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红在路上

岳红:女,江苏籍作家、诗人,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出版过《零落一地的风》等个人文学著作八本。现居北京,致力于佛教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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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能 说 出 来(长篇连载 20)

(2017-03-25 23:24:56)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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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这第一夜之后,我就真的像是林可一样在林家生活起来了,我开始看林可的那些历史书,中外的历史都是惊人的相似,这让我有了兴趣,甚至常常放下书本想象林可是如何在课堂上对学生讲述那些或荒诞或血腥的历史事件的。

艰难而困惑的第一天之后,日子就像跌落冰面的香皂,迅速地滑开去,仿佛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我每天都在对自己的批判之后又自我原谅的反复中度过,我也曾用死来反驳过自己,从头想来,如果说刚开始是莫名其妙的强烈求生欲望牵引着我,而后来我即使真心实意地想死也恐怕不能了,因为我已经被新的命运牢牢牵引,我不得不活下去了,不是为我自己,是为了一个母亲,一个家庭。

不是我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林可,而是我始终找不到出逃的机会。我很清楚自己的结果不管是走得掉还是走不掉,但无论如何不是死在这儿,那样的情形比死亡糟糕一万倍。

迅速滑过的那些日子,每天二十四小时我几乎一分钟都走不脱林妈妈的视线范围,除了睡梦中的那点时间。早上我一起床走出房门,就能看到小红和林妈妈坐在沙发上等着我,让我怀疑她们根本就没有睡觉,而是在沙发上坐了一整夜。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每天都会换着花样,午饭和晚饭我要去帮忙,林妈妈总是不依,她会面带微笑但却是睥睨着我说,你什么时候做过饭?别烫伤了手!我只能望而却步,整个白天林妈妈时刻不离开我,只要我一放下书,林妈妈就不断地跟我说林可从前的事,小红也不时在旁边补充着提示着,并常常神出鬼没地拿出一样东西告诉我说这是我什么什么时候送给她的。除了这些,李东平也三天两头地来,每次李东平一来就更是要主宰着我的思维,他每次来都会带来鲜花或其它的什么小礼物,目的只是为了让我回忆他以前曾经送过这些东西给我,同时也常常讲讲韩冬追求林可的往事,当然最后总是不忘以获胜者的姿态居高临下地对韩冬发表几句并不客观的评价。我想,他战胜韩冬,或者林可最后对他的亲睐一直是让他很得意的事情,但因为现在我对他们俩个人都不做任何评价或表示,这胜利感陡然在他的心中虚飘了起来,他不断地提起,也许就是想让林可早点恢复记忆,共同证实和强调一下他的胜利。

而我始终不能轻松以对,每次李东平来的时候,林妈妈和小红都会去忙自己的事,这样我对林妈妈的那份愧疚会稍稍停歇,但我却要一直聆听李东平无休无止滔滔不绝的“追忆”,同时还要附带着接受他那不断涌现的口头禅“说那话”和紧缀其后的轻咳兼倒气声,如果说“说那话”是他每一段话的封底,那轻咳兼倒气声则要名正言顺而不容置疑地成为那封底的四边。刚开始的时候,林可和他的那些故事还是让我感到新鲜和感兴趣的,但讲的次数多了、时间久了之后,我再也无法认真地听了,就像已经完全理解并且能流利背诵出来课文的学生,再好的自制力也无法专心听老师的讲解了,更何况李东平的讲解总是重复又重复,甚至每一次设置悬念和设置悬念时用的形容词都一成不变,仿佛这是经过专家论证过必须这样一字不漏地讲述似的。我渐渐开始烦躁,而这种烦躁还不能表现出来。于是我盼着李东平少来,有时候我也会问李东平,你的工作不忙吗?老不上班怎么行?这个时候李东平往往会感到受宠若惊,也许是感受到了林可的关心,他马上会激动地解释很多给我听,而且因为我的关心让他看到了希望,接下来他会来得更勤,走得也更晚。所以我干脆还是每次听凭他重复着他和林可的故事而不发表任何意见。

每次李东平离开的时刻,我都会感到无比的轻松,但仿佛林妈妈跟李东平有什么约定一样,只要他一离开,林妈妈或小红马上就来到面前。除非我独自呆在林可的房间。有时,林妈妈也会拉着我出去散散步,但我并不愿意出去,我真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我不希望被周围的人记住,也许那样有利于我将来出逃的时候顺利走脱。

