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黄鹂四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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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人

(2006-05-09 08:21:08) 下一个

姚毅刚报完名,班主任老师就让他去新教师看看。 姚毅本来是想早点回去的,但听了班主任的吩咐后就踩着轻松愉快的脚步去教室了。

教室里很乱,有三个女生正在布置欢迎新同学的黑板报。姚毅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班主任让他看看教室的涵义,于是慢慢向她们走去。

“喂,那位男同学,过来帮我看看我的灯笼挂得正不正”, 一个较矮的女生眼尖,兴奋地召唤姚毅。另外两个女生立马转过头来,那个高个的看了一眼就转过身子去了,,那个圆脸的则上下稍瞄了一下,抿嘴一笑,然后再转回去认真地写字。

姚毅和三个女生一起布置完教室,打扫完卫生,终于记住了三个女生的名字。那个稍矮的叫孙晓芙,圆脸的叫唐文纨,较高的叫苏柔嘉。


[1]哈哈,用《围城》小说中的名字是为了强调这是小说,稍作改动是为了尊重钱老。

高中三年的时光回想起来总是象农夫山泉的广告,有点甜。对于姚毅来说,三个女生不再是简单的三个符号,而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没有她们,也许世间会清静很多,但是也会枯燥很多。

三个女生各有各的淘气,也各有各的特点。譬如那个最高的苏柔嘉,修长的脸型,小小的眼睛,总是带着笑。 她得脸胖胖的,就象嘟着这一张嘴似的, 显得非常孩子气。她似乎也象史湘云一样不太愿意长大,一样地爱说话,一样地爱笑。 最让姚毅和他同学难忘的是她喜欢穿高跟鞋,然后迈着两条细长地腿走来走去。教室的地面是木板铺就的,她那高跟的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咚,咚,咚,咚”地声音, 非常有力,非常有节奏感,大家在她高跟鞋的音乐声中,往往抬起头,互相表示苦笑和微笑,苦笑和微笑大概取决于当时他们对付习题的心情, 但是相互的默契是肯定的。

也许真的应该感谢苏柔嘉的高跟鞋,这使得整个班级的同学空前的团结, 这是他们难得共享的几个娱乐之一,也是他们多年以后难得的共同话题之一。 对于姚毅来说,苏柔嘉最大的淘气就是她对他的称呼“姚姨,姚姨”。 很难明白为什么苏柔嘉总是把最后一个音读成阳平,姚毅知道她绝对不是开玩笑,但是她声音太嗲,又特别喜欢拖声,所以大家听起来就是“姚姨-姨”。 同学们经常用这个开苏柔嘉的玩笑,姚毅在玩笑中也往往咧开了嘴笑。

最当初苏柔嘉坐在姚毅的后面。也许因为靠地进,她经常用手指戳姚毅:“喂,帮我看看这道题。”姚毅一般有求必应,得到的嘉赏就是苏柔嘉会跟他讲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有时会夸他身上有一股甜味。

姚毅只能苦笑地听,因为他实在不敢得罪苏柔嘉,害怕她又“姚姨姚姨地喊他”。

唐文纨是个圆脸的女生,两个眼睛比较大,嘴有点翘,脸有点扁。她是一个文静的女孩,说话慢声慢气的,笑起来会带点鼻音。

但是文静的女生也有文静的淘气, 这是姚毅后来才知道的。后来姚毅的位子往后挪了一点,就变成了坐在唐文纨的后面。 唐文纨的淘气在于她喜欢直视你看,并且喜欢写个“纨”作为她的签名。譬如她问姚毅一个问题,就会这样写:“那个第几道题怎么做的?纨”。

姚毅对这些并不很奇怪,他跟唐文纨互相打趣惯了,譬如唐文纨会YaYaYaYa的取笑姚毅,姚毅就会回敬一个“Tiwaiwai。”

