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权教育?
1.人权是不可让渡,不可剥除的权利,例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无法让渡给其他个人,团体或组织。因此基本人权是在政府一般权力以外的范围,政府对这些权利只能予以彻底保障,不能加以限制或侵害。具体而言,人权不可买卖或赠与。
2.不分少数多数,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都是平等的,虽然,“多数诀”,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则,但多数诀不可抵触基本人权。
3.人权是普遍的权利,不因地区,时间而异。
4.从人权的字义来看,愿意是指“人直, 人所宜,人所应是”,换句话说,人权真正的意思是“以应该的方式对待人,也以应该的方式被对待”是相当具法理人权二面向之涵义 。
如何权衡权利界限与相对之责任义务是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领域中相当重要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