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人为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个人资料
yongbing1993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毛泽东的治国理念值得借鉴!

(2017-03-28 08:32:20) 下一个

目前中国腐败文化弥漫、无数腐败官员外逃带走财富!官本位文化达到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登峰造极的地步,种种丑恶现象,如卖淫嫖娼、赌博吸毒、拐卖妇女儿童、 绑架勒索、欺行霸市,暴富剥削、欺诈坑人,腐败不断……毛泽东时代已基本杜绝!如今沉渣泛起,越演越烈!人民怨声四起! 丧失了道德的制高点,失去了民 心。
 

  看今天混乱的经济图像—-疯狂拆迁、基础设施玩钢筋水泥与血淋淋的现状,我们深度思考.我们不能回避中国社会的残酷现实,不能不承认当年的毛泽东是对 的!毛泽东至少比我们多看远50年!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真正的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在毛泽东亲自主持下制定的,历时一年半,参阅世界数十部宪 法,可谓集世界各国宪法之大成,毛泽东为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毛泽东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适合弱势群体的最优秀法律体制。而且,这种体制,简洁明快,高效管用。比如:“人民调解”制度,曾被瑞典斯德歌尔摩仲裁院誉为高 效、先进的司法决断体制,并广为借鉴适用。又比如死刑缓期制度,是毛泽东亲自发明和倡导的再生救人机制,让罪犯从死亡的绝望中萌生希望, 彻底悔过做人,比资本主义国家倡导的死刑废除制度,更具感化性和合理性。 

    文化决定机制!机制是否有文字规定的效果主要取决于背后的文化!今天的法律制度多如牛毛,但很多却变成整治老百姓的工具,是因为被孔老二官本位文化垄断造 成的,许多制度被玩来玩去,形同虚设!所以首先需要文化革命!我们不难总结出文化大革命批判孔老二官本位价值观,开始思想启蒙,改造国民奴性,增强人民的 反抗精神;文化大革命改造干部队伍,民权约束官权,大众民主取代精英民主,树立人民至上的为人民服务价值观;

    文化大革命的总目标总方向没有错,发动群众自下而上揭露阴暗面、打击“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的大宗旨没有错。当年尽管有官权暗中与人民较劲,挑动群 众斗群众,挑动红卫兵斗红卫兵,转移矛盾方向,故意制造混乱,破坏文革。但暴露的问题不能影响文革“战略目标正确”的这个本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毛泽东的政领方式是人类法治的最高境界,他让人民自觉规范于人类最崇高的道德约束,寓有法于无形的守法中,寓无法于有形的崇高理想道德 遵守中,这才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法治境界。法虽不多,正如美国宪法一样,条文不多,极少变更,但处处管用,人人遵守。 

    从毛泽东走上中共舞台起,党内政治斗争和政治分歧就从未停息过。政治斗争相当尖锐,有的甚至达到你死我活的程度。但是,无论斗争多么残酷,毛泽东在胜利之后,都没有将他们定性为罪犯,将他们打入死牢。对于带着一脑子机密的林彪仓皇出走,毛泽东也只是对周恩来说了一 句“天要下雨,娘要归家,由他去吧”。

 

    在毛泽东看来,因为认识上的不同和主客观诸多因素限制,政治对手犯下的错误或称“倒行逆施”,都是党内路线斗争和政治主张分裂的结果,那与犯罪不能对号入 座。否则,就会“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四人帮无疑为政治失败者。但是,如果以其中罪状之一“破坏文化大革命,阴谋迫害毛主席”指控其构成犯罪,则只能成 为历史的笑柄。

    毛泽东主张只要政治斗争犯错的对手没有像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对人民犯下贪污罪行,毛泽东就决不会将政治斗争犯错的对手打为罪犯。在政治斗争漩涡中,只有政 治斗争失败者,而没有政治斗争罪犯。否则,政治斗争的双方就彻底脱离了政治游戏规则,变成了不是胜利者,就是罪犯的屠夫。

    毛泽东从不用最虚伪的手段将政治斗争犯错的打为罪犯,以置其于死地,并永世不得翻身。因为罪犯与阶级敌人无异。一个政治斗争犯错的一旦被打为罪犯,那么, 是很难用平反昭雪的程序恢复其名誉的。毛泽东是阳光之仙,法律是虚伪的统治工具。毛泽东不可能用虚伪的法律工具去对付他的政治斗争犯错的对手。 事实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没有把一人定为罪犯。 

    毛泽东从来没有想到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任何手段去剥夺政治对手的肉体。要不,毛泽东怎么会写道:“杀人不能太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 凡无血债或其他引起民愤的重大罪行,但有应杀之罪者……可判死刑,但缓期一年或二年执行,强迫他们劳动,以观后效,如他们在劳动中能改造, 则第二步可改判无期徒刑,第三步可改判有期徒刑”。毛泽东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刑罚制度,我们能不服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