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 (Dr. Jim O’Connell) 出生在罗德岛新港 (Newport, Rhode Island)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在圣母大学 (Notre Dame) 读的大学,学哲学。毕业以后他去了英国,在剑桥大学继续攻读哲学。但是,他只学了两年就放弃了,“我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哲学头脑。” 他去了夏威夷,在那里呆了两年,教高中英语和当棒球队教练。后来回到新港,跟一个大学朋友一起在酒吧当调酒师。用积攒下来的钱,他们合起来在佛蒙特 (Vermont) 北边买了一座旧农仓,把它改建成住所。吉姆在考虑,想当一名新英格兰乡村律师。
但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他的志向。
夏天,吉姆和剑桥的老同学聚会,一起去了马恩岛 (Isle of Man) 看摩托车大赛 (the Tourist Trophy)。有个摩托车手出了车祸,断裂的腿骨戳破了皮肤,惨不忍睹。朋友跑去找人救助,吉姆留下来陪伤者。伤者是一个曼切斯特 (Manchester) 的壮汉,显然痛苦不堪,但神志清醒。他跟吉姆讲了自己不幸的童年,失败的婚姻和疏远的子女。吉姆用酒吧调酒师的耐心和同情心听着,安慰着。这件事对吉姆的触动很大,他想当医生帮助别人解除痛苦,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
吉姆报考了佛蒙特大学 (University of Vermont) 的医学院,却被拒,说他年龄太大(吉姆三十岁!)会承受不了医学训练的重压。吉姆于是转报哈佛大学医学院,顺利入学。当时是1978年,医学院的学费还不是天价,后半生不至于深陷债务。四年的医学院学习,吉姆利用课余时间在酒吧打工,付清了大部分学费。一如从前,他的成绩拔尖,毕业时被麻省总医院 (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 录取为住院医,主修内科。
1985年,住院医培训快结束时,吉姆收到了两份邀请。一个是到纽约斯隆凯特琳纪念医院 (Memorial Sloan Kettering) 癌症中心做研究 (fellowship),一个是帮助波士顿建立医疗中心,专门救助无家可归者 (Health Care for the Homeless)。在最初的犹豫后,吉姆接受了波士顿医疗中心的位置,说好只做一年。他心里想,这一年就当作是他 “回馈社会” (“giving back”, p.24) 的一年。
但是,一年变成了两年,再变成了三年,最后成了他为之奋斗近四十年的工作。
作家 Tracy Kidder 用了五年的时间跟踪吉姆医生(Dr. Jim O’Connell) 和他创建领导的医疗中心,写成了一本书 Rough Sleepers (我译成《无处安睡》),记录吉姆和医疗中心为波士顿街友提供医疗救助和情感支持的故事。
书里披露了很多残酷的现实:毒品,性侵,精神疾病,抢劫,监禁,和僵化的政府官僚程序。记得里面有两位饱受精神疾病困扰的街友,其中一位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但,最震撼的还是托尼 (Tony Columbo) 的故事。
托尼在波士顿北端 (the North End) 的意大利社区长大。社区里黑帮横行,枪杀时有发生。托尼清楚地记得他童年时目睹的那场凶杀案。十几岁的少年用手枪打死了另一个同龄人,一共开了三枪。托尼当时才六七岁,扔下手里的东西就往家跑,浑身抖得像筛子。家里,父母口角不断,大打出手是常事,桌椅被掀翻,墙上溅了血,有一回甚至连电视屏幕也被砸碎。有几次,母亲的长发被父亲抓扯下,一把把散落在地板上。受惊的孩子们报警,警察会上门坐一会,但只是敷衍了事,并不管。倒是父亲事后暴怒,会把墙上的电话连线拔掉,再狠揍孩子一顿。孩子们转而求社区的黑帮老大出面,父亲给黑老大开卡车。老大警告父亲不要再打老婆孩子,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但也只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很快,父亲又会因为某件小事动手打人。是不是很像 Soprano 小喽啰家里的鸡飞狗跳,或者《教父》里也有类似场景。
托尼唯一的庇护所是奶奶家。大家每个周日都到奶奶家吃晚饭,这是他记忆中为数不多的家庭和睦时光。但是好景不长,这个避难所某一天突然坍塌了。托尼十六岁的时候,奶奶被叔叔用刀活活扎死,就因为她不肯给他 $100 买海洛因。
