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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老鼐两个人去S城图书馆。早上一起床就觉得隐隐有点不对劲,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坐在驾驶座上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不过一启动车子,忙着应付各种险象环生,就顾不上追究这不对劲的源头了。
到了S城,先去熟悉的餐馆吃饭,吃完后,老鼐去付账,我站起来穿大衣。一低头发现贴身薄毛衣右侧腰部那里微微突出一块,就拽了拽,再拽拽,再拽拽……怎么拽不平啊?前后瞅着没人,把毛衣下摆翻起来一看——
底下赫然有只空荡荡的灰色袖子,默默露出了一截袖口。
我大吃一惊,连忙把毛衣放下去。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今早忙忙碌碌,顺手把昨天晚上一股脑儿脱下的衣服抓过来穿上,把毛衣和里面的灰色打底衫同时套上(为了省事,我一般都是两件作一件,同时脱、同时穿),右手臂本来应该同时穿上两只袖子,却不小心越过了打底衫的肩膀,只套上了毛衣袖子。于是打底衫的右边袖子就只好黯然垂在了我身侧。一件普通的长袖打底衫,被我穿成了斜肩衫、和尚的袈裟。
老鼐已经先一步出了餐馆,在门口人行道上等我。我立刻跑洗手间去换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淡定地穿好大衣(反正大衣一穿就看不出来了),跟餐馆服务生们斯文道别,出门而去,深藏功与名。
见到老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把这事儿交代了,说:待会儿进图书馆的头一件事是快去洗手间把衣服整理好。老鼐也笑,说怎么娶个这么不修边幅的老婆。于是我又给他回忆了一件类似的糗事:
那是二十几前的事了。刚进大学、军训。有一天半夜突然吹哨子急行军。我迷迷糊糊爬起来、昏头昏脑把被子叠成豆腐块,叮铃咣啷背上水壶、背包,就跟着大部队集合,开跑。跑的都是野外老林子里的路,深一脚浅一脚。我拼命猛跑,一心只怕被大部队落下,一个人半夜在这荒郊野外,吓也要吓死的。跑着跑着,渐渐感觉有什么东西拽着我右腿,噼里啪啦,噼里啪啦。我越是害怕就越不敢看,也来不及看,只是一味跌跌撞撞猛跑。身边一个同学超过我时突然说:“小托,你腿上是什么东西,跟了你好久了,那么吓人?”这下我不看不行了,回过头一看,近视眼模糊看见一个白色的东西,就大着胆子弯下腰去一拉——你们以为是卫生巾吧?哈哈哈没那么惨——,越拉越长、越拉越长……最后我就把整条白色秋裤从右裤腿里拽出来了。
原理跟今天是一样的:起床时两条裤子一起套,只套上了外裤,没套上秋裤。现在回想起来,我还谢天谢地,幸好我那条秋裤的两条裤腿都没套上。如果不幸套上了一只,那么我就没办法把它彻底拽出来,也就是说我要拖着一条空裤腿跑完全程了。
这起秋裤事件给我留下了深重的阴影啊。后来我能够做到欣然决然毅然地摒弃秋裤,估计跟这回的经历不无关系。
我讲完这件事,老鼐和我自己都快笑疯了。原来二三十年过去,我竟然没有一点长进,犯的错都是一样的,昔误裤腿,今误衣袖。从头至尾,不着四六。
在S城的闹市中心,我们俩衣履齐整、道貌岸然地走着。身边来来回回那么多人,谁知道我的短大衣和毛衣底下、在一个隐秘的空间里,莫名其妙地垂着一只空袖子?一想到这个,我就心怀鬼胎、乐不可支,又觉得还是有点长进的。当年暴露裤腿,现在学会处乱不惊、隐藏衣袖了。人家名士是破帽遮颜过闹市,我是长袖垂腋过闹市。这句话写出来,居然有飘飘出尘之意,感觉离名士又近了一步。
到图书馆赶快跑到洗手间去重新穿衣服。自己又笑了一场。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前两天跟老鼐聊天时,说到我码字玩,写的题材总是在餐桌上传递骨头啊、手指头卡在鱼鳃里啊、长胖了扣不上扣子啊、为扔垃圾吵架啊、为捡到五块钱而高兴啊这些上不得大雅之堂的东西。琐碎不说,还特别不风花雪月、特别不高大上。但是为什么善良的观众们不仅喜欢看,还常常慷慨夸我文字好?大家会不会是看我生活得这么俗,读的时候有种心理满足感,原理类似于“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们开心一下”?
老鼐说:不是。那是因为你写的题材虽然普通以至于俗,但是诉诸于文字,就经历了一种升华(他用的是sublimation这个词),当观众们夸奖你文字好的时候,夸奖的是这种升华。这种升华与题材无关。甚至题材越普通琐碎,越能显出这升华的可贵。
他这话说得我心花怒放,立刻不经过民意调查、单方面认定他说得有道理。于是把没套上袖子这件丢人的事升华一下,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种事情,必须得拉开距离笑笑,不然实在太丢人了。
司马先生要吃我做的饭,不得不说好话。你也这样说,那就是太看得起我啦!:)谢谢,我很诚惶诚恐。
升华是硬道理啊。:)
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喜欢你随性的本真和洒脱,文字的功夫更不是盖的。知妻莫若夫,司马先生的评价太精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