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星期前的一晚上,七点多钟,我开车带孩子去游泳,转弯的时候看着一辆直行车过来,我一踩油门冲过去,这一惯性大概持续的久一点,我缓过神来,后面已经跟了个警车,无奈只好停到旁边的停车场,静察帅哥靠近窗口,说我40麦的路上开到66麦,我哪有那么快呀。第二天去小城的Court,门口的小姐说我超速太多,不能上课,要么见法官,要么付$297。我想还是见法官吧。
到约定的日子去见法官,法官翻我一眼就在一张纸上写。等我把事先准备好的词说完,老人家把那张纸递给我,告述我去交钱吧,六个月Probation.
事隔不久,我在先生车的副座上发现另一警察罚单,车检过期了。先生安慰我说,警察告诉他补作就行了,不罚款,他已经补作了,明天交到Court就行了。第二天,吃过晚饭,先生轻描淡写地说,他把车检交上去了,还是罚了$109,我正待发怒,想到自己刚结了的罚单,只得忍了。
有过的两天,我收到创红灯的照相自动寄来的罚单,上面是先生的名子,我大怒,撕开信一看是自己开的那部车,随偷偷地收下了,写张支票寄去。
想想这一个月来连着三起和交通有关的事儿,为之损失近$500, 不禁心痛。但又一想,也许是老天在提醒我,Slow Down, Slow down, Take Care, Take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