后来姚毅知道这个纨还是很有杀伤力的,班上有个叫赵军的男同学就因为被这个纨搞的头昏脑胀,终于在某天鼓足勇气给唐文纨写了一封恋爱信。 结果唐文纨把这封信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就在很长时间内把赵军当作了问题男生处理。

其实唐文纨这样给很多男生留言过,也许只是因为喜欢她的名字也许是因为想让人不会认错人,她没有想到男生会对这样的事情激动。 当然激动到写信的只有赵军的一个,其余的不过开开玩笑就过去了。

赵军在很长时间内变得非常害羞,总是低着头走路,但是男生们却都很同情他。


三个女生中最漂亮的是孙晓芙,这是姚毅和1111的共同看法(要是1111不这么看,姚毅敢这么认为么?哈哈)

当然晓芙的名字也很漂亮。中国的传统当中第一盛名的花是牡丹,因为它象征富贵(可见富贵本来是很崇高很文化很书生的追求)。历来赞美牡丹的诗加起来大概就比我昨天写的几篇文章还长,够哥们吸掉几包烟的了,当然也够美眉煨几个电话粥了。
第二盛名的花该是芙蓉。文人赞美莲花,是因为佛教的流行,释迦摩尼的故乡盛产莲花,所以莲花就成了他们的宝贝。他们赞美完它的美丽再赞美它的品德,赞美完它的品德在赞美它的味道,赞美完它的味道再赞美它的出生地,赞美完它的出生地再来寄托相思,寄托完相思再把它比作知己、比作美人、比做自己,比完了再写如此种花,种完了再赞美它的美丽。。。终之没完没了。就像《红楼梦》里的李纨打趣史湘云说:花如有知,也必腻烦了。赞美花的美丽恐怕会腻烦,赞美美女却永远不会腻烦。《红楼梦》里心高气傲的林妹妹听说被比作芙蓉,心中暗喜。 可见美女和花倒是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文人赞美花朵,到底是赞美美女的成分较多吧。至少连1111也知道那么一句: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 何况那些饱读诗书的秀才举人进士们呢?惟一的区别在于他们的赞美来得更含蓄,更委婉,更文雅吧。
当然姚毅觉得孙晓芙的美丽,不是因为文人诗人骚人的赞美,而是因为那个出水芙蓉的电影。姚毅看完那部电影,觉得孙晓芙出水芙蓉里面那个女演员象极了,愈想愈像,简直是出水芙蓉是照着孙晓芙这个原型写的剧本。

姚毅既然认为孙晓芙那么漂亮,她的淘气当然也就没有了,或者没有了。美丽的花既然常被比作高尚的君子,美丽的孙晓芙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淘气,一切只能用可爱来形容。

其实孙晓芙也有很多缺点,也很淘气,不过姚毅没有看见或者不愿意看见了。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虽然姚毅和孙晓芙当时只是同学,但在姚毅的梦里,孙晓芙是他的小情人。

三年的时光过得很快,姚毅这点心思瞒得人很紧。 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事情确实是不能让人知道的。不但老师看做洪水猛兽,深怕坏了他们优秀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名誉前途,即使家长也把它看作影响自己孩子前程的祸魁。 对于学生自己来说,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就传得全校皆知,人类的想象力在这方面确实是无与伦比的丰富。

姚毅的感情到了大学以后就冲开了禁锢之闸,一发不可收拾了。 这点动向不但让同校的唐文纨补捉到了,连在远方的1111和苏柔嘉也知道了。

苏柔嘉和1111在一个城市的大学里读书, 那时有老乡会,他们在老乡会上自然而然地就谈到了以往的同学。
“1111, 你知道吗?姚毅在追孙晓芙呢!”1111听了很惊诧, 但是随即也就释然了,只有苏柔嘉还在不依不饶地谈论孙晓芙。

