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多伦多

《宋朝尤物》、《南京,我的夜生活》和《浮云落在多伦多》(一个科大神童的爱情往事)由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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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多伦多(连载之十二)

(2006-11-19 21:47:03)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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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老狼老给我打电话说他的新爱情,Lili早已回国生混血孩子去了.老狼的新女友是一个国际留学生,让我有他在老牛吃嫩草的感觉.我对老狼说,你号称是留学生教父,怎么也在里面下起毒手了?她是为了身份和你在一起吧?老狼说人家不想结婚,就喜欢咱中年男国移的离婚感和沧桑感.

有一天,我和老狼们在一家咖啡馆聚会,说好都带自己的女朋友.在那里,我认识了另一个多伦多中年男国移冯凯歌,英文名字Will.外号肥冯,老狼说,那冯字还有同音字,,枫和疯来着,背后别人都那么复杂地称呼他,肥冯,肥枫,肥蜂,肥疯.据说他是一个很让人讨厌的男人,但他自我感觉总是非常良好.

那天凯歌是带了一个台湾女人.而我,拼命给W打电话,希望她开着大奔来给我助威.来了加拿大,我越来越虚荣和胆怯了.也许一个失败者就是这种心态.因为我真的来到了一个根本不可能真正属于我的世界.这就是那移民之都多伦多.

凯歌算是比较成功的男移民,他现在有一个酒吧和一个K歌房.他说话的口气,傲慢自我和轻薄,不过对朋友还算客套.看在老狼的面子上我忍了.移民后,我开始认为忍受是一种美德了.老板的气你要受,嚣张的白人的气你要受,势力的同胞的气你也要受,有时候,连印巴人也小瞧我们中国移民.因为他们英语比我们好.在网上,你还得受一些自以为是的成功老移民老网虫的气.

凯歌说他一般是不喜欢和新移民坐一起的,他说到不是说他歧视新移民,他不也是从新移民过来的.他说主要是因为大家对加拿大的看法分歧太大.他说,他不喜欢听新移民抱怨多伦多.他和一批老移民是一个口吻,那就是,你不喜欢多伦多就回国去你的北京上海深圳去呀.滚回去!

凯歌还说,他在国内的时候也曾是一文学青年,全中国的文人他没有能看上眼的,包括鲁讯王小波余华.来加拿大后,全世界的文学他就都不放眼里了,他说,文学害人误人,来多伦多后,他才彻底明白,只有加币才是人生硬道理.

他还说,十年以前他刚来多伦多,身上就带了五百美元,一下飞机就直奔唐人街洗盘子去了,那时候,同时打两份三份工是常事.现在的新移民,沾了国内改革开放的光,有了点钱,就吃不了苦了.老狼说,人家老鱼是作家,人类灵魂的替罪羊和代言人.还是投资移民.你成功移民人士凯歌也不用给他上你每次见了新移民要上的多伦多人生课了.

凯歌的台湾女人到不怎么说话,她穿着比较低胸的服装,有时候拿台湾腔的普通话发发嗲.而老狼的留学生女友却总试图和我交流一下对艺术的看法.她认为人生里最残酷也最美妙的就是艺术.让我有遇见多伦多知音的感觉.

我说艺术是一种姿态而已,不是生活的本质.这点我也已经移民移清楚了.

老狼却总结,Lili孩子的白人音乐家爸爸,让他明白,在这所谓艺术天堂的西方世界,艺术家如果不出大名,同样是无法生存的,是垃圾.他的话,艺术,这年头,只能骗艺术家自己和Lili那样的无知少妇了.全世界,都是金钱世界,男人需要用实力说话.

                           8

聚会快结束的时候,W才赶到现场.那天她一头蓬乱的红头发,让我看见了我的多伦多天使的二十一世纪多伦多时尚版.

很快就形成了三个女人一圈三个男人一圈的场面.我觉得这样没意思,就建议大家各讲一个自己和多伦多有关并且和情爱有关的故事.

老狼的是,他有一次去体育馆看姚明打篮球,却看见了他的初恋女友,专门从加州过来看姚明打球.他说,那天,我们发了好一会楞,只觉得世界怎么这么小.然后,他就走过去拥抱了她.

凯歌则说,是他去赌场的时候,看见一个台湾女人输光了,径直向他走过来,,男朋友你好,借点钱给我.因为那女人真的认错人了.这是他和他这台湾女朋友认识的传奇画面.他说那天他身上可以动用的钱大概有十万刀,所以他脑海里充满了人生是金钱战场的想法和必胜的信心.

凯歌的台湾女人说的是,她同居的女友同时有两个情人,有一天同时来了,就抽签决定谁先约会.没抽到的那个男人,气得在现场给她写起了情诗.她说那运气不好的小子文学才华还真不错.可以介绍给我老鱼认识做兄弟.

