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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银河的支持者一只寒号鸟的论争(5)

(2006-10-29 12:41:36) 下一个

1. 写给争论中的玉珠与寒号鸟

来源: 铁面人  06-10-28 16:22:57

这几天因忙没能跟读玉珠与寒号鸟的讨论,而且因为她们有的讨论好像是通过qqh进行,加上不是学法出身,这使得我不知道是否有过任何的结论出台。不论怎样,如果我下面的问题没有讨论过,此帖是希望当事人给一点法律上的解释,本人先谢过了。
因本人是事情的始作蛹者,并代表着寒号鸟同学被放到WXC主页上的文章里所指代的威胁了人家发言权力(该文虽没有明确这样讲,但该文主要目的就在于对发言权力的支持,并抨击厌烦李银河观点的人,说他们不懂法律,等等。而我,恰恰就是厌烦李的观点的人)的一些人,我下面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她的那篇文章所言的合理性,以及她在结尾出也同样带有人身攻击色彩的言论的正当性(我已经对自己对李银河的人身攻击色彩的言论道过两次欠,在此再到一次欠,算作第三次,因我的话是在70说的,所以所有的欠都在70道)

而如果讨论过了,并有了结论,也烦请告知一声。

1
,该文题目支持李银河,不得不说两句不明确。这是支持李的发言权,还是支持李的言? 非常模糊。作为学法律的人,措辞的准确性便是专业的一部分。这种模棱两可的东西作为文题的误导性有多少我就不用多说了。我相信,没有了解事情真相的人(而这样的人一定占大多数)一定会认为寒号鸟支持的是李的言论。

2
,而文章内容本身却是对厌烦李的人威胁李发言权力的抨击。也就是说,她因题目所吸引过来的眼球都被吸引到了她对我们这样的人的抨击上。原因,是我们影响了李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力。从而成了并不缺你一个道德的卫道士。这是文章的根本出发点。

3
,通篇基点基本都在人权,言论自由权上正所谓,可以不同意某人的观点,但誓死捍卫其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原话自第三任美国总统 Thomas Jefferson)”。我将对这一说法提出我如下的质疑

a)
请给出本人(我就代表其它所有跟我观点一致的人吧)威胁(或影响)李银河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的根据。我在这个坛子里对网友谈我对李的看法,怎就威胁了她的说话权了?!我对她权力的威胁,从法律上讲是否至少应该能让她感到才算成为事实?法律里是否有一条,就是我对别人说的关于某人的话,应该被算作对该人的威胁或影响?!

b)
可以讲我的话是对所有人开放的,李可能会读到,但我不是专门指名对她说的。而且这里有个问题,她对大众说的关于换妻言论,肯定会影响到一些家庭。若有的家庭因此受到破坏,李从法律上讲,或许不需负责。但她可以发表那样的言论,凭什么别的人就不能发表批判她的言论,好让人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别的声音?!凭什么这种批判就被当作影响了李的发言权。那人民的发言权哪去了?

c)
如果说判断一些批判是否影响了别人的权力,应看那些批判的严厉程度,或批判是否客观的话。那么我希望能够看到除了一些过激的话外,我们哪点不客观了,学法律的,不能光让别人讲证据,自己却没有拿出过一样证据,不太厚道。而若论严厉程度,也请告知,多严厉就不算影响了人家的权力。

d)
凭什么我们抨击李这样的人就算是影响了人家的权力,而美国近些年无数的骂美国总统的人都没有被人指控为影响了总统的发言权!我们只是在坛子里发了两句牢骚。而反对布什的人大多付出了行动,而且是持续不断的在公众眼里指名道姓作给布什看的行动,而且,他们说过的很多的话,比我曾经说李银河的话要严厉多了。请问,他们到底有何不同,使得作者在该文里动不动就美国这,美国那的引经据典,并夹杂有类似中国的精英们法律意识尚且不如美国普通百姓,实在是悲哀的话。为什么我们对李的批判可以被认为是影响了别人的权力,而那些美国人的所为就是美国自由的象征。我想请该文作者对此做出明确解释。

e)
最后一点,什么样的人才具有影响别人权力的能力。我认为,李是一个比这个坛子里绝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人的发言权力(或能力)都大的多,且影响也大的多的人。我们这里的几个人是否有这种能力去影响她?若没有,就算我们想这样做,如何就能真正影响了。如果想影响一个人,并使影响成为事实,那是一定要有这个能力的。如果寒号鸟讲,我们是影响不了,或形成不了影响的事实,但是,我们有影响的想法,因此就不对,因此就该受到她的批判。那她管的也太宽了吧!我们有个想法她都管,那李影响了那么多人的享受耳目不受污染的权力(就权且算他们有洁辟吧),而且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人民的权力哪去了?

