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生 日 ---------------------------------------------------------------------------
程乐的生日就快到了,她开始着手准备给他庆祝。自从俩人从朋友变成恋人,这还是第一次给其中一个过生日,一定要隆重一点。燕子悔婚这件事给她和程乐之间带来的风波似乎算是告一段落,两个人谁也没有再提起,至少表面上一切又都恢复了原状。程乐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她独自来到超市采购。程乐本要一起来,她没让。她在心里已经计划好了一套浪漫实惠两不误的“二人一猫”生日大餐,算是给这个三口之家添点热乎气,也多少是她对程乐的一点报答和心意。
挑了一大堆的肉蛋果蔬,她推着装得满满的购物车找到了放彩灯的货架。她特别喜欢节日里美国人家的大门外挂在树枝上和屋沿下成串的彩灯。到了夜里,彩灯一闪一闪的,在死气沉沉的黑夜中提醒着人们生命的美丽,是那样令人感动和振奋。这片货架比较偏僻,又是晚上,周围根本没人。她正比较着各种彩灯串的长度和灯泡的颜色,忽然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低沉的嗓音,从隔壁那排货架传来。
“不在这一排!我都看过了,没有!可能在旁边那排吧”,那个声音听起来轻松愉快,“多少瓦的来着?”。她的耳朵下意识地竖了起来,接着又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声音,“100瓦!多花点电费总比给你重新配眼镜便宜!”。从谈话的内容听起来,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同寻常。那个中国男人的声音——难道是……
黎孝诚?!她一愣之下,头脑的反应有些迟钝,还在犹豫是不是该推上车掉头就跑,却显然已经太迟了。货架的尽头出现了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果然就是黎孝诚!“在这边——”,黎孝诚向刚才说话的女人喊到一半,声音一下子哑住了。没有任何的侥幸,黎孝诚也一眼就看见了她——形单影只、尴尬狼狈的她。她人好象瘦了一大圈,在夏威夷晒黑的皮肤还没有完全变回本来的颜色,愈发显得憔悴。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象被施了定身术一样,想把冻在了黎孝诚脸上的视线拉回来,却发现根本就拉不动。当初她割腕自杀,打从医院回来后就再没见过他,如今这还是第一次。几个月来她险些忘记了黎孝诚这个人,还有她对他犯下的罪过,可那些深深刻下的东西,是无论如何也擦不掉的。她对他的回忆全部定格在最后那一天:他俩激烈地争吵,他在她的尖叫声中把她泣血的思念撕得粉碎,纸片象雪花般纷纷飘落,再也拾不起来,再也拼不完整……她试图躲到另一个世界,来逃避今世的惩罚,可没有用……“你欠我的,你永远都欠我的!”,他咆哮着,眼泪夺眶而出——那便是她记忆中关于他的最后一个画面了……她没有死成,这世上却有另外两样东西,在那一天,终于同时彻底地死去了,又被草草地葬在了一处——那是她的初恋,还有他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个残忍的凶手,她黯然地想,思绪忽然被此时出现的那个女孩打断。“是吗?”,那女孩边说边走到了这边的货架,根本没留意到她,很自然地拉住了黎孝诚的衣袖。黎孝诚艰难地把视线从她身上一寸一寸挪到了货架上,轻轻抓起了一盒灯泡递给那女孩,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也没有再看她。
