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化名)在美国获得MBA学位,并有3年相关工作经验,现任美国南部某公司采购部经理(Purchasing Manager)。今年3月中,张小姐委托我们事务所为她申请PERM劳工卡。我们于7月15日递交了PERM申请,并于7月25日获得了批准。从受理这一案件到成功获得劳工卡批准总共用了4个月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为张小姐所申请的是EB2劳工卡,而不是EB3。获得批准意味着张小姐不必再担心EB3长达2~3年的排期等候。与工程师的工作不同,MBA所从事的工作一般较难获得EB2劳工卡。在为张小姐办理劳工卡的过程中,我们事务所的律师亲自给张小姐公司的HR Manager打了不下10通电话;在张小姐的工作是否要求硕士学位(EB2)的问题上,律师又多次打电话给州劳工局(法定工资审理部门)说明、争取。
首先,当张小姐今年3月中同我们初步取得联系时,我们就认为她的工作可以申请EB2劳工卡。但是,张小姐本人却没有多大信心。原因是张小姐公司中的另外一位背景类似,工作职位相同的同事在两年前申请EB2劳工卡(RIR)未能获得批准。州劳工部当时认为这一职位只需要大学本科学位。经过我们仔细的分析,我们认为依照劳工部的法规,张小姐的工作是可以归类为EB2的。关键在于律师在申请时要将职位、职能定清楚。
接下来,我们向州劳工局发了Prevailing Wage的申请表。一天后收到了回复,州劳工局认定张小姐的工作是采购员,只需要大学本科学位(EB3)。我们的律师马上打电话去州劳工局申辩。州劳工局索引了DOT(Dictionary of Occupation Title)作为依据。强调说,DOT没有的采购部经理这一职位,最相近的职位就是采购员。律师指出,当DOT不包含某一职位时,州劳工局应该引用劳工部 SOC. System,而不应采用所谓的‘最相近的职位’。州劳工局答应再作考虑。在其后的一周里,我们的律师安排了三次和州劳工局的电话讨论。就张小姐工作的职位、职能向州劳工局说明张小姐的工作不仅仅是采购员,而是具备管理机能的Purchasing Manager。劳工局终于认同了我们的观点,将张小姐的工作划归经理范畴。公司可以要求硕士学位(从而归类为EB2)。
张小姐的案件另外一点困难在于张小姐所在公司的HR Manager工作非常繁忙。常常是律师做出了招聘广告的建议后还要几次三番的打电话催促才能将广告刊出。其次,为了公司的HR Manager能够顺利的完成PERM的Online注册,我们的律师一直在线,回答有关问题。直到HR Manager建立了PERM账户为止。
为了张小姐的案件,我们的确花了不少时间。张小姐的HR Manager对她讲:其他人的案件多是公司等律师回复,而张小姐的案件是律师来催促公司。其实,我们不仅仅是花时间同公司方面进行沟通,我们花同样多的时间同州劳工局讨论、争取。因为PERM申请需要多方面的材料准备和处理,很多时候当事人不方便自己直接出面。此时,律师就要尽其职责为客户尽量争取,以期迅速准确的完成PERM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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