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氏英译《鲁拜集》先后出过五版,译诗百多首,难免有遗珠之憾。此外的重要西文译本,有法国学者尼可拉斯(J. B. Nicolas)的法译本和英译本,印度东方学者提塔(S.G. Tirtha)的英译本,英国波斯文学翻译家文菲尔德(E.H. Whinfield)的英译本。当代伊朗裔美籍学者赛迪(Ahmad Saidi)的英译本。有人依据菲译,断言《鲁拜集》没有提到中国,那就大谬不然了。据我细读译出的多家英译,珈音多次在诗中提到中国,或采用来自中国的意象。
如我们所知,早在两千多年前,波斯和中国就有了贸易往来。波斯的骆驼商队,好比多种文明的摇篮,经由丝绸之路把香料、珠宝运往中国,再把中国的丝绸、茶叶、谷类、各种药材等物产运往西方和阿拉伯世界。更重要的,是中国发明的纸张出口和造纸术的传播,使得丝绸之路同时成为不同地区的思想、文化交流之路。丝绸之路沿途城镇旧址留下的许多碑刻上,也许有中国格言或唐宋诗词的译文。
珈音处在相当于中国北宋年间的历史时代,他的故乡纳霞堡(Nishapur),是波斯东北部呼罗珊州(Khorassan)的首府,丝绸之路的“东方门户”。诗人在丝绸之路的沿途城镇,看惯了沙漠上的骆驼商队,听惯了集市上叫卖丝绸的声音,因此,丝或丝织品成为《鲁拜集》中多处出现的一个重要意象。
由于长途贩运,经由丝绸之路的骆驼劳顿和延伸的水上颠簸,丝或丝织品,在西方和阿拉伯世界价格昂贵,是富豪奢华的象征,往往用来制作华丽的服饰。在中国,丝织品同样是昂贵的。北宋诗人张俞的五绝〈蚕妇〉尽人皆知,是当时的手工业者的生活和辛苦的真实写照: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养蚕缫丝,虽然辛苦,但在不合理的社会,无权无势的体力劳动者很难得到高额报酬,甚至受到欺压盘剥。诗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勾勒城乡差别,描写一位整日辛勤劳作,以养蚕卖丝为生的村妇的遭遇。一、二句省略的主语,解读为诗人或蚕妇,都可以讲得通,理解为前者,更能见出诗人的同情,理解为后者,便是一幅素描:一个蚕妇进城卖丝,得不到几个钱,她自己布衣褴褛,见到城里满身绫罗绸缎的,都不是养蚕缫丝的劳动者,归来之后,不禁令人泪流不已。
“遍身罗绮者”,究竟是些什么人?诗人没有实写。《鲁拜集》中的一首诗,似乎遥想呼应,对此给予回答:
穆斯林拜安拉时,你我但求维纳斯。
共居静修蚂蚁穴,同仇挑战大王旗。
面含悲悯千家痛,身着补丁百衲衣。
集市锦丝罗绮亮,驴头驴脚披麟皮。
We are the idolaters of love, but the Musulman differs
from us; we are like the pitiful ant, but Salomon is our
foe. Our visages should aye be paled with love, and our
apparel in rags, and yet the mart for silken stuffs is here below.