听着苏柔嘉絮絮的讲述,1111禁不住冷笑起来了。1111是个很刻薄的人,高中三年他的刻薄在女生中颇为著名,也颇有杀伤力。

他不象姚毅那样的勤奋,热情,害羞,暗恋一个人能够三年不露一点苗头。这一切跟1111差得太远了。1111曾经公开地说过不喜欢学校里的任何一个女生,他觉得他们太幼稚,他喜欢玛丽莲.梦露。他觉得她成熟,性感,虽然当初他连什么叫性感也不明白。这段话虽然是1111私下里跟同宿舍的男生随便说说而已,但是却很快流传开来,并且传到了同班的女生耳朵里。女生们虽然气得直咬牙,却拿1111无可奈何。事实上她们在生气以后也就坦然了,对于1111这样一个吊儿郎当,成绩很不怎么样的的学生来说,她们也懒得理。只是偶尔全体活动的时候女生们才会主动找1111。唐文纨、苏柔嘉、孙晓芙因为职务的关系有时也免不了要首当其冲,也免不了要哭着鼻子回去。
1111当时是劳动委员,他有时也会主动找唐文纨、孙柔嘉、孙晓芙们商量,他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打发那些娇生惯养的女生去干比较辛苦的活,这点让女生们尤其痛恨。三年的接触下来,女生对1111的脾气也有所了解。
当苏柔嘉讲述孙晓芙种种小缺点的时候,1111却在想着另外一个问题:他想起来姚毅对苏柔嘉欲躲不能的尴尬样子,就忍不住感到好笑。在1111的想象中,这两个人如果能够成为一对的话,恐怕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这就是1111刻薄的地方,他自己评价为深刻而薄情。他凭着这种深刻的洞见,确实预见了许多常人很难想象的事情, 所以1111自个越发的自鸣清高,以为自己真了解了人性。真是由于这种他自以为是的“深刻”,他的薄情也就格外的明显, 终于他自己的表情由微笑转入嘲笑,脸部听说话的苏柔嘉也感觉到了。
苏柔嘉立刻停止自己的讲述,按照以往的经验, 这是自讨没趣的开始。 于是苏柔嘉一跺脚:“讨---厌”。 这是苏柔嘉的招牌之一,她把讨厌说的尤其的嗲声嗲气,就像不是生气而是撒娇似的。
苏柔嘉转身去跟别的老乡聊天去了,1111自个恶毒而快乐地笑起来。

与此差不多的同时

南方某城市某大学校园


唐文纨刚洗完澡披散着头发回到宿舍。室友们都不在,难得安静的时刻。唐文纨爬上床,开始看琼瑶的《彩霞满天》。看到采芹和书培的小秘密,唐文纨不竟叹了口气。唐文纨也有自己的秘密,但是她不如采芹幸运。不管当时的书培对采芹如何的粗暴的态度,至少书培承认他们之间有秘密,但是唐文纨的秘密却只能自个人享受。宿舍的女友之间的友谊还远没有达到可以分享这种秘密,唐文纨只能让这种让人心痒痒的秘密埋在心里,等着它慢慢发酵或者腐烂。

在没有发酵或者腐烂之前,这种心痒痒的感觉往往是不经意的,犹如唐文纨脸上不经意的微笑。唐文纨在笑完之后,突然有心烦意乱,于是又叹了一口气。最后索性什么也不想,把被子拉上脸,专心致志的发起呆来。然而思念却犹如无孔不入的天使,又逐渐占据了唐文纨的心思。

想到这里,唐文纨突然想起来几个同学的信还没有回, 于是跑下床,铺开信纸,开始写信。

“刘磊同学, 你好!”

