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博士毕业在大学工作以后,就在日本的各级法院做兼职翻译,先是地方裁判所,后来是高等裁判所,地方裁判所相当于国内的中级人民法院,高等裁判所则相当于国内的高级人民法院。接手的以非法滞留、盗窃案为最多,也有离婚、财产纠纷等民事案件。最忙时一天要跑两个场子。
我第一次接手的是一个违反日本出入国管理和难民认定法的案件。犯案者是一个持有马来西亚国籍的漂亮女青年,28岁,母语是广东话,她在日本非法滞留了长达一年半的时间,据本人陈述是因为爱上了日本的一个卡车司机,为了能和那个司机在一起,所以不惜飞蛾扑火,非法滞留,而那个卡车司机虽有妻小,却许诺要离婚而娶她为妻,而她为了表示对那个卡车司机的忠诚,竟然在一次两人把盏畅饮的兴奋状态下,把自己的护照烧了,以示宁可黑下来也要服侍对方的决心。相信一般人都看得出那个女子有点冒傻气,我也不例外,其实我第一次见她就感觉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女人,虽然长相气质俱佳,但情商和智商正好相反那种。审理此案的H法官是日本司法界的精英,有着无可掩饰的才气和个人魅力,那时因为我尚无经验,他还专门就法官与翻译的配合与我做了商量,他当时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老弟不会我见犹怜,动恻隐之心吧”,至今令我记忆犹新。
后来在审理时,检察官认为被告焚毁护照是为了继续非法滞在,求刑一年六个月;而被告律师则认为焚毁护照系酒后行为,是出于对男方的痴心所致,要从轻判决,被告律师虽为国选而非私选,从被告那儿得不到半点好处,却也十分卖力,甚至还神神叨叨地搞来了一份那个卡车司机有与被告结婚之念的证言,从而对被告十分有利。H法官的判决是处以十个月刑罚并且缓期三年执行。如果判决在一年以上,那么那个女青年在被遣返回国后再进入日本就无望了,她和那个卡车司机的事就会由于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告吹。而判决在一年以内,此事不论男方有多少诚意,总还有一线希望。看得出这一判决是有着恻隐之念和人情考量在内的,对我以后的司法翻译生涯影响至深,感到了法律虽然那么死板僵硬,但也是有着情感空间的。H法官后来一路青云,短短几年就做到了日本一个高级法院(全日本只有八个高级法院)的首席法官。就在距离日本最高法院的法官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他却因为妻子的不检点行为不得不辞职,从此销声匿迹,去向不明,令人有世事无常,造化弄人之感叹。
不久我又接手一个离婚案,男方是日本一个寺庙的住持,家里有一大庙,女方是中国东北人,小男方将近20岁。他们是通过婚介所认识的。女方不懂日语,男方不懂汉语,竟然也可以谈成恋爱,乃至成婚。离婚的理由也很简单,女方嫁的是和尚,来到日本后自然要遵从和尚的生活,虽不用诵经念佛,但早上五点也要起来打扫寺院,做饭煮菜啥的。由于和尚没啥夜生活,所以晚上九点就得入寝。女方长自东北的大城市,自然很不习惯这种清汤寡水的寺庙生活,来到日本一个多月后,就逃回国内,然后提出离婚要求。那时,还是很多人向往跟日本人结婚或假结婚,以便来到日本的。所以这个东北女汉纸也使我印象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