一直找不到机会离开的我终于发现了症结所在,那就是我一直没有恢复记忆,所以亲人都不放心也不放弃对我的拯救计划。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了也许我该渐渐表现得恢复记忆才能让林妈妈放松对我的“看管”,至少我应该试一下。于是我开始变得主动,以我这些时间以来对林可的了解和理解,开始以林可的身份去亲近林家人,我称呼林妈妈和林爸爸叫妈妈爸爸,甚至管林毅叫哥哥。果然,大家为我的转变而激动不已,我第一次叫林妈妈的那声“妈妈”把林妈妈惊喜得割破了手指,当时林妈妈正在给我削又大又亮的红富士苹果,我轻轻地说一声“妈妈让我自己来削吧!”林妈妈惊得一下子把刀从苹果上迅速转移到自己的手上。看到林妈妈割破了手,我赶快手忙脚乱地四处寻找创可贴,林妈妈却似乎把这个当成了一件喜事,似乎那个伤口成了幸福的标志。她只是不停地说你认识我就好了,你认识我了我哪怕被割掉一根手指都无所谓!简直让人会得出必须割破妈妈的手指才能让失忆的人恢复记忆的医学创新结论。直到小红拿来了创可贴,林妈妈还在欣喜地说着,并不看小红一眼,好像受伤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别人。

当天晚上,林妈妈像宣布特大喜讯一样告诉了林毅和林爸爸,还故作神秘地说自己憋了一天没有给他们打电话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林爸爸对女儿的恢复记忆非常高兴,虽然“林可”没有讲出也不记得自己遭遇了什么事情,但变得这样的沉静和文雅总是一件让他欣慰的事。他说现在这样的女儿挺好,把以前都忘掉也不是什么坏事,一切重新开始,他说他就当拥有了一个更可爱的女儿。

林毅对我的恢复记忆倒不是很激动,虽然他跟我已经又像一对兄妹了,也开始“可乐、可乐”地叫我了。但因为我没有林可原来的那些受宠女孩特有的刁蛮耍赖撒娇的脾性了,林毅也就没有再对我施以适可而止的“报复”,于是在父母的眼里,这对兄妹终于恢复了平静,不再是原来的一对斗鸡。而通过观察和旁敲侧击的试探,我也知道了林毅毕业于钟山大学中文系,在学校也是一个高才生,且发表过一些文学作品,回到宿河市市政府工作是市政府的领导亲自去点将的,回到宿河市也是林家父母求之不得的事。而林毅也是认为承欢父母膝下是作为儿子的责任。我对林毅充满了敬意,也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欣喜。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我再看林毅的眼神就会很复杂,但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什么,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回避着,不再直视林毅。仿佛我觑视着一样珠宝只是很欣赏和喜欢,并没有要去盗窃或以别的方式占为己有,但心里还是害怕被珠宝的主人洞察而误解我心怀叵测。

对我的恢复记忆,李东平的心情就更不必说了,他比任何一个人都开心,因为如果林可始终失忆,他在林家的身份都是一个尴尬的问题,而现在他像重新获得了爱情一样每天兴高采烈地殷勤呵护着我,他李东平战胜韩冬的事情也再一次坐实了,以前与林可结婚的计划又蠢蠢欲动地要提上议事日程。李东平第一次在我面前提到结婚的要求时,我吓了一跳,仿佛他这求婚根本不是求婚,而是要求我跟他一起去跳楼求死。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应是因为我当时完全忘了李东平是在向林可求婚。

我总觉得李东平的素质不是很高,至少应该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他说话总是带着那种自创语言的原始味道,像没有经受过文明的洗礼,说得好听点是淳朴,说得不好听点就是粗野。后来果然在对小红选择参加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学历问题讨论中证实了,李东平只是读过函授大学,他进工商所工作纯粹是因为他那做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的父亲,在如此学历悬殊的情况下,能战胜名牌大学毕业的韩冬而赢得林可的芳心,李东平当然是很自豪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从他的一言一行,他对林可的感情倒像是非常真挚的,有这一点,也就够了。尤其这是林可的选择,别人又有什么可挑剔的?我只是敷衍着,我有时就把这个当作是为林可做点事,也算是对林可的一点补偿,将来林可回家了自然会跟他结婚的。当然这样做完全违背了林可的意思,那已经是后话了。

