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时,它先是一副包打听的样子到我身边转了几圈,以主人的姿态掘起屁股在我的裤腿上蹭了一身黄毛,然后就走到牆角定定地端坐,两爪一前一后压在胳肢窝下,眼角的余光扫过我的存在,颇爲不屑。
原先以爲它不喜欢我便罢了,想不到上个礼拜先生出差,院子里恰巧又有几只小动物打闹,它登时发了脾气,跳起来就把我抓了,不仅抓破我的裤子,大腿上还留下两道血痕。
即刻就电话给先生告状了。那头放下开到一半的要紧会议,一个劲儿替它求饶:不过是吃你的醋罢了,千万别打它啊。
我们猜它最初是家养的,因爲前爪去了指甲,外加又是个太监。先生认识它的时候,它已被遗弃,是一个流浪儿。冬天下雪的日子,它躲到学生公寓的洗衣房里取暖,平时就有一顿没一顿地到各学生家门口要饭吃,当然也到外面抓鸟和鼠类来充饥。据说因爲需要喝水的缘故,还学会翻垃圾桶吃水分多的水果,诸如西瓜、草莓和番茄之类。
它是聪明的,看出喂饭的人里我先生最有诚意,于是就天天来,慢慢就有点要落户的意思了。时不时,它也抓只鼠儿或小鸟回来摊在我先生房门口请他尝鲜,算是回报。
有一次先生出去开会,它在学生公寓里闯了祸,把拨弄它的小孩给咬了。报警之后,它当即给扣了起来,隔天就要被拉出去枪毙。先生开完会赶回家,到洗衣房去找它,遍寻不见,一路找到动物收容所,原来和一堆野的、犯事的主儿一起关在笼子里呢。它看到先生,仿佛见到世主一般,战战兢兢地站起来,哀哀嚎叫。
收容所里的人说,得办正式领养手续才能带回家。于是就办了,那时先生已经爱上了它,心肝宝贝儿肉,没有它,他已经不行了。
于是它在赴刑前夜被带离大牢,从此就人模猫样起来:打了预防针,植了芯片,并先于我之前姓上了先生的姓,名克里斯,号猫英俊,字臭臭。领出收容所时,里面的人大摇其头:连‘杀手’也有人要!他们想不通,这猫不怎么好看、不会撒娇、性情还凶,可是先生喜欢。什么是爱,你懂的。
人和动物之间一旦有了情感上的依傍,其他就不相干了,而人与人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先生平时很霸气的一个人,对这猫倒是呵护备至,以猫及人,我暗自揣测,跟了他,我的待遇也不至于太坏。
因见了这猫的待遇,我才跟著先生改了姓的,现在虽被抓出血痕,但也不能过河拆桥,把介绍人给赶出去。其实平时若它不来惹事,我一向是敬而远之,把它当成公公来孝敬的,吃饭倒水铲屎,当当心心,从不怠慢。毕竟,从盛年的猫英俊开始,它就陪著我先生读书,一直陪成了老态龙锺、得了糖尿病的臭臭。
我被臭臭抓破,先生表面上过意不去,但我知道他心里其实是安慰的。因爲我们一直以爲臭臭老了,如果一天不捏起它的头皮来打胰岛素,它就总是无精打采的。现在看到他爹还能一跳三尺高,说明老人家中气还很足嘛,所以先生反而宽心了。
他心宽,我心也便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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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