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聯邦共和國》宣言
(第二稿)
公元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大變在即,未雨綢繆。在中共專制暴力政權行將滅亡,新生民主政權呼之欲出之前夜,海內外民主志士和一切希望全中國實行憲政民主制度的個人和組織,動議為籌建《中華聯邦共和國》先行聯署以下宣言:
- 我們同意以各種可行的方式,終結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一黨專制」的統治,在全中國範圍內,準備籌建《中華聯邦共和國》,並今後歡迎新成員按章加入。
- 我們主張,並鼓勵中國大陸各省、市、自治區或特別行政區單獨或聯省自治,進而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 我們希望首先實現香港自治、澳門自治、西藏自治、新疆自治、蒙古自治……。
- 我們尊重臺灣民眾意願,並希望臺灣以中華民國之名,加入中華聯邦共和國。加入中華聯邦共和國後,臺灣可以保有自衛性質的軍隊。
- 在全民及民意代表和全國各自治體參與「修憲」後,產生的中華聯邦中央政府一定要保障人權第一、新聞自由、三權分立;只是為了確保國家統一和安全,負責中華聯邦外交、有限國防和全國市場經濟必要的協調,建立一個正常化的社會、國家和聯邦政府。
- 我們主張,未來的《中華聯邦共和國憲法》應在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的基礎上進行「修憲」。
- 如果《中華聯邦共和國憲法》規定保有《中華民國》為國號;雖然缺少「聯邦」之意,若有「聯邦」之實,為上乘選擇,我們也樂於接受。
- 中華聯邦共和國確保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並在《中華聯邦共和國憲法》的法治框架內解決一切問題。
起草人:徐文立
投署信箱:徐文立
注:已在《宣言》第一稿聯署者不同意第二稿的,可以告知退出聯署。同意者不必告知,原聯署依然有效。
聯署人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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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閱的附件
《第三共和宣言》
(2007年6月4日中國民主黨全國聯合總部海外第一次代表大會正式通過)
追隨辛亥革命諸先賢開創的亞洲第一共和,尊重一九四六年制憲國大確立的第二共和,勵志建設自由富裕、人權平等、憲政民主的中國第三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