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5)
第九章 一根担挑的友情
二十世纪初的澳洲首都悉尼(俗称雪梨)得益于其良港位置和多年的商业发展,经济发达,很是兴旺。澳洲四面环海,东南海岸的平原最为宜居,大小城市多,人流往来也频密。内陆地带则是大片的荒野沙漠地·,越往里走,越觉荒芜,地广人稀。
农场主梁翁派来的马车和伙计早就等在岸上,接了辰英和其他农工,一路往农场驾去。辰英沿路观察,所见一切皆新奇。此方天地开阔,原野广褒,与家乡水田交积的精细,端的是不同景象。马车从早跑到黑,才抵梁翁的农场。乡下仔辰英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农场地盘,目瞪口呆。
农场动物植物都有。其中最大宗的是甘蔗,水稻,蔬菜,牛羊。农场地处远郊,荒寂无人,只有不停劳作的几位工友和当地土人。一旦雨季,积水成湖;旱季干热,滴水难得。土地却多是肥沃的处女地,只要水份足够,种什么成什么,所谓牲畜兴旺,瓜果飘香,正正如是。可是每一样的作物都需要大量人手来种植,收获,运送。。。唯此处地广人稀,白天手脚不停地干活,一到晚上或休息日,四寂无人,乡思缠绕。那一份无止休的寂寞,才最难解。辰英却自有解闷的办法:拿出那本圣经,一遍又一遍地复习认识的单词。
某日有一西人前来提货,刚好辰英为避雨躲在货仓,正在读那本圣经,那西人见到,不禁大为好奇。
“中国佬,你在读圣经么?你懂英文?”
“我,学。。。” 辰英挥着手中的书,对那西人羞涩道。
那西人更加好奇了:“什么?学英文难道不是从ABC课本学起?竟然用的是圣经?” 见辰英眉头紧闭,显然是没听明白,不禁笑了:
“伙计,你太让我好奇了!这个星期天,请你去我的教堂,做礼拜,我们之后再慢慢聊。”说完,把他的名字和教堂地点写在货单的背面,扬扬手就走了。
辰英于是又认得他海外人生的另一位贵人!自从他第一次走远路去到那小教堂之后,才惊奇地发现:原来在此处,连牧师都可以身兼数职!那平日里五大三粗的运货郎亚瑟夫,在星期日换上牧师服装,摇身一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斯文人!他在教堂主持布道,唱圣歌,引领祈祷。。。见到辰英到场,还对他调皮地眨眼。这下轮到辰英大为好奇了,虽然半句听不懂,可他少年心性不改,不知道教堂的神圣,却觉得那亚瑟夫又能文又能武,很过瘾好玩,就如家乡的玩伴一样充满乐趣。如此他每周日都走半日路去教堂,一为学习,二为好奇,三为结伴。
在念圣经不认得的词句,则抄在纸上,每到星期日,他自愿当助手,跟着牧师四围去,同时问他不懂的词句。一来二去,他和兼职牧师亚瑟夫成为好友,英文也因此突飞猛进,虽然讲的机会不多,听读和写作的水平,却早已比一般的华工强多了。
牧师的工作其实很杂,红事白事都要到场。村人成婚,需要牧师主证;病人临终,家人要请牧师做祈祷。还有各种各样的诉求,年轻力壮的亚瑟夫也是有求必应,很多时候还得爬山走远路。为了方便,辰英便用一根扁担挑着水和杂物,在马车走不到的地方,常常边走边大声念英文单词。于是亚瑟夫戏称他为:我的扁担伙伴。
一晃过去五年,辰英年届二十一,高大英俊,中英文流利,农活一把手,与各式人士交流更是无碍。梁翁知道辰英是个人材,不禁心喜。他悉心载培,暗中还希望他能成为自家女婿,日后能够挑起管理农场的重担。梁翁属于华人去澳洲垦荒的第一代,比辰英他们早了十几年,可是掘金还是来迟了。他在帮厨做饭和采购食材的过程中找到商机,决定自种瓜菜,拿去摆摊卖,结果越做越大。赚了钱之后,他回乡娶了妻,在确认她怀上孩子之后,又带了十几位族亲再次出洋澳洲。这次他开始做大,买下良田百顷,一年年地把农场做大。后来他在雪梨又娶了一房西人妻子,生了两个儿子。每过三年五载,他便回乡一次见见家母和老婆孩子,再带些族亲回澳洲帮忙。一来二去,俨然成为当地出名的金山富豪,引领族人发达的金山大哥大。
这一年,他决定带辰英回乡,一为见见已经及笄的女儿,如果她的八字和辰英相合,就当场把婚事定了。二为专程前去香港,与老乡万老先生商议,合资开一间从未有唐人做过的大生意:越洋百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