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影里一归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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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性与格和人的品与名

(2016-09-18 23:32:42) 下一个

拿到一篇稿子,里面有一句:“The member is calling about their benefits”,我毫不手软就改成了“his/her benefits”。 再看吓一跳,260个文档的系统里几乎每篇都有许多处这样的错。这不光是单数、复数乱套,这简直是乱性。怎么十几个成员的小组,单我这个唯一的“外国人”火眼金睛?据说Designer 和Developer的最大区别,是一个用左边大脑,另一个用右边大脑。Developer的我是不是用错脑子了?

组里有一位同事曾经在出版社做过事,她说她以前也和“their”过不去,扭打许久,终于放弃。我在认输之前,不死心,写邮件问讯总部的交流编辑部比芙,她每周发布商务写作的常见错误。不记得她回邮的具体措辞,大抵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话。英语没有一个单数代词能涵盖阴性和阳性,只好用复数代词了之。英文如此乱性成定局,也省却我一桩事:那260个文档不用我费心了。

这时候来了一位Mary Norris,《纽约客》(The New Yorker)资深编辑。《纽约客》在美国名深望重,谁上了这个杂志,就稳居“名作家”的高椅子跌不下来。这家杂志的编辑出了名地不好对付,坚决捍卫美式英语的纯洁。玛丽自己也承认别人对文字编辑的偏见也非空穴来风:一伙心理有阴影的“我逮到你了”的人,撒逗号跟撒胡椒面一样,刀砍斧劈,红蝇遍地。(“She acknowledges the image of copy editors as grubby gotcha gangs, spraying commas, hammering errors and raining red ink on narratives.”) 这样一位坚定的编辑,在提到究竟“his/her”还是“their”对时,也无可奈何大江东去。错到所有人都在说,真是没有力气一个个去更正。

但是玛丽坚决捍卫格。总统奥巴马的一次演讲中说“between Michele and I”被当反例无情痛鞭,估计有完美癖的人会捂起耳朵尖叫。要是我收到礼物,卡片上说“A gift from my husband and I”,我需要克制才不会看低这件礼物。身为资深编辑的玛丽,平生第一本出版的书就叫Between You and Me。真是印证了一首歌,唱一位女友,她是校对编辑,会在稿件右侧密密麻麻用红笔修正,会说正确的between you and me。这神奇的四个字,不仅标志了正确的格,还明证了秉真的名。回忆我学德语的几年,名词、代词、冠词需要背性和格。比如“der”(相当于英语的“the”), 4个格,4个性,看和哪个名词一起用,放在句子的哪里,一共可能16变,我真的晕脱了。英语太小儿科了,这还搞不清楚,说不过去。

玛丽还诙谐地叙述了逗号、冒号、分号、破折号、横杠等等的故事和用法,还有常见的悬挂结构、虚拟语气的错误等等。依我当英文老师多年的观察和在美国用英语的体会,中国人的语法学得过分好,看到句子就习惯性分析句子结构,反忽略用词的精确和句子隐含的内容。标点符号是我们的盲点,冠词简直是污点。能极大扩大词汇量的词源学几乎不讲,冷僻到躲进英语专业课的角落里。

回到正题,玛丽提到一位编辑该修改到多大程度是适度,我想凡做过专业或者业余文字编辑的人多少都有过困惑。错别字必须严厉,标点符号也需严格但可适当通融,事实一定确保正确,用词和句法可以建议修改,但要征求作者同意,或者让作者自己改。如果改到文风打上了你的记号,那就是过了(“If you change the work so much that it shows you’ve been in there,” she said in an interview, “that’s exactly what we don’t want to do.”)。一条原则:作者是司机,编辑是教练。玛丽甚至自我调侃说文字编辑是失败的作家,他们嫉妒地挑着别人的错,曲线地实现自己当作家的梦想。玛丽果真没把自己当根葱。她还说,一个真正好的文字编辑,就得甘当幕后英雄或者狗熊。

这,便是品。

这书不仅在同行里受欢迎,在教师队伍和普通读写群体里也有广泛读者。老师如何给学生改作业,自己写的文章包括邮件要多严谨,一篇好的稿子如何需要千锤百炼,文字的演变和纯洁的矛盾,不一而足,处处可借鉴。如果你发短信或者邮件,一遍不查就发送,你该读,直到你的文字里有正确的性和格。

