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作家 Cesare Pavese 有金句广为流传,“We don’t remember days, we remember moments.” (“我们记住的不是某一天,而是某个瞬间。”) Jhumpa Lahiri 不知是否从这句话里得了灵感,但她的小说 Whereabouts (我译为 《何时何地》)记录了 46 个 moments:在人行道上,在街上,在办公室,在小吃摊,在书店,在候诊室,在阳台上,在博物馆,在游泳池....... 一个 moment 一个小故事。
第一人称的 “我” 没有一五一十自报家门,但慢慢读下去,“我” 的面容和生活渐次清晰:一个单身的中年女人,在大学教书,住在意大利某个城市的老城区。“我” 单身,但似乎甘于寂寞;“我” 寂寞,但也有幻想涌动。
看看 “我” 的日常里,有什么值得一记的所见所闻。人行道边的墙上嵌了一块大理石匾,上面刻着一个中年男人的名字和生卒年。不知是走路还是骑车被撞,他的生命终止于此。石匾旁边有一个红色的玻璃框,里面有一支燃烧的蜡烛,一小束鲜花和一幅圣徒像。蜡烛上面有一张手写的纸条,装在塑料的保护套里。条子是死者的母亲写的,她感谢路过的人停留几分钟,跟她一起追悼逝者。如果没有时间,她也一样感谢。“我” 读完了,接着往前走,但不知为何,脚步变得沉重。(“I keep walking, feeling slightly less alive.” p. 4)
有邻居断舍离,零零碎碎的老物件摆在几张折叠桌上,铺得满满当当。“我” 边看边想,这副旧刀叉曾多少次上过晚餐桌?老花瓶里又曾多少次插满过鲜花?人和事都会流逝,留下的只有生活残迹,陈腐乏味,然而顽固。(Reminds me that everything vanishes, and also reminds me of the banal, stubborn residue of life. p.71)
“我” 反省自己的消费习惯,发现花钱的负罪感来自原生家庭。父亲反对在外饮食,连在咖啡馆喝一杯热茶也不行:同样的价钱可以在超市买一盒袋装茶了。母亲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金钱观已经扭曲。“我” 七八岁时看见商场里一件镶珍珠项圈的短袖白裙子,喜欢得不得了。但是母亲紧张地叫 “我” 回来,“太贵了!离远点!” 她害怕的不是 “我” 喜欢漂亮裙子,而是“ 我” 居然敢 (“dare”) 喜欢那么贵的东西!被父母影响着,“我” 发现自己也在重复他们的购物习惯:在商店里先看价钱,再看实物;倒像人们逛博物馆时先看解说的小牌子,再看油画。(“To look at the tag before the item on the rack, the way people look at the description of paintings in a museum before lifting their eyes to the work?” p.73) 在药店的护肤品柜台前,“我” 盘桓良久。销售员细致的讲解让人十分动心,但 “我” 踌躇了半天,到底没买。买了一瓶无关紧要的头痛药。
“我” 喜欢游泳,一个星期去游泳馆游两次。从鼻子和耳朵里甩出来的水,让 “我” 觉得从里到外洗涤了一遍。但是,更衣室里女人们的家长里短令人厌烦。年轻的母亲讲怎么求医,她18个月大的儿子得了癌症。两个老女人说有个壮年的儿子摔了一跤,摔成了瘫痪。“我” 被迫听着这些不幸,突然觉得游泳池里的水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清洁,而是充满了伤痛和心碎,甚至怀疑那冰凉的水浸入了灵魂,楔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拔不出来。(“It burrows into my soul, it wedges itself into every nook of my body.” p.42) 但最令人气绝但还是结尾。老女人穿好衣服要走了,突然转身对 “我” 说,“我送你几件连衣裙吧。你穿会挺好看的,我已经有几十年没穿过了。” 哈哈!
“我” 有一个小小的社交圈。朋友家的聚会,除了不多几个包括 “我” 在内的熟面孔,其他客人多是一次性拜访。(“He runs a sort of social laboratory that lasts for a few hours and seldom repeats itself. ”p.80) 有一天晚上,等 “我” 跑着赶到朋友家时,聚会已经开始了。冷饿,加上看到新来的女人抢了风头,“我” 心里开始不爽。席间,两人各执一词讨论电影,“我” 失控对她大吼 “F” 单词。“我” 嫉妒她,因为她年轻貌美,是众人目光的焦点,还因为她有新婚的丈夫陪在身边。
“我” 对某个女朋友的丈夫心怀好感。若即若离地,他在书里出现了几次,出现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早晨,两人在桥上相遇,停下来看看岸上行人在水里的倒影。想试着把波光粼粼的倒影拍下来,但没有成功。要不要一起去喝杯咖啡呢?还是算了,都赶着上班呢。在超市, “我” 又碰见了他。他推着满满一车食物,家里大大小小的喜好和口味都要照顾到。哪像 “我”,冰箱和储藏室从来都是半空。他开车载 “我” 回家,车座上的面包屑和小孩玩具,吓了 “我” 一跳 (“a little disgusting”, p. 88)。婚姻的烟火气和单身生活的区别,不仅仅是购物车和冰箱的空和满。最后的顿悟来自 “At His Place”。一天早上,朋友突然来电请 “我” 帮忙看狗。原来老人中风,一家大小要赶回老家去。毫无掩饰展露在 “我” 眼前的温馨小家,让 “我” 终于明白,他们的婚姻基础坚实,牢不可摧。之前的想入非非,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全书里写得最好玩的一篇是 At My House,结婚生子的原闺蜜带了丈夫和孩子一起来做客。“我” 为孩子特意准备的饼干糕点,大半进了父亲的嘴里。做父亲的一边吃,一边不住口地抱怨,说城市垃圾遍地,混乱不堪。