我被认为恢复记忆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眼镜店配眼镜,这个林妈妈当然支持,她始终都认为女儿戴着眼镜更显得有知性气质,而且这样跟哥哥站在一起就更像一对亲兄妹了。我配了一副五百度的,这样才跟我自己的近视度数相符。本来我是想一个人去,一个是看能否找到机会开溜;另外一方面,即使溜不掉至少不要让林妈妈发现我的近视度数,因为我跟林可的近视度数相差了足足三百度,失去记忆总不至于连眼睛的近视度数也跟着加深,这从常理上说不过去。但林妈妈根本就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依旧把我当做一个大病初愈的人,总是亦步亦趋地陪着,所幸的是林妈妈并没有去注意我的度数,而是在那儿一丝不苟地选择眼镜架,我自己是选择配紫色的框,只是在林妈妈的坚持下换成了金丝边的,林妈妈说这个戴着看上去显得富贵,而那板材的戴起来像学生,显得档次不够高,我只好顺从,换了个带紫色镜腿的金丝边秀郎镜架,我不能让林妈妈感觉连我的的喜好都随着那曾经失去的记忆而失去了,再说眼镜店的人也觉得我戴金丝边眼镜很斯文,也显得气质高雅,特别是这紫色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我站在镜子面前照照,看着也觉得不错,就戴上跟林妈妈一起回家了。从此,我再也不用走到人面前才看清楚别人的脸,像是对每个一跟我说话的人都要仔细地验明正身似的。回来的路上跟来的时候比,风景都像刚刚下了一场雨把所有的建筑和花草树木洗了一次,一下子明亮清晰了起来,看着路两旁那些不知名字的开得疲倦的花和像打着哈欠准备午休似的卷着的绿色树叶,我才猛然想起,自己的戴罪之身已经逃匿到了1992年的盛夏了。

回到林可的家里之后,也是感到这个家里突然间窗明几净了。

听说林可恢复了记忆,宿河市一中的校长和初二年级组的老师又第二次来家里看望。我随着对林可情况的深入了解,以及前次来看望的印象,我这次对同事和校长都表现出了应有的热情,校长说现在是暑假中,初三的补课就不用去了,好好休养,准备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为了能让林可放松,多保重身体,历史组决定让林可下学期开始上初一的两班历史。我微笑着应答林可校长的吩咐和同事的问候,我努力掩饰着自己的不安,我知道我不可能等那么久的,等这个家不再对我严加看管的时候我就得走了,否则我就会身不由己越陷越深,像一个不高明的骗子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到最后把自己给绕进圈套中。

我的表现果然让林家不再像刚开始那样监视罪犯一样“盯”着我了。我开始寻找时机准备离开。一旦想到离开,我却又有了一种失重的感觉,我已经非常喜欢并留恋这个家了。这接近两个月的时间我差不多都习惯了这一切,但我不能不走,这一切不是我的!

果然,机会来了。

这一天,林毅早上临出门的时候就告诉妈妈他今天出差,要到第二天才回来。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林爸爸也打电话来说他今晚要亲自到机场为一位外国客商接机,因为航班比较晚,到时就在宾馆住了,免得打扰家里人休息。

这对我来说不啻一个天赐良机。虽然,离开后是前途难卜的逃亡生涯,但那也是我命中的劫数,活到几时就几时,走到哪里算哪里吧!我不能再自欺欺人地贪恋这温柔乡的甜蜜和幸福而欺骗这个善良而美好的家庭。

我刚吃完晚饭就去洗手间沐浴洗漱一番,然后回到房间静候林妈妈和小红休息,在等待的时候,我整理着房间里的一切,这里没有我的东西,我要把这些东西归于最初的情状。我找了一下林可的所有鞋子,只有一双蓝白相间的旅游鞋适合我穿,林可的鞋大多是高跟皮鞋,且都是色彩比较鲜艳的,我不习惯穿高跟鞋,总觉得穿上它像踩高跷,而我平时看踩高跷艺人表演都要出一身汗的。更何况我也从来不喜欢穿颜色鲜艳的鞋子。林可的脚比我的大约大一码,这些我刚来的时候已经发现并试过了,但我必须穿走她一双鞋,因为我自己的那双鞋子早就在医院就被林妈妈捏着鼻子叫小红拿出去扔掉了,林妈妈嫌那双鞋太旧太差,那是我穿了三年又遭遇了这次的暴雨和山上跋涉时的泥土侵袭之后的一双布鞋,就是我自己也觉得无法再穿出去了。

收拾好房间后,我就一直在写字台前的白色高靠背椅子上呆呆地坐着,我突然感到非常慌乱,心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像处于执行一项秘密而危险的特殊任务之前的倒记时中。

