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总是挑一串葡萄里最好的那颗先吃;另一种人,却总是挑最坏的那颗先吃,只因想着要把最好的留到最后。
我生来就是后一种人。小时候和妹妹一人一支冰棍。我不舍得咬一口,慢慢地舔,细细地吮。可是,冰棍没我有耐心,已经开始滴滴答答地融化了。而妹妹早已三口两口、落肚为安,吃完她的后,开始觑觎我的。“可以给我咬一口吗?” 她指着我的冰棍,咽着口水。我老老实实地伸给她咬,然后拿回来仍旧仔细地舔吮。如此几个回合后,妹妹就帮我把冰棍吃完了。而我还要给妈妈数落,吃根冰棍,也弄得手、脸还有衣服黏糊糊的,不得不洗一洗。不过,冰棍最后还是落到了妹妹的肚子里,也算是肥水没有流入外人田,没有什么好可惜的。
有时候,我的不舍得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我有一件Talbots的白西服。全棉的面料上浮绣着同色的花纹,整个白色就生动起来了;内衬也是全棉的,非常舒服。我实在是喜欢这件衣服,以至于不舍得穿它,怕穿脏了,穿坏了。我用金屋藏娇的方式爱它,把它收藏在我的壁橱里。有时拿出来,赏玩一番,又挂回去。最近,我又把它拿出来看看时,惊异地发现洁白的西服有的地方已经泛黄了。我把它送到专业的干洗店,却被告知那是岁月的痕迹,不可能再回复原来的洁白了。作为一件衣服,它被穿着的功能没有好好利用过,就要退休了,是不是浪费物资?
沈从文说他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热恋一个人,要趁她最风华正茂的时候;品尝葡萄,也要在它最鲜美水灵的时候。有的长辈们常常把干货仔细收存着,既不拿来自享,也不拿来招待客人,更不拿来分赠亲友;直到有一天,这些干货发了霉,长了虫。他们带上老花镜,费力地刷霉斑,挑虫子。作为食物,如果不在营养最好的时候去享用,是不是暴殄天物、糟蹋健康?
我刚学打牌的时候,牌友们取笑我是“小农”。因为,我总是把大牌拿着,不舍得出。结果,等我用到手里的大牌时,别人已经打完了这个花色,用个小小的将牌就可以把我的A或K 给压过去。我就是传说中的抓一手好牌打烂的。牌局可以从新来过,人生却没有回头路。我的一对同事夫妇,从来不买午餐。他们对每天哪里有供应午餐的讲座了如指掌,从来没有拉下的。因为65岁后的自住房产税率有显著的优惠,所以他们也一直不买房。当然,65岁前他们也不舍得在租住的房子上花钱;只因想着总有一天,会有自己的房子,在不是自己的房子上花钱有着一种浪费的罪恶感。他们终于在65岁那年搬入了自己的房子。可惜,搬家的纸箱还没有拆封,老先生全身就黄了,得了肝内胆管癌,很快就去世了。留下只有老太太一个人的空荡荡的房子。智者千虑,必有一是失。失就失在天有不测风云上。如果老先生知道生命只有65,他的买房计划会改变吗?我们总是在等待那“最后”的美好时刻,仿佛那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无限久远。明明可以早点享受起来,却宁可花时间去等待,是不是虚耗生命?
好在我还没有老到不能改变的地步。去年,先生去出差,跟风花了$5,000买了LV的手袋和皮夹送我做结婚周年的礼物。这次,我没有让他拿去退掉,而是心疼又愉快地接受了。我把它当成爱的表达方式。我接受并珍惜所有的爱,不再去追究形式。文艺吾所爱也,物质亦吾所爱也。今年,我的上班用的皮包扣子坏了,拿去厂家修理时,正好把它拿出来当我的通勤包使用。看到我回家随便把包扔在地上,先生开玩笑的问我:这么昂贵的包,怎么不爱惜?我告诉他:既然你送我,就说明你觉得我配得上使用它。如果我不能从容淡定地使用一只包,只能说明它对我是奢侈的,我还不能驾驭它成为主人。是不是辜负了你的心意?谨小慎微地对待一件器物,是不是糟践情绪?
物质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被享用,也只有在被享用的时候才物值其所。衣服是用来穿的,食物是用来吃的,车子是用来开的,房子是用来住的,钱是用来消费的……本着积谷防饥的目的,行着 米烂陈仓的事,实在是算不得惜福啊!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先苦後甜是好過先甜後苦的,不會後悔.
我常常是第二种人,偶尔想开,心里还是有点舍不得:)
谢谢好文!
谢谢分享。
我有三套丝麻当时90年代初日本和意大利的时装,当时我买时就跟同事说这三套衣服我可以穿一辈子,他们不信可我从不瞎说,与你一样其中有一套是白的可想而知,且自己当时也想不到多年后衣服还太小了需要改后才可以穿,一声叹息!