( Nicolas,55)
略加增添,我把这首诗译为七律。诗人或诗的抒情主人公向他所爱的人致辞,表达共同的理念和情感。首联、颔联均包含鲜明的反讽的对比。他们所崇拜的不是伊斯兰的真主而是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爱和美之神。珈音推崇的苏菲主义(Sufism),不是后来纳入伊斯兰教派的苏菲派,而是前伊斯兰的原始宗教,与佛教十分接近。他们卑微如蚂蚁,却致力于共同的精神修持,傲视王公大人,挑战权力解构。颈联可以见出诗人深厚的人文关怀和素朴本色。尾联,英译虽然没有驴子的意象,但伽亚谟在别的诗中多次把愚人喻为“蠢驴”。诗人以辛辣的讽刺笔法告诉我们:“遍身罗绮者”,实际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难免出丑弄怪,滑稽可笑。
张俞的〈蚕妇〉一诗充满悲悯之情。珈音此诗,除了悲悯感叹之外,还有嬉笑怒骂的批判锋芒。诗人对于维纳斯的祈求,是渗透在许多诗中的对真正的美和爱的追求。《鲁拜集》的这首诗,通过尼可拉斯的创造性的英译,即彰显了古老的波斯文化,又体现了希腊文明的精华。
下面这首诗同样针砭时世:
蠢物不挑夜读灯,深思苦力怕伤神,
脱愚无意但衣锦,掠夺他人肥自身。
These fools have never burnt the midnight oil
In deep research, nor do they ever toil
To step beyond themselves, but dress them fine,
And plot of credit others to despoil ( Whinfield,199)
挑灯夜读,苦思冥想,像古代中国一样,是受到希腊哲学影响的波斯文人“爱智慧”的传统。珈音笔下的那些不爱智慧的蠢驴,在这里似乎变成了白居易笔下虐人害物的豺狼。
身在官场的珈音,远离贪污腐败。在下面这首诗中,诗人以精炼的意象表达了两情真爱的安贫守道的精神:
真爱管它集市黑,天堂地狱两相宜,
床头玉石皆能枕,不羡丝绸爱布衣。
To lovers true what matters, dark of fair, In Hell or Heaven, lovemates would not care; Nor if on brick or bolster rest their heads, Nor whether silk or serge Beloved does wear. (Ahmad Saidi,19)
据说珈音终生未娶。但依照各种传闻加想像的珈音传记,都要写到诗人的罗曼史。这样的诗,像一面镜子一样,可以让我们照见中国传统文明中曾经拥有的“真爱”,在今天物欲横流的社会稀缺的“真爱”。
有趣的是,在珈音笔下,不但情人们“不羡丝绸爱布衣”,而且诗人经常出入的酒肆也不羡丝绸,甚至讨厌那些“遍身罗绮者”。下面这首诗以素描手法描写了这样一幕笑剧:
我如天人来到酒肆门前,一身锦绣衣帽腰带光鲜。
店主扫我一眼,说声呸!把我包袱扔出去,泼盆清水洗圣殿。
I went to Tavern-door as some divine,
With flowing gown and cowl and girdled fine;
The Warden scanned my face, and with disgust,
He threw my baggage out, and washed the shrine. (Tirtha,183)
酒肆店主为什么要撵走“遍身罗绮者”?我们必须理解珈音所处的时代。詩人生前主要以数学家、天文学家和哲学家著称,曾应塞尔柱帝国的苏丹(君主)马利克沙的邀请主持王室的历法改革并建造天文台。相对开明的苏丹马利克沙死后,珈音一度失宠于朝廷,流落于江湖。这个帝国的统治者是入主波斯的突厥人,奉伊斯兰为正统。起源于前伊斯兰波斯文明的祆教,即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俗称拜火教,早在阿拉伯治下就遭到排挤和打击,大批祆教徒逃亡印度。酒家为了躲避伊斯兰禁酒的风头,往往把酒肆开在荒芜的祆教火庙附近,酒肆因此称为“废墟”。但是,在平民眼里,酒肆是非正统的“圣殿”。由于政局不稳,禁令难行,酒鬼或酒朋诗侣仍然“酒香不怕巷子深”,聚集于“废墟”之上,举杯于花前月下。官府睁只眼闭只眼。因此,身在朝廷的珈音,也经常混迹于酒肆。诗中的“我”不一定是诗人本人。在一首诗中,诗人就自称为“废墟落魄魂”。在这样的情况下,来到酒肆的“遍身罗绮者”,很可能是官府耳目,酒肆店主或酒保因此非常厌恶。在另一首拙译为词体“忆王孙”的诗中,珈音正告那些有钱人:
此间难觅穆斯林,不见王公唯蚁民,
黧黑容颜褴褛身,有钱人,欲买罗衣别处寻。
Love’s devotees, not Muslims here you see,
Not Solomons, but ants of low degree;
Here are but faces wan and tattered rags,
No store of Cairene cloth or silk have we. (Whinfield,58)
诗中的“此间”,可以解读为低档服装店,也可以视为酒肆的隐喻。诗人以所罗门指代王公贵族,以埃及都市开罗的服装店指代丝织品店铺。在鲜明的对比中,体现了诗人同情穷苦鄙夷富豪的高贵精神。
从《鲁拜集》的丝绸这一中国意象,我们可以充分看到:无论处江湖之远还是居庙堂之高,珈音始终是一位属于平民草根的伟大诗人。
选自傅正明着《地球文学结构》(联经出版公司,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