唐文纨写到这里就不知道如何继续了。高中三年刘磊给他的印象不深,只知道那是一个瘦而矮的男生,坐在教室的前端,和其余的男生一起打打闹闹,见到老师就像老鼠受惊一样回到座位上假正经。男生的天性活泼好动,有时还得想办法吸引女生的主意, 但是老师又非得让他们循规蹈矩,这就使得他们变得像猴子一样的学会了变化。

猴子是非常讨人喜欢的生物,不但小孩喜欢,女生也喜欢,连老太太也喜欢。 小孩喜欢是因为猴子的表情丰富多彩,女生喜欢是因为猴子会尽力地讨她们的喜欢来骗得糖果,老太太喜欢猴子,只是因为母性的光辉的外延。所以小孩子喜欢西游,蹦蹦跳跳的孙悟空才是他们的偶像,而不是女妖精喜欢的唐僧。《红楼梦》里的史湘云喜欢猴子,则大概是因为那是她在闺房之外获得的难得的快乐之一。当然贾母把所有的人都比作猴子,大概是从儿孙媳妇身上看到了孙猴子的影子。这些都是1111的评论,实在是为了把文章扯得足够的文字而已,跟唐文纨当时的想法是没有关系的。

唐文纨之所以由刘磊想到猴子,那不是因为西游红楼,也不是因为快乐慈祥,在她当时的脑海里,他想起男生把老师的讲桌当作了三羊跳来跳去,而那个刘磊在一次跳跃中差点从空中掉下来扭了脖子。唐文纨记得很清楚的是当时女生的惊叫和男生的慌张, 而刘磊却最终没有摔下来,只是踉跄地冲到了走廊。“可怜的孩子”, 唐文纨当时想,而刘磊在当时则是若无其事的傻笑着。

想到这里,唐文纨又突然想起那个曾经给他写信的赵军,回信的兴趣就变得索然起来。这又使得她开始生气姚毅的气来,想起他们之间高中三年的友谊和秘密,难道就真得不如别人么?为什么偏偏他一点信也没有?当然唐文纨又立刻原谅了姚毅,因为他们是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的,前几天在食堂还见到了他。

就这样唐文纨在回想怀疑解释自嘲中徜徉了一会儿以后,又爬上床开始刊《彩霞满天》。

“哈,看什么书?”

唐文纨看书看得太入迷了,没有发现室友鲍彩瑛走进来, 直到鲍彩瑛猛地把书从她手里抢走。

“吓,你吓死我了”, 唐文纨笑起来,用手拍着胸脯,转过头去看着鲍彩瑛。 鲍彩瑛是个矮小的女孩,留着齐耳的短发,背着一个很大的书包,看起来就象一个假小子。

“把书还我,我还没看完呢。”唐文纨慢声慢气地说。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是唐文纨知道鲍彩瑛的脾气,没有法子说服她不要这样吓人的,只能转而求她把书还给自己。

“我虽然卑鄙,我是个爱你的男人,那个大学生可能很神圣,他却只是个高高在上的神。你不能抽烟,你不能喝酒,你不能做这个,你不能做那个……天啊,你难道不明白,他只是挑剔你!而真正的爱情里是没有挑剔的,即使是你的缺点,经过爱神的魔杖点过,也会变成优点!。。。”

鲍彩瑛却没有理唐文纨,她边大声地读着,边跑到门口。唯恐唐文纨会把书抢回去。

“什么事情这么热闹?”又一个响亮的笑声传过来。这是室友范晓芸, 她也刚上完自习回来,远远就听见鲍彩瑛尖锐的笑声, 听到鲍彩瑛装腔作势的读书声。范晓芸笑着带上门,看着鲍彩瑛神采飞扬地读书。

“谁是那个爱你的男人啊?”, 鲍彩瑛看见范晓芸走进来,把书扔给唐文纨问道。

“唐文纨,鲍彩瑛,别闹了, 你们肚子饿不饿?我们去买点夜宵吧”。

“哎呀,你一说到提醒我了,我就是饿了才回来的”,鲍彩瑛立刻插嘴道。

“好吧,你们等一等我”,唐文纨暗暗感激范晓芸的解围,也笑着答应道。

于是三个人兴高采烈,朝着食堂出发了。

只是鲍彩瑛的那个问题却似乎还留在他们的耳边:“谁是那个爱你的男人啊?”