小鱼,影响不了大鱼的生活,只能被影响,或被吃掉。但小鱼有个想法都要被批成所为的卫道士,那大鱼把整个鱼池搅混,就是天赋的鱼权了?!

个人认为,只有权力,能力,才是能影响别人的唯一的东西。谁有,谁才能做出不利于他人的事,并为此负责。例如美国百姓去游行,没有人会说他们影响了总统的权力。而如果美国总统对民众说,你们不可以反对我对伊拉克动武,他那就是影响了民众的发言权,要为此负责。
又如文革时期,红卫兵小将能影响那么多人的生活,是因为它们有了造反的权力。他们跟我们在这个坛子里讨论问题有根本不同,言论不好,斑竹可删,网管可管,一切在规矩下进行。

以上为虚心请教,有的话可能从法律上讲不对,因本人不是学法出身,话可能尖锐,是为了强调问题,不论怎样,有不对的地方,欢迎一并指出。
并先行致谢。

1.1. 再补充两点

来源: 铁面人  06-10-28 16:35:34

1,道德需要由公众维护。
2
,该文为李的言论作了辩护,说她的言论是在中国法制有问题的环境下提出来的(难道因此就有情可原了?!下面是我的复)。
以提出换妻的言论,并且是以面向大众的方式,作为一种改善中国的法律体制的途径是无法令人理解的。法律体制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应专门对待,换妻是另一个问题。其中一种问题不能成为另一种问题存在或提出的合理性的依据!

1.2. (zt)一苇渡江的行者对那篇文章的留言(无删剪),个人认为很有见地

来源: 铁面人  06-10-28 19:

欣赏学妹的勇气。
捍卫李讲话的权利,也捍卫别人反对的权利——当然,谩骂、恐吓都太孩子气了。捍卫之说是针对政府迫害而言的,群众之间的争辩是另外的事。

抛开所有概念性的争执,法律、道德和个人权利是这场争论的中心。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立场:
夫妻在家中看毛片不违法;警察破门而入缉拿,警察违法;
换妻违法,即使四方都完全同意。

其实开放,在某种程度上,便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世界上不缺你我这个卫道者,但世界上总需要某个人做卫道者。

讨论和鼓吹是有曲别的。李的言论落在那个范围内呐?

很幽默的是,共产党对这些言论的开放和接受程度给人觉得中国言论自由的假像。早年共产党的信仰之一便是共产共妻,不谋而和呀!

在美国的很多州法中,换妻也是有法律问题的。我也没有听说ACLU (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公开支持过换妻的权利(我是ACLU成员)。其实美国的一些州法,比中国还要封建

估计你很少回去中国,我的感觉是在性自由的问题上,某种意义上,中国要比美国开放得多。美国人还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约束,中国人什么禁忌都没有。

1.3. 站在角度不同,自然所要阐述的理论和观点不同,可以百家争言,

来源: 玉珠  06-10-29 06:02:01

所以说,我们调整好我们到底要论什么的目的性,就会明确表达我们所要说的问题。

我个人的习惯,凡是严肃地对待某个现象、问题讨论时,尽量不做人身攻击,也尽量不将我要说的问题牵扯过开,只在一个问题上阐述、解决清楚后,再针对由这个问题引起的其他感兴趣问题另外讨论。因此,我要说的是,关于站在法律角度看待李银河换偶观点我的看法,已经完全阐述完了。相信大家已经都很清楚珠儿的观点了,咱就不再多说。

而对于小荷(一支寒号鸟)那张《支持李银河,不得不说两句》贴,我从一开始就针对我所感兴趣的其中关于法律解释产生的问题作了回复,到最后(QQH)也是关于法理的问题回复。至于铁姥爷说的这些,我支持的就是一点:我捍卫任何一方的言论自由。无论是李银河表达她的想法也好,我们反对她的言论也好,只要在有理有据寻求真理的前提下,我觉得都无可厚非。

对于李银河我破例说一下自己的看法,撇开我十分喜爱的王小波,我愿意单独看她。其实她是难得的,特别是在中国性学缺乏的情况下,我们从整体来看她对于中国的性学理论研究,她还是有贡献性的。但是这也不妨碍我对她在现今的总体道德观念下要求性自由的过分持不同意态度。同样,不妨碍我对她这个性学研究家整体的认知。肯定和否定同时存在,其实并不矛盾。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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