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那会儿好像什么都碍事,一个时期说是狗咬人,人被咬了就得狂犬病,人会再咬人,然后发疯而死。说得活灵活现,好像美国电影里的吸血鬼一样的可怕,加上上面的高压政策,狗的一场浩劫来了。
贾汪煤矿街道组织了打狗队,由平时一个地痞流氓李大明负责。
到狗主人家里,估价给几块钱,就把狗套走了。虽然那时候没有爱狗人士或者狗儿子这么一说,可是那些当宠物养的狗主人心理吃不消,尽量把狗送到乡下亲戚家避难。如果主人不愿意卖狗,李大明他们就会强行打狗。用粗钢丝窝成圈套,绑在长棍子上,套到狗头便使劲往下压,然后其他人一拥而上,乱棒打晕或打死,放在平板车上,拖到李大明当街的一个临时借用的院子里。
李大明做了一个吊挂狗的框架,架子上有两个固定的铁钩子,把狗的上颚从内里勾住,然后顺着肚皮划开,再从头部剥皮,剥到脖子以下部位,使劲用手往下撕拽,整张狗皮就脱下来了。旁边支着一口杀猪锅,水里放足了各种作料和酱油。李大明熟练地取出内脏扔掉,把已经剥光的狗缓缓地放入锅内,烧起大火开煮。基本上是早上打狗,上午剥狗,中午煮狗,下午卖狗肉,操作流程简单明了,高效实用。得来的钱上交街道一部分,自己内部一大部分。那一帮子打狗队流氓总算有了正业,每天在一起合计着哪家还有狗,什么时候去打狗,闹得矿区鸡飞狗跳,乌烟瘴气。
一天,剥狗皮的时候,往上用力换手,结果钩子脱落,大狗掉落在地上,拖着剥掉半身的狗皮跑上马路,弄得行人惊叫狂奔。毛骨悚然的画面令李大明心绪不宁。狗被拖回来以后,他惶恐地对着光皮狗,磕了一个响头,说不能怨我,这是上面让干的,今晚我给你烧香送你走,可不要怪我。这么着,晚上烧了一炷香,才把觉睡了。
第二年,贾汪煤矿的狗全打完了。
一天,李大明去荒无人烟的后山办事,骑着脚踏车在小道上歪歪扭扭地走。只见前后左右来了十几只野狗,睁着血红的眼睛,舌头耷拉下来多长,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李大明全身毛发直立,隐隐约约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下了车,左手抓住车把,右手抓住大杠,平平地把车甩起来,试图赶走狗群。
傍晚时分,一个放羊娃,发现了躺在路边的男人,喊也喊不醒,就跑回村里叫人。大家伙儿断定他已经没有气息,便报告当地派出所。
李大明浑身无伤,不像是遇害。
验尸报告显示,李大明因心脏破裂,大出血而死。
乡亲们传说他是吓死的,恶人有恶报,报应来得快。
写这篇,需要“狠”,赞梧桐的强大神经啊。
记得读莫言的“檀香刑”,最后咬着牙看完,还夸了自己:你真够皮实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