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这里是一些个人的读经分享。知识就是力量,我们生命的力量是从认识真理开始。
个人资料
正文

谨慎,并持守当初的决定(24:1-4)

(2023-11-24 16:17:48) 下一个

第56段讲的是离婚之后再婚的情形。这不是指简单的离婚之后双方重归于好,而是更为复杂的情形,即妻子被休之后另嫁了人,而那人后来死了,或者把妻子休了,的情形。这个时候,第一任丈夫不能将已经嫁过给别人的前妻娶回,因为神指出,这会使祂所赐为业的地被玷污了。这里之所以提到前妻被休另嫁是“玷污”,有可能指得是这位妇人前后跟过两个男人,所以不再单一、纯洁;但更有可能的是,因为休妻的原因是她“有不合理的事”,即有行为不检、可耻的丑事,所以当妇人被休的时候,也就戴上了“行为不检”的恶名,在人的眼中有了不好的名声。

我们现代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个条例。特别是在中国人眼里,破镜重圆是看为好的。我们会问,为什么神不允许曾经的夫妻不计前嫌、重归于好呢?或是说前夫看到妻子被休之后的悲惨遭遇而于心不忍,将她娶回呢?的确,在我们的眼中很难理解这个条例所说的内容,也很难理解背后的真正原因。我们可能会认为那位妻子很不幸,想回到前夫身边,而且前夫还愿意接纳她的时候,却被条例无情地禁止了。但如果我们着眼在前夫的身上时(事实上,这个条例是写给前夫的),或许可以有些微的领受。总的来说,条例吩咐前夫,要为当初休妻的决定负责,既然当初有如此充分的理由休妻,那么就应该持守当初的决定,不可出尔反尔,当初认为前妻不合理(所以才会休了她),后来又觉得她还可以(所以又想将前妻娶回来)。这虽然看似断绝了夫妻和好的门路,但实际上也是提醒丈夫在休妻的时候要十分谨慎,不能好像闹着玩一样,一会儿离婚,一会儿又复婚,将妻子当作玩物一样抛来抛去。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默想这段令人难以理解的经文,求神赐智慧来引导我们更深明白祂的心意。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