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和专政的《枫桥经验》
人类习惯于《神》作主。《听天由命》《命中注定》。自有阶级之分之后,人们习惯于《奴隶主》作主。《封建主》作主。《皇帝》作主。《资本家》作主。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盛世时期,马克思横空出世,发现了工人们要想加工资,成立《工会》组织工人《罢工》强迫资本家听工人们的意见。开始被开枪镇压,工人《罢工》人数越多,资本家为工人们加了工资。原来工人们也可以作一回《主》的。
尝到了甜头,工人们也加了工资,不想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了,《工会》组织工人又进行《罢工》,要求《八小时工作制》,又实现了。当工人们可以《作主》了,农民们也学习了,成立《农会》将农民组织起来分了地主的田,农民们自己当家作主了。推而广之,劳动人民自己可以当家作主了。
这就是《大民主》!发动群众起来,老百姓人人竖起耳朵睁大眼晴,一发现有人搞《自私自利多吃多占》,或是做有损于大众利益的坏事时,人民公社的社员,在毛泽东时代又一个称呼叫《贫下中农》们就用《四大》武器中的大字报贴出来公布于天下,让人人知道,人人来监督。文革中还有造反派红卫兵给戴高帽游街。这样就从源头阻止有人搞《自私自利多吃多占》做坏事了。同时进行教育帮助也能让初犯错误的个人免遭牢狱之灾。就是对犯罪进过牢后放出来的人,也进行关心帮助尊重他们重新做人。这就是真正民主的《枫桥经验》。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实行《警察》《法官》《法律》来管理。事实证明效果欠佳。有些民事纠纷根本无人力资源去应付。对犯罪分子有时也是无法应对。如今的枪、偷、盗、零元购等频发,枪击案屡禁不止。吸毒流浪汉随处可见。平民百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靠《警察》《法官》《法律》忙得过来吗?而且打官司要钱,很费钱的。而毛泽东时代的《枫桥经验》是免费的。更是没有资本家的。
《枫桥经验》到底做了些啥事情?《枫桥经验》诞生,1963年枫桥人民公社《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总结报告,共8页。以下所有条文都抄袭于原当时下发的文件。在原作者原文中都有图佐证。人们能否一分为二学学《枫桥经验》,人人都把社会当成自己的家来管理,就会象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对社会治安一定会有好处的。
第1页主要内容:调处了大量的各种生产纠纷和房屋、债务、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纠纷,据1962年不完全的统计,调解委员会所处理的就有3605件,其中生产纠纷700件。对这些纠纷的解决,一般都做到了深入群众,查明原因,分清是非,联系各方,充分协商,按照政策,妥善解决。
第6页主要内容:调解组织的任务是:
1·直接负责或组织群众进行调解各种民间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2·经常向群众进行爱国、爱社、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守法律、守纪律、遵守社会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教育。
3·经常负责督促爱国公约的执行,并结合生产,围绕中心,发动群众及时检查修订。
4·与治保组织一起,加强对不良分子的教育改造。
第7页主要内容:调解委员会必须遵守的原则:
1·必须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办事。
2·调解纠纷,必须是双方自愿,不能强迫群众接受调解。
3·必须了解调解不是起诉必须的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目前凡是调解组织没有建立或不健全的地方,应当尽快地整顿和健全起来。人民公社必须有一个健全的调解委员会,应由公社党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文书兼任调解主任;大队必须有一个健全的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应由支部副书记、副大队长或监察担任调解主任或调解组长;调解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办事公道,热心于调解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
以上图片说明的主要内容均实录自文献中的原文记录。
“枫桥经验”是怎样源自公安的。浙江省诸暨县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始建于1950年7月,是一个农村乡镇派出所。当年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即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属地公安为主,业务上由上级公安主管和指导。国家对"四类分子"的改造工作,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管制和监督改造两种形式。
1963年6月浙江省委工作队组成人员大部分是省公安厅干部,具体政策的制定也由省公安厅、县公安局直接下达到地区派出所。社教运动中,浙江省委工作队根据公安干部的“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以理服人,实现不捕人,制服四类分子”建议,并由公安干部率先试点和总结出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
“枫桥经验”诞生,诸暨县公安局1962年第20号文件共5页。
