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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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神,不与世俗为伍

(2017-12-04 19:40:31) 下一个

《尼希米记》第5章讲的是在建造城墙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犹大百姓受到犹大官长和贵胄的剥削和压榨。因为修造城墙一共才花了52天的时间,所以百姓所控告的这些事情不大可能是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发生并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而且百姓的控告中并没有显示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事是因为修造城墙所引起的连锁反应。相信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只是因为修造城墙的事情使得问题被爆发出来引起关注。这一点值得我们留意。服事会暴露出我们原本已经存在的问题。例如夫妻之间的矛盾,平时可以自己闷着、忍着;可是当某一方,或是双方都参与服事的时候,这种矛盾会加重,以至于爆发。问题不是服事有什么不对,而是说我们平时的生命光景没有好好被对付。

现在,问题既然已经爆发,就需要得到解决。尼希米有着属灵的洞见。他看到问题更深层次的实质,就是他们没有敬畏神!“敬畏神”在本章中出现了两次,一次是指着这些贵胄、官长的做法而言,指出他们这样做是出于对神的不敬畏(5:9),另一次是指着自己而言,指出自己之所以可以做到不贪图皇家俸禄,不为自己谋取利益,乃是因为敬畏神的缘故(5:15)。其实,在当时的社会来看,贵胄、官长的做法并没有太大的不妥,是按照当时的社会惯常的做法,将财物租借给别人,收取一定的回报;如果对方不能按时返还的时候,就可以将抵押之物收为己有。这些似乎都是照章办事,公平合理。所以我们看到,作为省长的尼希米也没有指责他们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条例,而是站在神的角度指责他们没有对神的敬畏。的确,他们的心不是要向社会交账,乃是要向神交账;他们不是因着没有违法社会条例就理直气壮,乃是要因着违背了神的公义和怜悯而问心有愧。尼希米在以自己为例的时候再次强调这一点。他指出别的波斯帝国的省长都是从所管辖的民众中收取俸禄,这是社会的共识,无可厚非。然而尼希米出于敬畏神的缘故,却就宁愿放弃自己在世俗中的权利,为的是回应公义和怜悯的神。

这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也同样如此。我们都不是活在真空中。我们都在社会中生活,在社会中参与。我们除了不能违背国家、社会的各样法规、条例以外(当然是以神的原则为优先),也常常会以社会中的各样规章制度作为我们行事为人的规范和依据,包括很多世俗的做法和大家都习以为常的惯例。慢慢地,我们就会变成只要社会上都这么做,我们就可以,也应该这样做;别人可以为他们赚取利益,我们也可以同样地为自己得到好处。然而,这些即便按世俗的标准都算合理的做法,我们作为敬畏神的人却不能一并接纳,我们要思想的不单单是有没有触犯世俗条例,更是要看有没有得罪神,因为神才是我们的主,而世俗不过是我们所居住的环境罢了。

默想经文:“但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5:15)

主啊,愿你赐给我明辨的心,坚固我,让我因着敬畏你而向世俗说“不”。

一点操练: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雅4:4)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掂量一下我们做事的原则是什么;是出于世界看为好的、有效的、成功的方法、策略、捷径,还是神看为好、看为善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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