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说过以后紧接着就是行动,所以说话不能光放空炮。做过以后紧接着就是议论,所以做事不能光走过场。所以君子讲究少说话而多做事,以此来成就他的信誉,这样一来,百姓就不能随便地夸大其优点和缩小其缺点。
《诗经》上说:‘白玉上面有污点,尚可琢磨除干净。开口说话出毛病,再想收回可不行。’《小雅》上说:‘信实的君子,必定大有所成。’
《君奭》上说:‘过去上帝观察文王注重品德修养,从而把治理天下的重任放在他的身上。”
2)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注解:逭,huàn,逃避的意思。如:「罪無可逭」。《書經.太甲中》:「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宋.蘇軾〈上神宗皇帝書〉:「人主失人心則亡,此必然之理,不可逭之災也。」
《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间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太 甲》曰:‘ 天作孽 ,犹可违 。自作孽 ,不可活 。 此之谓也 。”
后人多沿用“不可活”替代“不可逭”,意思一样。
《礼记.缁衣》
孔子说:“小人喜欢玩水,就容易被水淹死;君子喜欢议论,就容易祸从口出;执政者喜欢玩弄百姓,就容易被百姓推翻。原因都在于对接近最多的东西态度轻慢。水与人们那么接近,而人却往往被水淹死,就是因为水看起来柔和容易接近而实际上却是难于亲近的,所以容易淹死人。好说漂亮话,又好絮絮叨叨,说出去容易,后悔药难吃,所以嘴也容易招致祸害。老百姓不懂道理,心怀鄙诈,对他们可以恭敬而不可以怠慢,否则就容易招来灭顶之祸。所以君子不可以不十分小心。
《太甲》上说:‘不要颠三倒四地乱下政令,以自取灭亡,就像打猎的人,扣住扳机,仔细察看,等到箭头、箭尾、目标三者成一条直线,再发射。’
《说命》’上说:‘嘴是用来说话的,如果出言不当就会带来羞辱;盔甲是用以自卫的,如果用的不当就会引起战争;放在箱子里的礼服,是准备行礼时穿的,不可随便送人;干戈是用来讨伐坏人的,但在使用之前要反躬自省,不要加害无辜。’·
《太甲》上说:‘上天降下的灾祸,还可以攘避;自己造成的灾祸,无法躲开。
伊尹告诫太甲说:‘我伊尹的先祖曾见到过夏代西邑的政治,夏禹以忠信治民而得享天命,辅佐他的人也因此而得享天命。”
原文: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褻也.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厥度則釋.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太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