她嘴里仿佛在一瞬间尝到了无数种滋味,成千上万没头没脑的片段同时从脑海的每一个角落里飞了出来,还全都攒在了一起,争先恐后地在她眼前重放,让她觉得头晕眼花。第一个本能反应就是想逃,拔腿掉头就逃,可是腿重得象绑了石头,而且现在再逃也太晚了。随后紧接着就是后悔,后悔没让程乐陪她一起来。这样的场面,虽说是在预料之中,早晚都要面对的,可活生生站在面前的毕竟是从前的初恋情人,心里总是没法那么从容坦然。从前牵着的两只手,现在分开了,自然应该各自牵起另外一只手。他已经找到了,那女孩就站在他身边,甜蜜地挽着他的胳膊,而她,此时此刻总该也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似乎才算扯平。
那消失了不知多久的虚荣模?尤槐徽庖荒患し⒊隼戳恕@栊⒊弦谰山艚羟W拍桥?⒌氖郑?恢?浪?遣皇且簿醯棉限沃良??故窃谟幸庾龈??矗磕乔О隳岩匝杂鞯幕煸幼涛督ソサ?ズ螅??闹新???鹆艘凰啃牢浚?髦?皇亲云燮廴耍?苫故侨滩蛔∥?约嚎?选???肆怂??匆惨虼顺扇?怂?缃竦男腋!R残恚??淖锕?梢砸虼硕?窒?傩戆桑∨叮?⒊希?夷遣也蝗潭玫某趿蛋。?残硎且蛭?业背醵阅愕纳撕Γ?蛘吣阋蔡寤岬搅顺趵匆煜绲墓露兰拍??苤??阏业绞粲谀愕乃?恕2磺竽憷斫馕业背醯娜砣酰?磺竽阍?挛铱沙艿谋撑眩?磺竽阃?俏揖?榈纳撕Γ?缃瘢?抑磺竽阋患?隆??竽阈腋?/SPAN>……祝你幸福,孝诚,求你幸福,减轻我一丝罪过。
她一脸漠然地拿起一串彩灯,推着车子和那两个手牵手的人擦肩而过。仅仅凭着余光中的一闪而过,她的脑海里已经敏感地印上了那个女孩的模样——挺可爱的眯眯眼,大嘴爱笑,身材匀称标准。她没有看黎孝诚,反正黎孝诚也没有在看她。在那一瞬间,曾经有过的默契终于又闪现出来,帮助两人立下今生今世最后一个约定——形同陌路。
回到家里,程乐正在沙发上逗“太难”玩它的玩具老鼠。“我今天买菜时看到黎孝诚了”,她一边把菜放进冰箱一边说,“还有他的——女朋友……好象有点面熟”。“是啊,那女孩儿是你们系的,今年新来的,上次迎新晚会你不是还跟人家说过话吗?”,程乐答道。“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他们俩倒挺合适的,都是今年的新生……”,她随口说。“黎孝诚现在过得挺好的,我们还有联系,关系一直还不错”,程乐说。这种旧爱新欢的尴尬关系,大概也只有程乐和黎孝诚这两个心中坦荡得象平原一样的人,才能还做得成朋友。“你以后不用再想他了——我是指,不用再想对不起他什么的了”,程乐笑笑说。
“我知道,程乐”,她也笑了笑,走过去在程乐旁边坐下,依在他怀里,一边伸手去给“太难”挠痒,“对了,我买了彩灯,明天我们就挂在窗子上——我好喜欢彩灯,一闪一闪的会说话”。“彩灯会说什么话?顶多只是眨眨眼、暗送秋波而已,你能听懂彩灯说的话?”,程乐略带嘲弄地看着她。“能,我就能!连‘太难’说话我都听得懂,当然也能听懂彩灯的话!”,她胡绞蛮缠地说,“白天亮着彩灯确实没有必要,所以它就叫‘省电啊,省电啊’;到了晚上,看见彩灯就能找到自己的家,它就说‘回家吧,回家吧’!”。
“好好好”,程乐笑着说,“我记住了,你精通鸟兽语,插上电线还能亮!不过彩灯要是有一天真能说话,那不是天下最伟大的发明也算是奇迹了——反正我听不见,也不信……哎,明天你休息休息,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不!”,她脆声叫道,“我要给你做‘东坡肘子’!你不是说馋这个吗?”。
第二天早早回到家,程乐还没下班,她开始忙着做饭。先调好面糊,把生日蛋糕烤上。程乐小时候爱吃糖,到现在还有好几颗蛀牙,外面卖的生日蛋糕都太甜,他不能多吃。边烤蛋糕,她边开始准备做“东坡肘子”。按照从网上找到的菜谱,先把肘子刮净在开水里烫过,然后在热油中炸,炸到肉皮变色后拿出来在水里泡软,还要再炸一遍,这才能上锅炖。
她炸过第一遍,刚把肘子泡进冷水里,电话突然响了。“喂?”,她高兴地接起电话,一定是程乐。电话的另一边迟疑了片刻,低声问道,“程乐在吗?”。她张大嘴巴,哑口无言地举着听筒,心脏“突突”地就快要跳出胸膛来。那人的声音她快一年没听到了,可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知道是我吗?他知道我和程乐住在一起吗?他还听得出我的声音吗?这个小小的城市啊,所有人都被罩在一个大网里,哪天老天爷高兴一收网,网里的人便都骨溜溜地打着滚儿挤到一起。昨天刚刚见到黎孝诚,今天居然又听到了黄鲲的声音!