“代词是润滑油,动词是汽油,名词是空气,”所以,提笔写英语的时候,要好好煮这锅饭,别糊了。

最后多嘴一句:在纽约街头巷尾,不要小看任何一族。一位肉肉的土土的大妈,有可能是名门望族的斧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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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夕阳影里一归舟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tmp'、人間的盒子、 coppertown、汤圆妈妈、nightrider的评论 : 谢各位!!读书是我的享受,读完了写笔记是我的爱好,写了有人喜欢是我的荣幸,喜欢了有人去找书来读,是你们的福气 :-)楼下我写了读书笔记的另一本书My Name is Lucy Barton (我的名字叫露西)其实更好,强烈推荐。
夕阳影里一归舟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zhuniang' 的评论 : 回复 '京工人' 的评论 :

两位一起回了:英语和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同出拉丁语系,刚开始有许多相像之处。为什么我们看莎翁原作那么吃力?因为他那个时候的英语也还是挺复杂的,尤其是格。格会影响名字、代词、和冠词,学过德语的人知道新手有多痛苦。后来英语渐渐简化了格,只有三个格(主格,所有格,宾格),而且只有几个代词,还不是所有代词,比如You后来宾格和主格一样了,不再有莎翁剧里的thy,thee,thine。英语的名字和代词几乎没有性,除了he和she,这个是一开始就这样,没有演变。

至于是因为语言本身的简单导致英语广泛使用,还是因为英语的广泛使用导致了它的简化,这个要作研究:-)大英帝国的扩张和美洲大陆的发现,对英语的作用是巨大的。拉丁语系其它语言为什么还那么复杂,我不认为和合理性有关系,历史在语言变化里起了很大的作用,还有民族性格。这个话题有点大。

汉语有它的优点,但也有很多缺点。比如汉语虚词很少,我们现在用的许多是从外语借来的;加上一字多用多义,文学尤其诗歌会因此营造出很好的意境。但也同时导致语言不准确,逻辑不强。

同意Yangtze430030说的,任何语言都有它的优缺点。
nightrider 回复 悄悄话 It is good to use correct grammar. However, you are wrong in the usage of "their". "Their" is the possessive form of "they" the pronoun which can be used to refer to a person with unknown sex.
汤圆妈妈 回复 悄悄话 好文点赞。会找来这本“between you and me" 来看看!
京工人 回复 悄悄话 “名次当主语或者谓语也不用变化。”

typo, sorry.有时候脑子跟不上手。
应该是“名词当主语或宾语也不用变化”, 我是想要说,除了极少数几个词,英语基本没有主格和宾格的问题。
coppertown 回复 悄悄话 interesting:
Designer 和Developer的最大区别,是一个用左边大脑,另一个用右边大脑
人間的盒子 回复 悄悄话 好文。
tmp 回复 悄悄话 引用的句子来自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2016-09-30 05:44:47” ,不是文章里的。
tmp 回复 悄悄话 “名次当主语或者谓语也不用变化。”

这句汉语也让人费解。
Yangtze430030 回复 悄悄话 为了区别有文化和没文化的人而使一部分人有文化上的优越感?汉语中由不同偏傍部首组成的新字也有同样作用?英语的性有它存在的价值,但也有严重的缺陷。格也一样。只能说任何语言都有它的优缺点。我们的语言水平一代不如一代,对中国人的中文和英语国家人的英文都是。
京工人 回复 悄悄话 如果只在西语里面比较,我发觉英语是里面几乎唯一没有性/格的,桌椅板凳不分男性女性,名次当主语或者谓语也不用变化。而当代世界英语的成功似乎也说明了一种语言没有性/格的设置也没有任何不方便。所以这也是我想求教楼主/版上各位大侠的,从一种语言的起源来考量,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等都有性/格的设置其合理性何在(因为他们的合理性也可能反衬英语没有此类设置的不合理性)?还是说这些语言都是比较原始的语言,而英语已经是相当进化了的语言?
zhuniang 回复 悄悄话 我想请教一件事情: 为什么西方很多语言会发展出名词有‘性别’的区分,譬如板凳,桌子都分性别; 为什么要把动词变形来表现现在时,过去式。
我个人感觉汉语没有动词的变形,大部分名词没有性别的区分,汉语的时态是用状语来表达的。 汉语更为简洁和效率高。
请问为什么法语德语英语西班牙语要搞得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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