夜色已经笼罩了校园,白天的各种活动各种声音已经敛迹息踪。欢笑,奔跑,气喘吁吁,唧唧喳喳, 玎玲当啷的敲盆声,狼吞虎咽、细嚼慢咽的进食声,稀里哗啦的翻书声,音乐,鼓点,旋转的舞蹈,一切都销声匿迹,甚至日光灯跳动的嗤嗤的声音也变成了黑暗的空洞。

黑夜中的生命开始活跃起来,老鼠,蟑螂,还有风亲吻夜色的喃喃细语。 在这样的时刻,唐文纨和范晓芸却还没有睡, 她们还在想鲍彩瑛一不小心打开的魔瓶:谁是爱你的那个男人啊?

范晓芸睁着眼睛,在黑夜中看着上铺的床板。对于她来说,对于纯洁年轻的女孩来说,她们想得最多的不是谁是爱她的男人而是谁是她爱的男人。范晓芸在爱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在黑夜中变得更加清晰,更加有力,更加温柔,更加地美好起来。在黑夜中,范晓芸看到那个男人走进她,明亮的眼睛,坚毅的下巴,笔挺的鼻子,健康的身体,爽朗的笑声。 他总是亲切地跟她打招呼,说她又长高了,长漂亮了。而她则狂热的爱着他,崇拜他,最后终于考上了他的同一所大学。她多么希望她能在校园里看见他,但是她没有。也许明天吧,范晓芸想着他,慢慢地发出了均匀的鼻息。
唐文纨听着最后一个室友进入了梦乡,自己却还没有想停当。也许是今天睡得太早了,睡意始终离她的意识若即若离,紧紧地纠缠她的只是一些缥缥缈缈的思想。她想到给她写过信的赵军,想到刘磊,想到孙晓芙,想得最多的还是那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姚毅。 她想起他们一起的玩笑,想起他们一起坐在教室里自习,整个教室只有他们两个人的那种寂静,想起他们一起去旅游,一起骑着自行车追逐田野的风光景色,一起追逐那种欢快的笑声, 想起他们一起坐火车来到这所大学的兴奋和互相的关怀。“难道这一切我应该放弃么?”唐文纨幽幽地想,对于爱一个人她第一次感到了困惑和苦恼。

男生宿舍在黑夜中照例是一段天南海北的神吹,姚毅所在的宿舍也没有例外。在天花乱坠、散乱无章、逻辑混乱的讨论争论辩论之后,今夜的话题开始转向了一个比较集中的主题:女人。
“嘿,我今天在自习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生。”周涛突然兴奋地冒出一句。
为了讲述的方面,1111还是先把姚毅宿舍的男生先简单介绍一番吧。至于详细的作传似的描述,有兴趣地可以问问天,据说它老人家是无所不知的;如果没有通天的本领,那么可以问问那个宿舍的地板,空气,大概还应该有所记忆吧。或者可以问问姚毅,对于1111来说,只能知道下面的一些情况:

姚毅宿舍一共六个人,除了姚毅以外,还有周涛、徐健、张斌、钱澄和李强。周涛安徽人,徐健是江西人,张斌是湖北人,钱澄是上海人, 李强来自山东。

大家对于漂亮的理解也许不同,但是姚毅他们对于周涛对漂亮女生的崇拜是一致的表示一种欣赏和同情。在这短短相处的时间里,周涛已经给他们绘声绘色的描述过各种漂亮的女生, 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妩媚的,忧郁的,独自孤芳自赏的,有男朋友的在身边的。。。从好的一方面来看,周涛具有一种欣赏美女的独特的本领;从坏的一面来看,周涛太急色了,大家甚至担心他会不会又一天跑到不该去的地方欣赏美女。

“真的,这回不骗你们,真得很漂亮,哥们都把她名字弄来了。嘿嘿”

