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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写于大约主后58年。当时保罗身处哥林多,即将启程去耶路撒冷将所收集的捐献带给在耶路撒冷的信徒;待办完这些是之后就打算假道罗马去西班牙继续宣教。保罗非常希望可以亲身去到罗马,教导他们福音真理,使他们可以得坚固。既然保罗多次被拦阻无法成行,于是他就写下这封书信,希望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达到坚固弟兄姐妹的目的。
保罗之所以认为在罗马的信徒急需被福音真理所坚固,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信徒面临各样的排挤、逼迫和患难;另一方面,是因为信徒对福音真理的认识存在着一些偏差,对因信称义的道理还有疑惑。这两方面原因加在一起,使得信徒在难处面前很容易就放弃信仰。所以,在整卷书信中,保罗通过强调因信称义的真实可信性,一再鼓励信徒不要被所遭遇的患难吓倒,例如他说到自己不以福音为耻(1:16),要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4:3),要在苦楚中有盼望(8:18),要知道没有任何事可以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8:35)。
同时我们也看到,《罗马书》是写给在罗马的信徒的,所以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是一封坚固信徒信心的培灵的书。然而,保罗的培灵却是以传讲福音真理为主。保罗首先提到人性的罪恶(1:18-32)。这里讲到三个“任凭”。当然是神对人一意孤行的惩罚,而不是放纵。可是,在三个“任凭”之前,保罗也三次指出人性的顽梗,就是人明明是对神有认知的,但就是故意不听。例如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1:21);他们明知道神的真实,但却将之变为虚谎(1:25);他们也故意不认识神(1:28)。保罗认为,人人都应该认识神,因为神的永能和神性藉着祂所造之物就可以让人晓得,叫人无可推诿(1:20)。所以在保罗的眼里,人犯罪不是因为不认识神,乃是因为故意不听从神。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一步步犯罪堕落的过程。首先就是用自己心里的喜好来塑造一个神,把自己的意思添加在神身上;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就是离开了神真实的面貌,以自己的喜好代替神的原则,例如同性恋,等等;再接下来,很自然地,做了这些事的人越发胆大妄为,不再仅仅局限于更改、替代神的原则,更是干脆就明目张胆地违反神的原则,而且否认神的审判,以为这样就没事了,自己欺骗自己。
明白了这一点,这对于我们来说还真就是一篇培灵信息了。我们信主的人,照理是已经认识神的人了,可是我们的光景和那些同样是认识神,但却故意不听从神的未信之人有什么区别吗?保罗对他们的指责,难道不也是对我们的提醒吗?首先,我们容易把神塑造成自己心中所想的样式,把自己的意念加在神身上,例如神应该不会这么小气吧,神应该随我所愿吧,等等;其次,我们把神的真实当做虚谎,视神的话形同虚设,却抬高自己的标准,按照自己的性子随心所欲,例如我就痴迷上网、看电视,这是我的爱好,我的权利,等等;最后,我们越发放纵,偏偏去行祂不喜悦的事,并否认神审判的真实性,以为神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例如心中的嫉恨、邪情私欲依然不改,以为这些并不会为自己带来恶果。
求神光照我们。即便信主了,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行在离神越来越远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