老狼的留学生女朋友,说她的一个挪威来的男同学约会她,吃饭时候付帐的是AA,然后,趴上她耳边说,等会去旅馆也AA好吗?她的回答是FUCK YOU.没想到,那挪威小子一本正经地说,这正是他的今夜的愿望,被中国美女FUCK.

W说的是,有一次在一个英语诗歌朗诵会上认识了一个白人男诗人,他非要缠着她跟她去上床,还说,在床上,他不会做什么的,他只喜欢亲女人的脚.因为他觉得全世界最美丽的诗歌就是女人的臭脚.

然后,W用了一个日语单词一个法语单词,解释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BT.

我想了半天,觉得自己的移民人生除W,没任何艳遇.我说,有一次,我躺在浴缸里,W用一把日本毛刷给我刷全身.我问她为何必如此温柔,她的回答是,对待情人要全心全意地像宰杀大鱼碧古前的厨师,对待爱情就要把爱情中的肮脏部分全部洗掉.我说,那时候,我就像 一条等死的鱼,结果,两个小时后,W在床上则成了一条搁浅欲死的鱼了.我胜在床上,败在心灵.

那夜,等我最后跨上W的大奔而去的时候,凯歌说再见的时候,酸酸地加了一句,老鱼,你这新移民其实在多伦多也挺成功.他把我看成了在多伦多榜女大款的中年老白脸了.我知道,只要你的车比凯歌的好,他的心情就会暗淡不少.他是一个自大狂加嫉妒狂.虽然他也开奔驰,我听老狼说那是二手的,花三万刀买来的,和老狼的一样.都是二手货.

在车上,W,本来她不想来,就是来也不想说话的,不过她实在不想打击我老鱼的虚荣心.我然后低头吻了她十几分肿,心里说,但愿我和W的一切永远如同初逢初吻时候那么美好.

管他大情还是小情,是真情人就好.管他珠海还是多伦多,存在着就是响当当的人物,就是这世界里最残酷的诗意.如同这长吻,漫长和细腻着的人生路线和人生姿态.

多伦多这时候的夜色,越来越深了,比我和W接吻的十几分钟里的那种渴望和压抑更风卷云翻.

W那夜再没怎么说话,她沉默的时候特别温柔和投入,好像全世界的舞台就只剩下了那些倍受蹂躏,惊慌摇晃的风声.那些风也足够坚强,移民的一切都需要和坚强有关.

而我到成了那夜晚里的旁观者.

                          9

W居然这么诱惑过我,说就别打工了,和她一起用余生探索多伦多加拿大及北美的美丽大自然吧,人生无短,要真的学会及时行乐.这里的自然环境人文艺术那么美好.不然不白移民了?我总觉得她其实不同于一般的加拿大华人移民,她在这里没吃过一天苦,她认为的移民生活就是体会和享受人生和美丽的大自然.她还一直相信完美爱情的存在.这多少有点一叶障目以及幼稚.

我还去陪她打过两次高尔夫球.做她的球童.因为不懂把车推上了果岭还被她说了几句土.

她击球的英姿挺优美,绝对有美国黑人伍老虎的三分风范了,但球的落点我却不敢恭维.因为我总是要帮她埋头去草从或者水沟以及灌木里找球,她这高尔夫球打得像去打山鸡野兔,满山乱窜的.

我的思路开始混乱,于是幽幽地对打高尔夫兴趣十足的W说了句,再大的房子,不也是睡一张床.再好的车,你也不过是这车的司机.再优美的高尔夫球场,你的技术不好,还是一样的没感觉,装酷而已

有一段时间陪她去一个俱乐部打网球,那俱乐部部边上全是密市一些上百万刀的豪宅,虽然我认为那些房子就是花园大一些,其实比国内老龙盖的那些豪宅也强不到那里去.老龙最近盖的别墅据说都是请加拿大设计师,都是加拿大风格.W的房子还算不上豪宅,但她说她妈妈在北京是住几千万人民币的所谓豪宅.这让我想起了艾月住的别墅.在国内,那是富人的窝.自从我和W说了几次奔驰SL500跑车酷,W在电话里和她妈妈提,据说她妈妈也订了一辆,说让秘书当司机.这老太太坐跑车,穿越下天安门广场,花白的头发印风招展,不知是一种怎样的后现代味道.

有天晚上,我在网上和石头讨论多伦多的房子,我说其实我也想在多伦多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

石头说,那你和W结婚不就有了.

我说,就是移民了这么孤独,也不能改变我对婚姻的看法.我天生惧怕婚姻,觉得会让我走投无路的.

石头说,婚姻怎么了?婚姻不就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天然的归宿?如果把婚姻以外的生活比做白天,那婚姻就是你老鱼所热爱的黑夜.

黑夜,不全是黑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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