“是吗?”, 这一回轮到室友惊诧了。在以往的交谈里,周涛虽然急色,但是却保持了良好的君子风度,远观而不亵玩,对于美女他似乎从来没有鼓足勇气去说过一句话,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晴朗的天空瓦兰兰的没有一朵白云。大家对于周涛能弄来女生的名字感到惊讶,同时对于有名字的美女也有着莫名的兴奋,至少在以后的交谈中可以有一个共同的符号让他们去描述而不象以往一样仅仅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嘿嘿,叫沈媚, 她就坐在我前面,披肩的发, 茉莉的淡淡的香气”。 周涛继续讲述他神奇的经历。“我趁她出去上厕所的时候,假装把橡皮弄到了地上,跑过去捡的时候瞥了一眼。嘿,这回知道了她的名字和班级,外语系**班的。”

“那个女生我知道,口臭。”钱澄突然冒出一句。

这一回同宿舍实在憋不住笑了起来,同时也开始催问钱澄怎么知道的。

“真的假的?不会吧?”周涛发生不甘心的疑问。

“骗你小狗”, 钱澄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到。“上周舞会我碰到她了,我去不久看见一个妞的身材不错,就过去请她跳。 刚开始还不错,后来开口问她那系的,结果一开口就把我熏坏了。我后来强忍住没再说话,跳了一曲赶紧溜了。怕她再跟我说话。”

“哈哈哈哈”,大家发出了一阵会心的大笑,夹缠着一种辛灾乐祸以及周涛“真扫兴”的嘟哝声。

也许是钱澄的故事和笑声撕去了男生们的矜持,徐健开始问他的上铺李强:“上次来找你的女生是谁?是你的女朋友吗?”

“你说哪个?你是说那个范晓芸吗?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同学而已。”李强猜出了徐健所指的女生后矢口否认道。

“真得不是?”徐健追问了一句。

“真得不是“李强也加强了肯定。

“那我就放心了,我准备着周末请她去看电影”, 徐健肯定地说道。

宿舍里的人为徐健的大胆愣了一下,有那么几分钟大家没有说话。最后还是徐健先开口:“范晓芸很骄傲的,不好追哦,够后别说我没提醒你。”

“一个小妞有什么好骄傲的,哥们好样的。”钱澄第一个出来支持徐健。“哥们不幸让我来,我还不信搞不掂一个小妞。”

“就是就是,我也报名”, 周涛也凑热闹。

“算我一个,姚毅你呢?”一直不怎么开口的张斌也开口道。

“嘿,姚毅就算了,她有女朋友了”。 李强没想到事情会这样的发展,最后只好把话题转向姚毅。

“是吗?交代交代。”大家果真立刻把目标对准了姚毅。

“没有的事,李强不要造谣。”要以不知道战火怎么突然烧到了自己身上,立刻否认。

“还没有呢?上次那个来找你的女生是谁啊?那次你前交出去打饭,她后脚就来找你了。结果我问她找你什么事,她说既然你不在就晚点再来吧,我还记得她给你留的字条。”
说到这里李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大家就追问他纸条上写得什么。

“姚毅,我晚上再来找你。 纨, 哈哈,那个纨是谁啊?”李强把他记忆中的那张留言年了一遍,然后越发得笑得开心了,连宿舍里的其余的同学也连带着大笑着。


只有姚毅却在开心的笑声中勉强的苦笑着, 甚至感到一种莫名的苦涩,因为这种苦涩牵涉到另外一个美丽的身影,姚毅又微微地感到一种快乐。在黑夜的遮掩里,姚毅轻轻地用心在呼号着这个美丽的身影和名字:晓芙,晓芙, 你好吗?