她咳了一声,清清失了音的嗓子,“还没回来”,她不带任何语气地说,然后立刻“咣”的一声挂上了电话。也许,他根本不知道是我接的电话,她侥幸地想,程乐不一定会告诉他,男人的自尊也许根本无法让他说出口。一个男人狠狠甩掉的女人,被另一个男人好心地收留,两个“共享”过同一个女人的男人还要整天面对面地共事,这算什么倒霉事儿!都是因为我,我这个可耻的女人……程乐啊程乐,你的心里是不是很苦?你为什么从来也不说?
她感到有种力量在扭曲着她的心,说不出地难受。她深深吸了一口气,那种想哭的冲动已经变得很轻很淡,努力一下就能克服过去——这种本领她现在很熟练了。早上她特意化了点妆,所以一滴眼泪都不能流,更何况,今天还是程乐的生日。生日——对了,得赶紧接着做饭。她回到厨房,又往平底锅里添了些油。
油锅烧得开始冒烟了,她心不在焉地拎起泡在冷水里的肘子,想都没想就往油锅里放。肘子很大很重,最后一刻从她手里打了个滑,掉进了锅里。顿时,没控干净的水溅到热油中,“噼噼啪啪”地爆成一片。被肘子砸起的热油还有一大片泼到了她裸露的左手小臂上,吓得她“啊”地一声尖叫。疼痛慢慢沿着手臂传了上来,越来越浓,一直钻到心里。锅里的油还在象鞭炮似的响个不停,她呆呆地举着双臂,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一会儿,疼痛已经传遍了全身,手臂上出现了红红的一大片烫痕。她不知道该不该用冷水冲,胳膊上那疼痛的源头已经失去了知觉,冷水不知会不会反而弄得更糟。她又怕又痛,眼泪条件反射般地哗哗流着。正在睡觉的“太难”也被厨房里的鞭炮声惊醒了,遛跶过来巡视,看到“妈妈”不太对劲儿,大声地“喵喵”叫个不停,更添乱了。
门外传来一阵钥匙声,紧接着程乐推门进来了。“我回来了——哎!你怎么了怎么了?”,程乐猛然看见她泪流满面,“儿子”正急得大叫,鞋也来不及脱,便径直冲了过来。“热油溅出来了,我的手……好痛”,她抽泣着说。他一把捧起她的手,仔细看着,“红了那么大一片!”。他扭头看见锅里的肘子,腾出一只手关了火,另一只手还抓着她受伤的胳膊,“都是这肘子搞出来的——唉!早知道不跟你说我喜欢吃‘东坡肘子’了”。
“不是因为这个,是……是我自己一不小心……程乐,我……我好痛”,她的眼泪流得更凶了。人痛的时候,就会变回小孩子,尤其是在关爱你的人面前。好比小孩子不小心摔了一跤,本来自己也就爬起来了,可要是看到了父母,就非得无限委屈地大哭一场。“不哭,不哭”,程乐也象对待小孩子一样柔声安慰她,“不会有事的,不怕……我知道痛,热油烫的当然痛了……对了,药箱里有‘京万红’,我给你找去!”。
程乐小心翼翼地用棉签给她涂着药膏,“又是左手!你这只手可真是多灾多难……我送你的小乌龟呢?怎么今天没戴?”。“怕弄脏,做饭时摘下来了——嘶……轻点!好痛!”,她已经不怎么哭了,只是脸上还狼藉一片,“看来那小乌龟手链还真是一刻也不能摘!”。
上好了药,她擦干了眼泪,这才想起来告诉程乐,“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谁啊?”,程乐问。“嗯……不知道……中国人,男的,没说名字……”,她想了想说道,“你刚才没在办公室啊?”。“我去买了点东西”,程乐笑眯眯地说,“你猜是什么?”,他从口袋里翻出一包玩具一样的东西。
