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眼儿食”并不是哪种噎人难咽的小吃,而是一种形象的概括。它不是指吃东西的人瞪眼儿,而是指卖吃食的人瞪眼儿凝神,属于“秋后的蚊子——紧盯”那类。
“瞪眼儿食”的吃法在清末民初的旧京贫民中最为盛行。凡是在穷苦群集的地界儿,像门脸儿、东西四牌楼底下、天桥、火车站等都有卖“瞪眼儿食”的挑子。出售“瞪眼儿食”的小贩们都从肉市上进货,当然整片儿的上等猪肉,他们无力购进也无需采买。穷人吃喝,是小本生意,只是等各处的猪肉杠子把好肉全部运走,剩下一些零头碎脑细枝末节叫不上名堂的部分,本着“猪的一身都是宝”的精神趸些回去,切成小肉块儿一骨脑儿炖在锅里,大有炖“全猪”的架势。煮熟之后,并不将肉捞出,而是原汤原汁连锅端,用担子挑了,摆在闹市区,专门卖给拉洋车的、卖青菜鲜果的汉子们和收破烂儿换取点灯钱的穷妇们。卖“瞪眼儿食”的绝少吆喝,一来此物不是风味小吃,缺少号召力;二来卖主儿光忙着瞪眼儿了,顾不上立于担前叫卖四方。
吃“瞪眼儿食”,没有桌面儿座椅,所有的主顾都蹲在铁锅四周,一手捧着买好的烙饼、火烧或玉米面贴饼子,一手举着筷子往锅里夹肉吃。热气嘘手的肉锅里,大大小小的肉块儿在沸汤里上下翻滚,肥瘦兼有,由于制作粗糙,有的肉块上带着一层厚皮,有的还有直挺挺竖着的猪毛。吃主儿夹着哪块儿算哪块儿,吃进嘴里的决不允许再放回锅里重新挑选。价钱是一文制钱一块,不论大小好坏肥瘦,只按数计价,先吃肉后给钱。吃肉的人因此也夹着十分地小心,举着筷子瞪眼瞧准了哪块好才下家伙,否则一块囊肉也是一文制钱儿,岂不是吃亏了?由于一道饭时,主顾们围锅而食,不止一位,几个人同时下筷子,七嘴八舌地一通紧忙乎,卖肉的就算脑子再好,也没法把每个人吃的块数丝毫不差地记下来。于是他另想别辙,他先预备下一些制钱儿,当计数的筹码儿。吃肉的一伸筷子,他就开始不错眼珠儿地瞪着。你吃一块,他就在旁边的小木桶里加一个码儿,你快吃他快加,你慢吃他慢夹,一一对应,就算眼珠儿子瞪酸了,他也不敢眨眨眼赔了生意。直至吃主儿放下筷子不再吃了,他才取出刚才所投之码累加计算,按数收钱。最令人叫绝的是,他能给一个吃完的主顾结帐,同时眼睛还瞪着另外几位吃主儿的筷子头儿,手中结账,眼睛计数,毫厘不差。足见做这路生意,虽不用耳听八方,却必须眼观六路,明察秋毫。
"瞪眼兒食"的賣主和吃主兒爲生計所迫。解放以後,隨著北京人的生活有了保障,這種特殊的飲食方式逐漸消失了。 "瞪眼兒食"不是什麽美食,它卻能多少讓窮苦百姓見到一點兒葷腥,試想勞累了一天的人們,在目光如熾的嚴密監視之下用餐,隱藏于內心深處的,究竟是一種滿足,還是一種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