让我们就作陌路人吧。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友谊是被泥沙包裹住的金块,表面看起来平平无奇,内心却蕴含着无限的力量。

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可能产生友谊。



孙晓芙所在的大学在唐文纨和苏柔嘉之间,她对于姚毅那种汹涌澎湃的热情感到一丝的迷惑,幸福和不可思议。

这些不是好与不好能够描述的。换种说法,没有姚毅的那些激情似火的信,没有姚毅那些真诚的祈祷,没有要以那些深情地呼唤,孙晓芙也没有什么不好,有了它们,孙晓芙也没有觉得更好。

孙晓芙有时就想,这个世界上的男生是否都有点疯疯癫癫,为什么我们不能仅做个陌路人呢?譬如这个姚毅,他的心是什么做的呢?怎么能够把人家放进去而不让人家知道呢?他的心是古老幽暗的城堡还是稀薄的空气, 没有人能够看到里面也没有人能够触摸到里面?

当然孙晓芙有时也感到好笑,她无法想象自己能够有姚毅形容的那么好,那么美,那么高不可攀。这些话多少让她感到一些感动,一些甜美,甚至一些骄傲,但是也带来很大的不安。

孙晓芙喜欢开开心心,不喜欢被这些情绪所干扰,对于姚毅一封接一封的信,她从来懒得回信,到后来甚至都懒得看了。两个人就这样悄悄地坚持着,一个大概在锻炼自己的作文,一个在考验自己的耐心。

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的,要么有所企图,要么成为末路,任何中间的路都是无趣的闹剧,肥皂剧。

我从来不计划明天,因为它来得太快了。


除了姚毅的信以外,孙晓芙的日子过的简单而又快乐。上课,做作业,上自习,睡觉占据了她大部分时间。对于高考来到这一个学校,她有着一丝不服气,她心底里希望能在大学理学得更好。几个月下来,她对于这个学校,这个城市知道的还是很少,同宿舍的女生也一个个是学习狂,每天都要看书到熄灯,然后熄灯后又一窝蜂地到走廊上跳绳。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孙晓芙感到快乐而又充实, 转眼西历新年就来到了。苏柔嘉和唐文纨都说要来玩,孙晓芙非常高兴。

元旦那一天,来得人还真齐整,除了苏柔嘉和唐文纨,还有姚毅,1111,以及一个不速之客。

五个人也不知怎么得就凑在了一起,站在校园的门口。孙晓芙远远望去先看见的就是一个高高的陌生人,留着大胡子。孙晓芙就纳闷了:这是谁?
经过介绍,孙晓芙知道这是1111得好朋友,因为刚好也想到这儿来就同路了。孙晓芙觉得很惊诧,在她的印象里,1111是一个很刻薄的人,不太容易和人合得来,这个人能够和1111交朋友,要么也有点疯狂,要么就有菩萨般的心胸。她刚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的时候,狂人也刚好把眼睛转过来,伸出一双巨大的手掌,低沉地说道:我是狂人,经常听1111谈起你,见到你很高兴。
孙晓芙看着他大胡子一翘一翘的说话,突然有一种冲动去抚摸他的大胡子,却刚好碰到狂人深邃的眼睛温柔的看着她,似乎看透了她的想法。孙晓芙脸色一红,随便客套了一句就找苏柔嘉说话去了。

女人的相见总比男生的见面复杂,1111早就不耐烦了,于是打断他们的话头说:“咱们是否找个息的地方再聊?我火车站了半天可真得累死了。”苏柔嘉首先反应过来,白了一眼说:“讨~~厌”。 三个女生于是嘻嘻哈哈往前走了,剩下三个男生耸肩摇头地叹气,然后拎着行李在后面走。

聚会很简单,食堂的饭菜,然后就准备出去游玩。对于这个陌生的城市,六个人都不是很熟,但是1111一个劲地催孙晓芙出个准注意,唐文纨有点生气,但又不好意思发脾气。姚毅却看出来了,于是帮着孙晓芙出了个主意,一起就去爬山了。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游山玩水的都是大好人聪明人。看起来孔夫子的是可人,给我们游山玩水增添了许多的高尚的理由。孔夫子当初要是说上一句,仁者上网,智者拍拖,我想现在的少年男女肯定抱着空老头子狂吻了。

