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上海,婆婆让我们带好大一包笋干回美国。她说这种笋干有其特别之处,每次只有春节前在南京路附近的一家商店有。她不畏年高,总是乘地铁远道去买,辛辛苦苦地拎回来。
我开始觉得它体积大,分量也不算轻,带在行李里比较麻烦。且报关时还得专门说明,有点儿犹豫,但这是婆婆的一片心意,所以不远千里带回了家。因为各种事务繁忙,把它束之高阁,一时居然忘记了。
春节到来时,在异乡两个人孤零零地没有意思,就邀请了几个年轻的朋友来聚餐。菜谱想了几味,总觉得没有特色。忽然灵光一现--手头不就有现成的好材料么?
小时候在家乡过年,笋干烧肉是必备的。奶奶和外婆都会在节前约一个星期将干硬的笋干泡入淘米水中,天天换水,终于褐色的笋干浸出酱油,变得白白嫩嫩。无怪乎相邻的上海人将它叫做“水笋”。在除夕夜,一道笋干烧肉透出酱油鲜红的色泽,散发着扑鼻的香气,引得小孩子口水直流。大人一边给孩子们夹肉吃,一边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训诫:“来年一定要好好读书哦,否则考试不及格就给你吃‘笋烤肉’”。所谓“笋烤肉”者,就是竹鞭子打屁股,古来就有的肉体惩罚方式,虽然真的实行者寥寥。大年初一,依老法,不能动刀,就吃剩菜吧!这时肥瘦相夹的猪肉就没有那么富有诱惑力了,反而是那笋干泡软了,吸饱了汁水,嫩嫩的非常可口。
回想起童年的春节,我马上翻箱倒柜,找出了那包婆婆的馈赠。仔细翻看,这包笋干真的是上品--干净清爽不说,而且大多数都是鲜嫩的笋头,颜色较浅,想来价钱不菲。我没有依照用淘米水浸一个星期的古法处理,而是先用冷水浸了一夜,然后用小火煮了几个小时,最后还是勤换水,多翻看,笋干发成了好几倍,材质也变得柔软入口了。
上海著名的老吉士饭店的招牌红烧肉里面就放笋干,还有鱿鱼须和酱油蛋,我也是如法炮制。烧红烧肉有秘诀--用开水烧才不会柴,慢慢收汁到粘稠才入味,而笋干的鲜反而居其上。食客不会觉得它喧宾夺主,倒是君臣相辅的好例子。
春节开宴,来的几个朋友中,男生还赏光吃几块肉,女孩子都挑挑拣拣剔出笋干吃,美其名曰吸收丰富的纤维。还有一位小孩,一气吞下了好几个鸡蛋,他说:“这个鸡蛋比家里做的好吃,有股特别的香味。”我问他什么香,他说:“就是那个竹子的宝宝。”看来,在美国长大的孩子都不大会准确运用中文词汇了,却还是中国胃。
请完客想起了一位远在威斯康辛州和的同乡,她也是一切竹子副产品的爱好者,从腌笃鲜到油焖笋到笋烤肉都是她可梦而不可及的故乡佳肴。我通过邮政给她寄了一包,她亦如法炮制,拿Costco的五花肉做了渴望好久的家乡口味笋烤肉,特意加入了冰糖,奢侈了一回。
这时我才歉疚地给婆婆打电话,衷心感谢她的礼物。婆婆说:“我们老法,生怕买的东西不入时,不合你们的心意,现在你们这么喜欢我真的老开心的!”我的眼睛湿润了,想起婆婆一生操劳,公公过世后更是孤孤单单,盼着我们一年一次的拜访望眼欲穿,她的这份拳拳心意我们小辈的确要珍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