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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之前递交I-140,I-485的注意事项

(2006-09-01 17:39:40) 下一个
近期我们事务所一直在加紧为符合条件的客户准备和递交EB1&EB2 I-140和I-485申请。为了帮助客户在10月1日之前寄出申请,我们的律师和助理平时和周末一直都在加班。 到发稿为止,我们已经为所有PERM获得批准的客户递交了EB2 I-140和I-485。我们最後一批NIW和EB1的申请将在9月28和29日以快件方式寄出。十月份的排期公布以後不少在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的申请人都在积极争取在10月1日之前递交NIW申请。由于时间的紧迫,有一些申请人未能找到代理律师,而决定自己准备申请。以下我们提醒自己准备文件的申请人2点注意事项: 1)申请文件必须在9月30日,或之前寄到移民局。请特别注意,必须是“寄到”,而不只是寄出。也就是说,申请最晚要在9月29日用FEDEX寄出。FEDEX地址必须用移民四大中心的Street Address,不能用P.O.Box地址。请在FEDEX的Package上选择Next Morning Delivery。 2)给移民局的支票一定要写对。收款人一栏应是”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或者是"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注意不要简写为”USCIS”,之前有过简写为”USCIS”而被退票的案例。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3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www.jclawoffic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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