第1页主要内容:加强对地富反坏分子政治思想教育的通知。指出有的基层干部公开对四类分子讲:“蒋介石真的打进来,先把你们统统杀掉,甚至斩草除根!”这样讲法是很不策略的,对分化瓦解敌人是不利的,人民政府也不会规定这样的政策。所以工作中既要防止和克服不讲政策策略,多捕多斗,扩大打击面的现象,又要防止产生该惩办不惩办的现象。
第2页主要内容:新华社最近发表的揭露蒋匪帮阴谋窜犯大陆沿海地区的消息,在地富反坏分子中引起了几种不同的反应。
那些经过一定改造的,对形势认识比较清楚,仍然安分守法,积极劳动,靠拢人民,不为别人的挑唆煽动所动摇。
那些在改造中动动摇摇的,对形势认识还不大清楚,虽然也不安分守法,但不是对人民政府的改造政策产生了疑虑,就是对国民党回来增加了幻想。
至于少数不愿接受改造的,对形势总是从反面看,盼望蒋匪帮早日回来,有的甚至动手动脚起来。
第3页主要内容:事实证明,人民政府处理问题是严肃认真的。不少人已经获得改造,摘掉帽子、改变成分的人,他们享有应得的政治权利,和劳动人民一起参加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在经济上同工同酬,并没有受到歧视。
没有摘掉帽子、改变成分的人,只要愿意改恶从善,党和政府历来表示欢迎,并且帮助其积极改造自己。
第4页主要内容:对党和政府的改造政策,猜疑顾虑是没有根据的,没有问题的人,用不着怕,有问题的人,怕也没有用,归根到底,还是应该认真改造自己。
第5页主要内容:各地在加强对四类分子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还应当向群众和治保人员进行分化瓦解敌人的必要性的教育,发动群众共同来做这一工作,使“几个好人夹一个坏人”的原则同分化瓦解敌人的工作结合起来。
这份文献是诸暨县公安局于1962年7月2日下发的在社教运动中对地富反坏分子的教育提纲,提纲中明确了党和政府的对四类分子感化教育政策。在1963年6月开展的社教运动中,枫桥区试点的7个公社的6·5万人中,共有四类分子911人,其中163人有比较严重的破坏活动,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
斗争会上干部、群众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更没有捕人,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因地制宜采取“文斗”的形式,通过说理斗争,就把那些认为非捕不可的“四类分子” 用“文斗”就把“四类分子”制服了。在暴风骤雨的阶级斗争年代里,这样做是要冒风险的,他们更不会想到,自己的大胆尝试,会在以后的几十年持续影响全国。
浙江省公安厅将枫桥区社教运动中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0月上报到公安部。
当时毛主席在杭州视察,负责警卫工作的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芳将枫桥的做法汇报给汪东兴,汪东兴也感到很好,就报告给了毛主席。
1963年11月,公安部领导到浙江了解枫桥区在运动中没有捕人的经验后,也向正在杭州的毛泽东主席口头汇报了这一做法。就这样,枫桥区对敌斗争的经验通过公安系统的两条途径汇报给了毛主席。
毛主席对枫桥“一个不杀,大部不捉”、采取说理斗争的方式教育说服“四类分子”的做法很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公安部要好好总结枫桥区的对敌斗争经验。
遵照毛主席指示,1963年11月,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厅蹲点诸暨枫桥,研究讨论总结,在一个月时间里,最终形成以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
同年11月20日,毛主席在公安部递呈的向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作“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上批示:
富治、彭真同志:
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毛泽东
十一月二十日
诸暨的好例子,就是“枫桥经验”。这一日,被视为“枫桥经验”诞生日。至此,枫桥经验宣告正式诞生。此后,这套始于枫桥,源自公安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经验,走出诸暨,走遍浙江,走向全国。
毛主席对“枫桥经验”高度赞赏,批示后仅两天,他又找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汪东兴谈话时说,公安部日常的具体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做一般性的公安工作。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
22日,毛主席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以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196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至此,“枫桥经验”正式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起源于社教运动的“枫桥经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范例,在全国各地被争相效仿。
“枫桥经验”的推广,对全国产生了积极的效果,1964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捕人、杀人最少的一年,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
首发2023-07-17·王兰生
作者:王兰生
原文题目:《从文献中探究“枫桥经验”发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