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美国有没有种族问题,自然有。50年前和今天比起来,今天是小巫见大巫,而且很多方面已面目全非。事实是,作为主流社会亏欠的黑人群体(大多数白人有种赎罪还原的一边倒),黑人有超出一般白人之上的福利与优惠,甚至机会,不仅主流媒体的鲜明走向方面,而且政府对黑人区的投入也是巨量的(去看一下巴尔的摩的黑人选区的拨款预算上就明白无疑)。就个人方面,反映在求学、求职(尤其是政府部门)和生存机会上,上进的黑人目前在美国有种天生的优先机会。不明白这几十年来美国主体(主流民意)趋向的变化,似乎是某些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最简单的归属。这里不排除还有其他因素。比如,这次几十个城市同时发生的游行,个别出现暴力(暴乱),都是民主党的城市居多,我并不是说是民主党有意专门组织的,而是这些主政者的“纵容和放手”是有原因可讲的:因为黑人本来就是民主党的票仓,下手重会失去票源。当前的问题是至法律不顾,去让疫情禁足憋屈的人尽情去发泄要到何时?
种族问题原来已久,也是政治党人政治正确的法宝。几十年来大量的政治操作让它不时成为“燎原之火”。黑人群体的整体被这种妖风蛊惑,不去提高自身的素质(教育、职业能力等),等着别人施舍、政府救济,自己不长进,一百年后还是“受辱”一代。
我说这些并不是指美国没有丑陋,事实上每个族裔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白人之上不是没有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只是义愤、没有理性、更谈不上法律。这里还是提醒一句:假如觉得受到不公,最有效的办法是寻求法律,这个是美国社会的立足之本。
我也不会天真以为,这次暴乱之后美国就不再出现警察与黑人的矛盾就好转了,所谓“白人之上”就一定不会死灰复燃了。但是,少一点政治操作,让事实回到法律范畴去处理应是理智之举。
也许有人会讲,黑人不去寻求法律是因为得不到法律的庇护,黑人请不起律师等等。但是,因此要去改变法律,恐怕也是不现实的。而且提请大家注意,美国法律判决的陪审员制度,是陪审员决定有罪还是无罪(不在法官),黑人区的陪审员遴选出庭是多是少,意味什么(OJ 辛普森案件相信大家记忆犹新吧),不需要我多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