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以来,美国媒体每天都在报道特朗普政府“零容忍”移民政策造成美墨边境非法移民“骨肉分离”的事情,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6月28日为其“出庭通知”(Notices to Appear,NTA)指南所做的重要更新却没有引起应有的关注。但业内行家一看既知,“零容忍”与NTA指南更新是如出一辙,只是针对不同身份、不同状况的移民罢了。而且这个NTA指南的更新后果可能非常严重。
美国国土安全部为“出庭通知”指南更新所发出的备忘录部分截图。
NTA意味着什么?
上图中,国土安全部属下的任何一个与移民有关的局,USCIS, ICE和CBP,都可以发放NTA。一旦收到NTA,就意味着移民申请人进入了遣返程序。 拿到NTA的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庭。
新政策新在哪里?
NTA指南的变化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以前,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是否需要发NTA一般都是参照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 的意见决定。现在则可单独由USCIS直接做主了。
看一下上面图示中ICE和USCIS的职责范围,就可以知道NTA的对象已经由原先的主要针对犯罪分子扩大到所有移民申请人了:只要稍有差池,就是NTA的候选人。
(2)以前,如果某项申请被拒,申请人可以主动在短期内离境,或者不再入境,或者重新申请一个签证再入境。申请人不会因此留下不良记录。而现在则可能即刻收到一个NTA。一旦拿到NTA,申请人就必须出庭。
而在等待出庭期间——这需要几年——申请人是属于“非法”的,不仅马上被剥夺工作权利,而且如果在庭上败诉的话,还可能面临10年不得入境的惩罚,因为申请人已经“非法”居住几年了。如果选择离境,不出庭,也是违法,将面临5年不得入境的惩罚。唯一能够继续合法呆下去的方式就是在遣返程序中最终获胜。但谁又能够保证这样的结果呢?
以H-1B为例,在整个移民申请过程中,通常会有延长H-1B身份的申请。过去,只要在身份过期之前递交延期申请,就可以继续合法地在同一雇主那里工作240天。因为移民局大量积压的案子,申请人往往不能在身份过期前得到延期批准,必须依赖这个240天的政策生存。新政策意味着一旦申请被拒,如果没有其他合法身份的话申请人的身份就马上非法了,就有可能立即收到NTA,于是进入既不能离境,又不能合法工作的两难境地。
截至2018年5月,移民法庭积压的案件已超过70万起。而这项新政策必定会使得积压状况更加严重。目前的情形是,很多案子是接到NTA数年之后才获得出庭日期。以后只会越来越糟。不能继续合法工作,几乎没有人能够承受这样的遣返程序。
几个实例
(Quartz网站截图)
Quartz(qz.com)网站上一篇文章上介绍的几个实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行政策有多严苛。
杰克,一名始终保持合法身份的外国学生,在申请签证延期期间搬家了。他第一时间向USCIS提交了一份地址变更,还获得了移民局收到邮件的回条。但移民局继续用他的旧地址发送通知、文件,他当然都没有收到。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签证延期申请,理由是他没有答复移民局的信件。杰克现在面临遣返。
山姆是一名软件工程师。 他的雇主为他申请绿卡。在绿卡获批准之前,他所在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收购。USCIS拒绝了他的申请,称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新雇主会像原先的雇主一样为他申请。 山姆现在也面临遣返。
玛丽亚是以未婚妻签证来美的,并申请绿卡。她丈夫是美国公民,有很好的工作,也有医保。在获得绿卡之前,玛丽亚被诊断患有乳腺癌。移民官员发现后拒绝了她的绿卡申请,理由是她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玛丽亚也同样面临遣返的遭遇。
国际学生也面临政策变化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最近发文重新定义“非法滞留”。此为文件截图。
在美国的国际学生也面临另一项政策变化。USCIS最近发布了一个将于8月9日生效的新政策。该政策主要是重新定义了“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任何造成身份非法的事件都归属于非法滞留。以前短暂丧失合法身份与非法滞留一直是有明确界限的,前者并不一定会导致后者发生。
非法滞留因不同情形可以被罚3年、5年,甚至永远禁止入境。也可以面临NTA。
结语
据移民专业人士说,新政策的执行过程极易出错,特别是重新定义国际学生“非法滞留”的政策,非常复杂,难以把握。而移民局的任何一点错误,都将给申请人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
必须说明一下,新政策让USCIS直接发NTA,并不代表一定是每个案子都会这样做。但“严打”的趋势是非常清晰的。边境“零容忍”政策就是这样的例子。我们已经见证了边境“零容忍”政策造成的灾难。现在“零容忍”的对象变成了合法移民申请者。
如果说美墨边境上遣返非法移民和亲人分离对您来说还是隔岸观火的话,作为在美国辛苦打拼的合法移民,倘若您要申请转换移民身份,可能面临的后果您准备好了吗?
参考资料: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Laws/Memoranda/2018/2018-06-28-PM-602-0050.1-Guidance-for-Referral-of-Cases-and-Issuance-of-NTA.pdf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Outreach/Draft%20Memorandum%20for%20Comment/AccrualofUnlawfulPresenceFJMNonimmigrantsMEMO_v2.pdf
本文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ChineseAmeric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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