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曼小窗: 一个女人和他三个白人老师的四边恋情! (之一)
(2007-09-29 11:56:12)
下一个
徐曼小窗: 一个女人和他三个白人老师的四边恋情!
马上过节了,徐曼倾情给这里的老\新读者奉献点心意:是自己非常非常宝爱的近作.想拍砖\扔瓦\献花,各自请便!只是请原谅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在此回贴,歉歉,但我会悉数照收并珍藏!
///////////////////////////////////////////////////////////////
一个女人
与她三个白人老师的
四边恋情!
写在前面:
是的,不是三角,是四边,这个美丽幽雅又洒脱的女人永远不乏靡丽的故事。
先是她那高挑很酷、总穿黑色、有点害羞、从不肯露笑的英格兰老师在楼梯口邂逅了她,然后边上楼边频频回头,脸红了,给了她一个致命的“回眸一笑”, 这一个镜头刻入了她的生命。但他们不能相爱,因为老师有妻,他们所有的暧昧不过是彬彬有礼地发email而已,但彼此心领神会。
老师把一个有35年至交的哥们----- 一个富有艺术家和哲学家气质的大胡子男人介绍给她辅导英文,在一个周日晚,他自己背着20多斤重的包,乘地铁、倒巴士,辗转寻觅找到了她的小屋,却仅坐了20分钟便要离去,因为返回还要花2个小时!那晚,老师倒退着出了她的家门,倒退着挥手消失在夜风里。轻轻关上房门,她哭了。
推开教室门,想溜进去,因为迟到了,但她发现了一双陌生、明澈却带着闪电的蓝眼睛!她的心被丝丝扎了一下。两个半小时的课下来,那年轻的旁听老师魂不守舍,实习授课时,他让所有的学生回答问题,偏偏不叫她的名字,而这早在她的预料当中!她毫无道理的告诉我:那家伙是单身,一定是。
或许因为太懂她,所以关于她的故事,象一个珍宝一袭梦,舍不得轻易去碰、去惊醒,因为太靡丽、太不真实,但今天,我不得不写,因为,这一串串故事竟如此真实的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敲下这几个字时,那英俊、高个的大胡子刚走,她正雕塑般地坐在我身边。
“你是我的珍珠、我的女神!”(1)
仅三次面会,他迈出了男人的三大步:
第一次见面,他们聊了9个半小时,她东方的杏眼和“凝视的眼神刻进了他冷封18年的生命,第二天就剃短了蓄了22年的宝贝大胡子,因为他怕这女子或许不喜欢,然后说:做我的女朋友,好么?临走,礼节性地吻别,她觉得自己的脸碰在草垫上了。
第二次见面,他们聊了12个小时,次日上午,他电话告诉她,他结束了了与父亲长期不和、不说话的尴尬局面。临别,他问:“我的女神,可以吻你吗?”
第三次见面时,他西服笔挺,抱着一束精装的玫瑰花彬彬有礼地出现在她家门前:“我要向你求婚,嫁给我吧!你是我的女神,不,你是要人命的女巫!”,这一次,他没走,整整18年了,他发现自己居然是个不错的男人?!
第 一 次 见 面
时间:11.12.2006. 中午12点。
地点:某西人小教堂门前。
教堂主日崇拜散堂在12点,她整整了黑丝绒长风衣,然后理乱了她本来很有型的头发,她永远不想第一次见面就让男人的自我感觉太好,还以为自己很重视他,她喜欢随意又优雅地出现在男人面前,她的潜意识里总是不经意地流露出淡淡的对男人的傲视。当然,如果对方是女人,她永远都让自己以最佳、最自然的状态出现,讲究完美是她的习惯。
她叫唐婉,哥姐们爱闹,高兴时叫她“搪瓷碗”,算了,饶她,在这里叫她婉儿吧。
透过教堂的几扇落地大窗,她可以看见外面的全部,但显然没有结果,因为这间教堂80%是白人,都是清一色的西服领带,更因为她的班主任老师唐尼除了告诉她,他的老朋友叫道格拉斯,是加拿大男人,比他年长一岁,是个电影演员,他现在赋闲在家,愿意帮你提高英语会话水平外,没再告诉她任何信息,事实上,她从来不知道老师有多大年龄。但这些都不会难倒她,虽然她的英文比我还烂。
正拾阶而下时,看见外面一个大胡子高个男人正从外面大步流星的要进来,想,这个男人蛮有型,她欣赏西人大步流星走路时目不斜视的样子,那这个人该不会是唐尼把他介绍给自己当英文补习老师吧?当演员的男人应该很有样子,如果是?突然她抿嘴笑了,觉得自己怎么那么好色呢?演员就不可以是小丑吗?哈!打住打住,管他呢,到外面迎老师去,难不成还让老师来找你,成什么体统?何况人家是免费教呢。
她推门出去,他推门进来。“I’m sorry!”两人同时说,她笑了笑正要离去,那大胡子却迟疑地盯着她的眼说:“你是WAN小姐吗??”她笑了:“你是道格拉斯?”他们轻轻地握了握手,男人便请她上车。车启动了,他建议去附近一个著名的法国连锁店吃午饭。在车上,男人深情地看了她一眼说:“你是这样漂亮!”她也侧头望了那一汪蓝水,“是吗?那谢谢了。”她以为这是西人男子特有的对女人的礼貌。
直到落座,她才正面看清了他的面庞。他的五官,除了眼睛,全掩映在褐色的茂密丛林中,在多伦多这个国际大都市已经见惯了各色大胡子,但这部大胡子实在大的可以,也修理的漂亮。想,这就是演员,这就是艺术。
第一次近距离看大胡子男人,她笑了,因为她终于可以知道大胡子怎么吃饭了,这是她多年前的好奇:如果粥啊、米粒儿啊挂在上面多难看啊!