六个人都很快乐,快乐有时的确很简单。 没有什么需要忧虑,没有什么需要等待,没有什么需要争取,快乐就会飘荡过来,感染着每一个人。
山路不是特别的整齐,这不是一个非常热闹的山,却有着独特的野况。在有些没有路的时候,男孩子就先爬上去然后把女孩子拉上去,或者提醒着后来的人小心崴了脚, 遇到比较嶙峋的山石的时候,狂人的高大就起作用了。 他托起女生的肩,一把抓起来,就象起重机一样的灵活方便。这样的山路断断续续,一两个钟头后就到达了山顶。难得的是这个山顶很开阔,有几块天然的石头排列整齐,就象天然的桌子椅子。 大家就住脚了。
从山顶望去,只有领近几块尖尖的石头似乎还高出几尺,其余的山顶度变成脚下,看着略微西倾的太阳,顶着清新的山风,欣赏着起伏的山脉和树木,特别是一些不知名的山花,大家欢呼雀跃,似乎变成了孩子。特别是苏柔嘉,不时发出惊奇的赞叹声,连一向严肃的1111也不禁嚎叫起来,似乎想把远处的朋友召唤起来,回答的只是风声。
随处溜达了一会,大家也就累了,饿了,于是又聚拢来吃点心,打牌。六个人分成两拨,1111,狂人和苏柔嘉一拨,姚毅、唐文纨和孙晓芙另一拨。牌却打得没有那么开心,1111有时就会抱怨苏柔嘉,苏柔嘉很不高兴,尤其看到姚毅他们有说有笑的时候,就更想把气出在1111身上。到了最后,狂人也看出来了,就帮着苏柔嘉一起臭1111。哎,这就是所谓的朋友,在女生面前变得像个陌生人一样的朋友。

时间过得很快,但是这段短短的时间却引发了不少的故事,一切就在不经意之间突然发生了,比刻意的安排更精致,更复杂,更奇怪。

元旦过去,寒假转眼来到。这是姚毅他们的第一个寒假,过年的气氛多少冲淡了无聊的日子。姚毅发现这个新年跟往年有了很大的区别, 街坊的邻居变得特别的亲热起来,经常要说到长胖了长瘦的问题。姚毅总是热情地答应,顺着大妈大婶们的话头随便改变自己的体形。 有时姚毅也会幽默自己一把,觉得自己应该把半年前的照片拿出来仔细看一看比较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真的有了很大的变化。
甚至街坊的一些小孩子也变得特别客气起来,见了面都是哥哥哥哥的称呼,不再像以前一样直呼其名。老乡啊老乡,半年的时间使他们陌生也变得更加亲切。

变化最大的还是家乡的样子,很多高楼大厦平地而起,让姚毅既感兴奋又有一点怅然。贺知章几十年回家后依然说: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可是姚毅门前的镜湖水已经没了,变成了笔直的马路。非但如此,姚毅连见孙晓芙的湖水也没有了波浪,大概思念的心情受着地点不同而有微妙的变化,这是姚毅回乡前完全没有料到的。

姚毅和1111倒是见了一面。虽然高中三年1111和姚毅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一个是老师头疼的典型,一个是老师宝贝的榜样,但是半年之后的1111和姚毅却变得熟悉起来。 他们两个一起聊金庸,一起为熟悉的意甲球员喝彩,在街坊们看来简直有点轻狂发疯的样子。看完比赛他们就自然而然地谈起同学们,1111给姚毅传来的信息让姚毅有点头疼。据1111说,苏柔嘉有点喜欢姚毅,她和1111的每次见面都要提起他。 姚毅虽然不敢确认,对1111的判断却又不敢随便否认。正说着话,姚毅的母亲进来说,唐文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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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两只黄鹂 回复 悄悄话 抱歉没完,有点乱。

当时我设计这篇小说的想法就是不可预料,因为这个原因,结局就变得不可预料的成了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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