“我” 心想,这等没见过世面的吐槽,哪像个从小跟着外交官父亲周游世界长大的人?故事的高潮来了。男的站起身,用粘糊糊的手指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古书,翻了两页后说能不能出借。语气不是询问,而是要求。“我” 生气了,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I’m sorry, but you’re travelling, who knows when we’ll see each other again?” 朋友一家走后 “我” 收拾东西时,发现小女孩用圆珠笔在白皮沙发的后背画了一条细线。做父亲的当时肯定看见了,但居然一字未提。“我” 用尽了办法擦洗,然而去不掉。故事最后一句,“I read on the armchair now.” (p.66)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兰姆《伊利亚随笔》里也有一篇类似的,A Bachelor’s Complaint of the Behavior of Married Couple. 闺蜜也好,哥们也罢,婚后跟单身朋友相聚总是不欢而散的居多。
Whereabouts 是 Jhumpa Lahiri 用意大利语写的第一本小说,又自己翻译成英文。跟上次读的 Roman Stories 比较,我觉得这本更好看。一个原因是本位叙述,“我” 跟作者相似度高,所感所想写起来逼真可信。另一个原因是故事都很短,短的才一页,最长的不过三四页吧。好像张爱玲说的,“而且妙在短 —— 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最后的最后,忍不住说一点批评的话。虽然作者一直笔耕不辍,但是没有能跟巅峰之作 Interpreter of Maladies 媲美的作品。比如这本书里的 At the Coffee Bar,回忆 “我” 年轻时跟一个已婚男人的短暂恋情,人物和情节都跟 Interpreter of Maladies 里的 一个短篇 Sexy 很像。但是,两个故事的语调截然不同,几乎不像是同一个作家写的。Sexy 里的年轻女孩孤独单纯,让人印象深刻。At the Coffee Bar 则是二十年后旧事重提,说了两句已经意兴索然。这个变化,跟小说人物设定有关,也跟作者自己的年龄和阅历有关。“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年轻时鲜活绚烂的文笔,随着年纪和白发的增长,会慢慢枯寂下来。古今中外,大都如此。只不知,可有何解药?!
再过二十年,我肯定没有现在年轻了,但我还是会说 Sexy 写得好;所以,怎么下评语跟年龄关系不大吧:)
问好丰慧,新周愉快!
菲儿是真正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 期待精彩的见闻和图片分享。
你更喜欢年轻的sexy , 而不是年老的“我”,是否说明你的心态还很年轻,更能共情年轻的sexy 呢? 两本我都没有看过,只是通过你的叙述瞎猜的。
来晚了,抱歉,好喜欢追忆这篇评,感觉自己在意大利的时候,有点像这个女人一样到处转悠,哈哈哈,若是去意大利之前就知道这部书,我一定也会买一本带着去读。读到这篇文的时候,我正好在大英图书馆借Michael Cunningham的《The Hours》,一顿的折腾,艾玛,回头细聊。感觉Jhumpa Lahiri 的《Whereabouts》,尤其是你恰到好处中文的翻译《何时何地》,和《The Hours》的中文翻译《时时刻刻》非常相似,只是后者记录的是不一个家庭的三个女人。我还借了《达洛维夫人》,因为和《时时刻刻》紧密相关,当然更因为它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
追忆的书评让人有一口气读完的冲动,像沈香说的一样接地气,又像XY说的自带书卷气,谢谢你对读书活动的支持,要像你一样读更多的好书,写更多的评!:)
很高兴您觉得好看,欢迎有空常来逛逛。
问好,周末愉快!
是,我写书评常常是读得快,写得慢,很少有一挥而就的时候。慢工出细活写出的东西,如果博友喜欢,我也很开心。
问好,欢迎有空常来逛逛。
问好新博友,谢谢来访留言。
我一直觉得文字作为心境的写照,跟年龄一样有季节性。春夏的繁茂丰美过后,必然进入秋冬的沉寂,直至萧瑟,这是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我所以再一次提醒自己,乘着还有心有力,多少写一点随笔,因为时间是最靠不住的东西。
祝周末愉快!
我的英文是半路出家,还有进步空间。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大家共勉哈:)
沈香总结的几点我都同意:短故事提神,读起来不费力。看画时第一眼缘很重要。我们今天去了美术馆,冲着特展去的,但发现最喜欢的还是梵高和莫奈。无它,合眼缘。
祝沈香周末愉快!
在这个短视频dominating 的时代,博主耐心地中英文对照给读者栩栩如生地描绘书中人物的心理活动,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赞!同时也反映出博主深厚的中英文字功底,佩服!
结语展示其学贯中西的品味,隽永流畅,令人回味无穷:
“ 两个故事读起来不像是出自同一个作家之手。Sexy 里的年轻女孩孤独单纯,让人印象深刻。At the Coffee Bar 则是二十年后旧事重提,说了两句已经意兴索然。这个变化,跟小说人物设定有关,也跟作者自己的年龄和阅历有关。“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年轻时鲜活绚烂的文笔,随着年纪和白发的增长,会慢慢枯寂下来。古今中外,大都如此。只不知,可有何解药?!”
我在博物馆看画时,喜欢先欣赏一下画,再看说明,再看一次画。一幅画的第一眼缘很重要:)
读追忆的书评本身就很享受。追忆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