托尼十年级时,全家搬到了邻镇 Revere,托尼的成绩开始下滑,频频逃课。他十六岁时彻底辍学(也是他祖母被害那一年?!)。吉姆跟朋友一起偷高中生物实验室的材料,再转手倒卖。放火烧想要保险赔偿的餐馆。割轮胎,点燃车辆。他几次进出少年管教所。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认为他脑子有问题。
托尼进过监狱,服刑十八年,罪名是抢劫毒贩和性侵。托尼不承认自己性侵,只承认抢劫毒贩的罪行。他刑满离开了监狱,但性侵犯的罪名像鬼魅一样跟随着他,永远摆脱不了 (“which carries a lifetime of punishment”, p.125)。因为性侵记录,没有房东愿意租房给他。没有房子,没有工作,没有改变命运的希望。
但,托尼又是那么一个真挚,善良,愿意为人着想的巨汉—— 他身高六尺四,绰号 “Big Tony”,或者 “Big Man”。他慷慨,有汉堡或烟支都乐意跟人分享。他善良,有街友纵酒无度,截肢坐轮椅,托尼不离不弃陪在身边。他热心,医疗中心的病人和病人有矛盾争执,托尼总是志愿调停。他警觉,病人私下把毒品带进来,托尼会告知医护中心。他助人为乐,女街友害怕睡街边被偷被性侵,晚上挨着托尼睡。某个街友排队排到廉租公寓,托尼和女街友去做客留宿。晚上,男子企图性侵女子,被惊醒的托尼好像暴怒的巨龙,一把掀翻了客厅里的帐篷,救下了女子。他后来说,这件事让他想起父亲对母亲用强的童年记忆。
托尼幼年曾做过祭坛男童 (altar boy)。当他带吉姆参观自己长大的街区和教堂时,吉姆很自然问起神父性侵的传言,因为这个臭名昭着的案件跟吉姆在教堂服务的时间刚好对得上。但托尼马上打断了吉姆的问题,说没有那回事。然而,就在死前几个月,托尼可能有预感,主动跟吉姆吐露了埋在心底差不多半个世纪的痛苦往事。是的,托尼上小学时,被 Father Alan E. Caparella 性侵过,所遭受的兽行令人毛骨悚然。托尼描述时言语混乱,充满了痛苦和羞辱。他的结论是, “I knew back then when I was a little kid,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god.” (p.253)
托尼最后死于败血症,时间是2019年十月二十七日。
托尼死了,吉姆好像失去了好朋友一样难过。他说托尼早年做了错事,被罚一辈子在街上生活,但是他尽力保持了自己的尊严和荣誉,是同伴的守卫者 “a protector”. 托尼还说,“我喜爱和钦佩我认识的托尼,无论他原来犯过什么错。 ” (“I have to keep remembering that this is what I really loved and admired about him, no matter what led him to the street in the first place.” p. 264)
Rough Sleepers 这本书在儿子学校的必读书单上,儿子先读完了,我跟读。报道详实,文笔也动人 (作者 Tracy Kidder 原来得过普利策奖),但我还是要挑点刺,觉得叙事不够流畅,尤其是托尼的故事被讲得 “稀碎” (终于用上了这个网络流行词,哈哈!)。对比 Bryan Stevenson 写的 Just Mercy,高下立见。Just Mercy 里有主线写沃特大冤案,还穿插讲了好几个独立故事,条理清晰,线索分明。(我原来写过一篇书评 《高墙内的母亲与少年:Just Mercy》)相比之下,Kidder 讲托尼和其他街友的故事,就显得眉毛胡子一把抓,脉络不清。我跟儿子指出这一点,他也有同感。(Just Mercy 也是儿子推荐读的。)但儿子的逻辑思维比我强,马上找出原因。他说,可能因为Just Mercy 是 Bryan Stevenson 写自己办理的案件,枝枝叶叶都成竹在胸。Tracy Kidder 虽然也下了苦功夫跟踪采访,总之是隔了一层。我点头同意,但又不甘心,说吉姆干吗不自己写。儿子说,不是每个人都有叙事写作的才能。好吧,我再同意一次。
所以要对世界上所有的“崇高”的事物进行质疑。让理智代替感性。人原本就是个动物,“下作”发生了才不奇怪。
这世界崇高只是个幻象,下作才是本质。不要对崇高信以为真,时刻警惕和远离下作。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托尼和其他几个受害的男孩,家庭环境也是一个原因。贫困,夫妻不睦和疏于教管都让坏人有机可乘。
其实伤害来自崇高与下作的极度反差。如果把宗教定位为一个生意,那就减少受伤的机会。生意就是需求与购买的一次性交易,信任是有限的,没有永恒的绑定。那样的话,父母就不会把孩子交给神父们,神父们也就失去害人的机会。从很多案例中能够看到,这种极度反差带来的伤害是深刻而持久的。托尼甚至后来都不愿意承认曾经有过伤害,因为那些道貌岸然的崇高依然招摇过市,无人问责。这才是教训及悲哀!
沈香有医疗工作的经历,读起来肯定有独到见解 —— 期待你的读书心得。
问好。秋安。
我认为娈童和虐童的人禽兽不如,披着宗教的外衣作恶更是十恶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