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刚被现在这家公司雇用,我们七、八个新雇员依惯例一起参加人事部门办的培训班。按工作分工,几个人走马灯似的为我们作了演示,介绍,整个感觉就是,自老祖宗百年前成立这家公司至今,公司业绩是过去大好,现在大好,将来也一定大好,听得我们几个新人立马就晕乎了。还没等我们清醒过来,就被告知该考虑各种保险计划了。
别的没大选头,只有医保有点讲究。记得当时两个医保的名字既不是HMO也不是PPO,细则又复杂,我们一席几个新雇员都搞不清个所以然,就请培训我们的人推荐一个“好”的。至今清晰记得人事部门那位雇员的回答:“By law, I cannot recommend to you which one to pick. I can only tell you which one is more populate within the company.”(依照法律,我不能向你们推荐一个计划。我只能告诉你们哪一个计划在公司内更受欢迎。)
我当时心头一震,暗自说,这法有名堂哎!
后来买了房子,给镇公所打电话问新居附近有哪些好的幼儿园,又遇到同样的麻烦。
“请推荐几家好的幼儿园,好吗?”
“我不能推荐。告诉我你要考虑几家,我就给你几个幼儿园的信息。”
“你有几家呢?”
“你要多少有多少。你要是先考虑三家,我就给你三家。你看了后想要更多,我可以再给。5家,10家,20家都可以。”
“那你给我最好的三家。”
“我不能说哪家好。”
“那你如何定给我哪三家呢?”
“我是随机给的,你要几家就给几家。”
有了选医保就经验,我打算用同样的方法。
“那就告诉我镇上居民最喜欢用的是哪几家吧。”
“我不知道的。你必须告诉我你要几个,我就随机选几个。”
我磨了十分钟还是一无所获,只好要了单子,和老公一起请了假一家一家的去考察、面试,完全以自己的观察选了个幼儿园。
这样的法律有时真让人急得跳脚。可是比起国内到处滥用职权的现象,我宁愿这样的不方便。再说,我的医保计划和女儿的幼儿园都选的不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