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429)
2020 (127)
2022 (141)
中国与西方在价值观和世界观上肯定有很多不同,这些不同有些会随着交流慢慢融合,有些永远难以弥合。我作为一个价值观和世界观的载体,根源于中国,成熟于澳洲,到如今,潜移默化下,澳洲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于我几乎已毫无芥蒂,显得自然而然。这次回国,一件小事却让我重新审视了一下中西间的不同。
这是关于一份私人性合同,甲方给我方的第一份合同样本错误百出,我花了一整晚详细列出20多点质疑,第二天交个甲方代表要她转交给他们的法务人士审核并给我方一个回答。过了一天那个代表又给了我一份合同样本,道歉说第一份样本不全,漏了很多页,这份是完整的。我拿回去一看,根本不是这回事,这份新样本与旧样本结构上完全不同,完善得多,绝大部分我先前的疑点在这份新样本里都不存在,并且注意到这份新样本的正式成稿日期是去年11月某天,而那份错误百出的旧稿则是三年前的(想来是草稿)。
我当然很高兴,给我方一位利益相关的亲朋解释了,这位亲朋想了一下对我说“你太能干了,你提的修改意见甲方居然这么快就全部接受了。”
我连忙指出: "不不,他们并没有照我的意见修改,那个代表甚至可能都没时间把我的意见转交给他们的法务人士,这第二份合同只是本来应该给我们的正式合同样本,第一份很可能是他们忙中出错给错了。“
亲朋说:”不是这样,你不了解国内,他们肯定是按你的修改了。“
我坚决不认同,并向她指出了即使新合同成稿日期也是去年:“我绝不接受你这个理解,事实就是这是本来就有的正式合同样本。”
她忽然不高兴了:“你怎么这么认真,有必要吗,我不是说你修改得好吗?”
我不得不阐明:“事实就是事实,和你是否夸我无关,中国话说无功不受禄,你即使夸奖我,平白无故我也不能接受,你不信可以自己去向甲方求证。何况法律文书有其严肃性,参与人更有其责任性,我明明没有参与,怎么能说我参与了?你想想,你现在夸我修改的好,那万一以后发现新合同与就合同比有不足或错误的地方,若我承认参与了,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她越来越光火了,教训我:“你出国变傻了,还一本正经的,国内就是这样的......"
国内应该是怎样?对此我是越来越糊涂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