相悖的呀!基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强力保护,言论自由在美国不受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本地政府侵犯。
前面提到曾国藩曾说过,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种前兆:
(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
(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 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
(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
如果不能废除230条款,那么将来也会出现某个党派和各级政府和这些互联网公司勾结起来,那时互联网公司就不是蟒蛇而是怪兽了,公民就失去了言论自由了。所以改法、立法非常慎重。
加州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差,这里有很多原因,但是加州对枪的严控是社会治安越来越差的其中主要的几个原因之一。这也对《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公民拥枪的权利的修改。公民拥枪权利之一是用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但加州改变法律,枪不能用来保护你财产,只能保护你的生命。如果小偷到你家时,他若没有开枪,即你生命没有危险时,你不能开枪。就在2020年9月1日,加州又一项新的控枪特殊限制令生效。该法案允许“警察、直系亲属、教师、学校工作人员、雇主、同事或上下级之间”,要求法官:暂时没收被认为对其自身或他人构成生命安全威胁的人的枪支。枪支没收时长为3个月—5年。最后你会发现枪在加州根本就没有用处,既不能保护你生命,更不能保护你财产,也不可能用枪推翻政府,因为一般公民很难拿到CCW(室外隐蔽持枪证),即使千方百计地拿到,每个城市还有自己的规定。所以一般公民很难在外持枪,但犯罪分子却不用CCW,随意地把枪带在身上。
今天尽管有很多枪击案,很多人常提出枪支控制或禁止枪支,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为了限制强势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这条法案重要内在精神,俗谓“天授枪权”。公民合法拥枪是时刻准备推翻偏离民主政府的。枪击案的受害者是不幸的,但是大多数美国人知道:孰轻孰重,不能为了个别的不幸而牺牲大部分的公民权利。民主也像吃盐一样,不照顾少数犹如不放盐,是不民主的。但过分照顾少数就像过多的加盐,就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也是不民主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在没有办法控制犯罪分子的枪支时,公民拥枪会震慑犯罪分子。
如果一个法律,经过了很多年,没有很大的弊端,就不要为了极个别的微小利益或政治正确而改变法律,尤其是和旧法相悖的新法更要慎重,两利相权取其重,维持成熟多年的宪法是保持民主制度的重要条件。
所以,美国要避免民主和宪政走向崩溃,就必须保证实现民主或保持民主的主要的、重要的3个条件:
(1)提高公民素质,使得大多数公民具有接近的、正确的价值观,并且要有一个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综合智力上乘的公民阶层。
(2)整个公民社会要有一个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中产阶级,不仅自己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富裕,更重要的是能有“共同富裕”的公民精神,带着全社会共同致富,减小贫富差别,才能实现和维系民主。
(3)克服困难、维护宪法的条款不要遭到轻易修改,“重复”是所以维持稳定不变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