“这是——bubble kit,吹泡泡的啊?”,她奇怪地说。“对啊,那天你不是提起小时候在大院儿里用肥皂水吹泡泡吗?说得我也怀念起小时候来了——我在Walmart找了半天才找到,本来想吃完饭我们去Barkley lake散步吹泡泡,结果你的手……以后再说吧!”,程乐笑着说,忽然抽了抽鼻子,“哎哟!什么东西这么香啊?”。
“啊——我正烤蛋糕呢!坏了坏了!”,她冲进厨房,一把拉开烤箱。“唉呀,烤过头啦!”,她沮丧地看着萎缩干巴的蛋糕,伸出没受伤的右手就要去端。“戴手套!”,程乐大叫,“你今天怎么这么冒冒失失的?差点连另一只手也给烫喽!”。
“对不起,程乐,蛋糕都硬啦”,她噘着嘴说,“我扔掉算啦!”。“别别别!”,程乐拦住了她,“那就当cookie吃,这么香的东西怎么能扔啊?我留着早上吃早点——巧克力的啊!我最喜欢了!”。“可是你的生日蛋糕没有了……”,她垂头丧气地说,忽然想起了什么,“哎——对了,我昨天还做了其他的甜食!”。她从冰箱里端出一碗红棕色果冻似的东西,倒扣在盘子里,圆圆的挺好看。“反正也是圆的,就拿它凑合吧”,她边说边把“2”和“6”两个数字蜡烛插在那东西上面,“可就是不敢点蜡烛了,不知道会不会化掉……”。
“这是什么啊?”,程乐托了托眼镜,看了半天还是不认识。“这是豌豆——豌豆红”,她脸也有点红,“我用红豆沙做的,红色的,就叫‘豌豆红’呗!”,和他在一起时她永远是耍赖有理、胡说无罪。
“哦——我知道了,你想做‘豌豆黄儿’,对不对?”,程乐开心地笑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豌豆黄儿’的?”。她没回答,难道告诉他是燕子说的?程乐切出一小角,用手托着咬了一口,“不错不错,味道特棒!”,他夸张地叫道,“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生日蛋糕了……‘豌豆红’!呵呵,我记住了!”。
“你手受伤了,老实呆着吧,我做饭”,程乐抹抹嘴巴说。“可今天明明是给你过生日”,她不好意思地说。“那又怎么样?这肘子这么可恶,我帮你报仇,咱把它炖得皮开肉绽怎么样?”,程乐边说边挽起袖子准备上锅。“等会儿!围裙!”,她心情已经好多了,程乐真是老天爷专门开给她的一剂灵丹妙药。她把自己身上的围裙扯下来,给他套上,再把背后的带子系好。“当心啊!你别也着了它的道儿!两只人手换一个猪手可就太划不来了!”,她笑着说。
筹备了很久的生日晚餐就这样变成程乐做饭照顾她这个伤兵,间接的起因不过是黄鲲那个无意间的电话。因为日子特殊,吃饭时破例也给“儿子”搬了把椅子放在餐桌旁。但是因为“儿子”自制力太差,不能让它上桌子,只能在椅子上吃它最喜欢的tuna罐头。程乐的肘子炖得不错,可她没吃多少,心里头又别扭又沮丧,总感觉象在吃人肉——而且是她自己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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