可她并没有看清他怎么吃饭,因为那茂密的丛林之上,实在有一双清澈透明孩童般的眼睛!
那无邪的目光毫不躲闪,一直柔柔地打量眼前的东方女子。后来他告诉她,他最最欣赏的就是她东方的杏眼和看人看物的“凝视”, “凝视”是属于女人的一种特别气质,自信、智慧里透着性感。自己已经18年没有这样面对面的近距离单独跟女人聊天,并且对方是个英文不好的中国女子,这让他好奇、害羞、浮想联翩。他有限的露在外面的皮肤光泽红润,保养很好,不似其他西人近距离看很粗糙,笑起来便露出一排西人特有的如玉一般洁白的牙,应该说,他年纪大约在30多岁,既是演员,那么估计肯定演正面或古典角色,因为面庞和目光善良而周正,且嗓音极具磁性和穿透力。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张好看的、富有贵族气质的男人的脸,难怪他会成为演员,但似乎不是本土人,是北欧?一问,果然,他有贵族血统,是芬兰一位著名大将军的后裔。芬兰,世界上最北的国家之一,那里无边的森林和多达19万个湖泊构成了北欧最原始的风光,难怪他的脸宁静高远,难怪他从22岁起,就一往情深地藏起了他的脸,蓄起了一部大胡子,因为他的祖籍正是那个圣诞胖老头的故乡:罗瓦涅米。
小伙子极其耐心地边聊天边矫正她的发音和记单词,她万万没料到,自己的英文那么烂,要不断地查字典才明白他的意思,但他们的聊天内容除了童年,绝大部分居然是哲学!聊天从中午12:30进行到晚9:30。
我病了,heart sick, 那是“乡 愁”!
“一直以为西人性格文化有别于中国,他们的情感世界应该是大刀阔斧富有几何张力的,谁知这个道格拉斯居然告诉我关于‘乡愁’这个字!他说乡愁就是“heart sick”----心生病了。他出身在渥太华,应该算是加拿大人了,但因为追根寻源这个情结,他在26岁那样,居然第一次自作主张返回自己的祖国芬兰,在那里工作,当义务兵,且有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恋爱。”婉儿说,原来西人在高兴的时候、在愿意的时候,是可以一泻千里把自己所有的隐私与人分享的!这一点与咱们国人不同,我们愿意打探别人和倾诉自己,但我们从来都是欲语还羞,含糊其词。
“他告诉我,18年来他一直想念那里的白桦树,那每年漫长的冬天啊有8个月之久!那北极光啊,是如此的奇妙和美丽,那里没有黑夜,永远是蛋清般的浅黄色,那里的树木一棵棵,清朗挺拔,各自独立,绝没有须须根根的连在一起,那个世界就是4个字:洁净、轻盈。”道格拉斯用诗一般语言向婉儿描述他的祖国:
他说,作为一个男人,一生当中有从戎为伍的经历是无价之宝,那一年的当兵生涯,在艰苦卓绝、零下20-30度的训练,陶冶了他男子汉的不屈个性,从此有了对生死之交的战友情的魂牵梦饶的情愫,“我想念那里,想念他们,从北欧回来,我不再认为自己是加拿大人,我本根就是芬兰人。”于是这个任性的家伙,回国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芬兰名,当有人问起他是哪里人时,他永远说我是芬兰人,他不喜欢别人说他是加拿大人,他的胡子也开始蓄的更大,他说那样很“男人”。
“但我不知道,几乎我祖国的所有亲人,为什么都不喜欢我?他们说我怪,说我似乎总在思索什么从来不笑,就连我的女朋友也不理解我,这让我伤心至极!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从此我不再谈恋爱,我认为女人是浅薄的,他们不懂男人的心,男女的思维方式是不一样的….,我不知道要怎样做才能让她们开心呢??很多朋友告诉我:男人不懂女人,其实女人也不懂男人。我看是,我为什么要跟不懂我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呢?”他说完这句话,孩子般地委屈地瘪瘪嘴,这让人觉得这个高头大马的大胡子好可爱、好让人心疼。他说,18年来,他不再与任何女人有过近距离接触。
“失恋后,我孤单,我伤心,我违反军纪,便稀里糊涂地跟一个老女人上了床,我希望她能给我安慰,但并没有发生任何性行为,因为我发现,那不是我需要和忧伤的根本,那样让我有犯罪感,我是个基督徒,而且那女人也不是我要的那类女人。但老女人或许太饥渴,她什么都没有得到,便唇剑伤人,肆意羞辱,这让我的心雪上加霜。”
(谢谢阅读,注意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