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的紧张和慌乱都像中秋夜的钱塘潮一样汹涌地起起落落了无数次了,在间插着忐忑不安和忧愁闲杂的情绪中终于等到了林妈妈和小红都关灯睡觉了。一切都安静下来,我看了一下墙上的钟,还差五分钟就是午夜十二点,估计林妈妈和小红都睡熟了,我开始摸着黑拉开房门,犹豫再三还是从上次校长送过来的两个月工资的信封中抽出了几张百元币,塞进裤子的口袋。我特地穿了林可的一条全棉裤子和棉质短袖衬衫,因为我必须穿得简便才方便自己走路。我双手抓着唯一的一双旅游鞋,脱掉了平时穿的那双脚面上趴着白色小熊的室内拖鞋,赤着脚摸索着走过客厅,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大门前,开始实践我在心底已经行动了千万次的模拟动作,轻轻轻轻地打开已经被反扣上的门锁,我的心也随着那门锁几乎从我的喉咙口蹦出来,门被打开时我忘了按住锁舌让它顺着我的手指慢慢回放,所以它一下子弹了回来,发出了一点声音,这声音对当时的我无异于突然出现在眼前的魔鬼的咆哮,把我吓得不由自主地抱住胸口,否则我那颗狂跳的心大有掉出来摔碎的可能。我屏住呼吸,脑袋仿佛突然间被倒空,里面嗡嗡作响,我双手护胸站在黑暗中,身体瑟瑟发抖,过了一会发现没有任何动静,知道小红和林妈妈都没有被吵醒,于是,我才有气无力地开始踱出门去,刚才的惊吓仿佛把我身上的力气全部抽空了。来到外面,穿鞋子都费了好一会时间,回转身像手里拿着东西在浓烈的火焰旁烧烤一样,慢慢慢慢地往前一点一点地顺着把门关上,因为这是防盗门,所以不管如何轻巧的动作,锁芯扣上的那一瞬间还是发出了清脆的响动声,我一听,马上像触电一样手弹了回来,紧接着就快速地向电梯间冲去,说是快速,只是我的希望和感觉而已,那一刻其实我更像是喝醉酒的人在水里游泳。好不容易到了电梯门口突然想起不能乘电梯而又改变方向,向一旁的楼梯间踱去。

这样的情景我之前已设想了无数次,但真正到了这个时候我还是慌乱不堪,楼道间是声控灯,所以我每过一层,楼梯间的灯就自动亮起来,而每亮一盏灯都吓我一跳,总感到有人在后面追或在下一层楼梯口劫我。而越是这样,我的腿越不听使唤,仿佛不是我自己的腿,我只好两手轮流搬着它们一级一级地下楼梯。

仿佛是经历了心的地狱和炼狱,我终于像一个饥饿的搬运工一样竭尽全力把自己的腿搬出了楼梯,搬到了整栋楼的外面,来到了小区的路上。这时发现天空不知从何时开始下起了雨,雨点落到脸上感到深深的凉意,我猛然想起不知不觉我来林家已经三个多月了,那么眼前这就是一场初秋的雨了。通往大门的一条笔直而宽阔的路两旁都载种着南方的桄榔树,经过雨水的洗刷,树径上像刚抹了一层油,在路灯下熠熠生辉。桄榔树是很美的风景树,树干高且直,到很高的空中才有芭蕉扇一样的叶子,所以走在树下就显得无遮无挡而又可以少淋雨。

如果说我刚才的身体像被挤干了力气的海绵,这深夜的雨又像那些力气被吸回到我的身体里来了。经过秋雨的速冻、提醒,我慌乱的思绪也开始逐渐恢复,我快速地向大门走去,但还是不敢跑,我怕引起保安的注意,我知道这个小区保安是二十四小时巡逻。

突然,一辆车从小区大门那儿向里面快速驰来,我赶快低下头,往人行道的里面又撇了撇,一时只恨自己不会隐身法术,因为这辆车让我本能地产生不祥之感,当然对于我此后的生命来说,或许这又是我的福音。车很快就到了我面前,那强烈的车灯灯光像是恶作剧一样照着我,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还是急速地朝人行道里面转过了身体,但车子却像来追捕我的警察一样在靠近我的前方减速了,灯光也变得暗了些,好象在判断我会朝什么方向跑好从最佳的角度一把把我擒获。我当然需要知己知彼才能知道怎么逃,于是我又转过身来看了看车,那是一辆车顶上镶着“TAXI”白色灯箱牌的出租车,我松了一口气,觉得“TAXI”这四个字母应该跟我没什么关系。于是也没有多看,继续快速地往前走去。

这时,出租车在我身旁停了下来,后面的门开了。一个身影从里面伸出后站了起来,我一看,竟然是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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